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8月22日上午9:00 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新林周村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0,146,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07%。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出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陈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40,146,2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32)详见2009年8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陈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09-03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8月22日上午10:15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09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09-037)详见2009年8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承建浙江东南金属薄板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工程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明明先生、徐春祥先生、陈传贤先生和周观根先生回避了表决。《关于公司承建浙江东南金属薄板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38)详见2009年8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番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以及为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39)详见2009年8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成都东南建材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成都东南建材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40)详见2009年8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钟飞女士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钟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六、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9年9月12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09-041)详见2009年8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25日
附件:
钟飞女士,1986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6月至今一直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钟飞女士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第五期)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钟飞女士未持有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09-03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8月22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2名,严永忠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监事周素英女士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建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承建浙江东南金属薄板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工程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浙江东南金属薄板有限公司承建钢结构厂房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规性业务行为。此次承建浙江东南金属薄板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工程,占公司承接总工程量比例很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备查文件: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09-038
关于公司承建浙江东南金属薄板有限公司
钢结构厂房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承建浙江东南金属薄板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工程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明明、徐春祥、周观根、陈传贤实施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经过审核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拟承建浙江东南金属薄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薄板”)三期钢结构厂房工程,与东南薄板签署《加工承揽合同书》,由公司为东南薄板构建三期钢结构厂房和提供零星材料加工,合同总金额为751.90万元,其中三期钢结构厂房735.8585万元,零星材料加工16.0415万元。工程价款按按市场公允价格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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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了解和判断,同意将交易事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项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浙江东南金属薄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18日,企业类型为合资经营(港资)企业,主要生产薄板、热镀锌板,设立注册资本为2700万美元,目前注册资本为5200万美元,董事长为郭林林。股权结构为浙江东南网架集团公司持有41.07%的股权,浙江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33.93%的股权,香港梅泰克有限公司持25.00%的股权。
浙江东南金属薄板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热镀锌板、铝锌复合板;销售东南薄板生产产品。
浙江东南网架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9,750.00万股,占48.75%的股份;浙江东南网架集团公司持有浙江东南金属薄板有限公司41.07%的股权,故浙江东南金属薄板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此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承建东南薄板三期钢结构厂房和提供零星材料加工。工程价款按按市场公允价格制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东南薄板承建钢结构厂房系正常的商业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承建浙江东南金属薄板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工程的议案》,并查阅了公司以前年度相关协议、合同的履行情况,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浙江东南金属薄板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规性业务行为,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无不利影响,本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作为东南网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之保荐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09-039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细分 | 关联人 | 合同签订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的总金额 |
销售货物 | 承建钢结构厂房 | 东南薄板 | 751.90万元 | 2,494.66万元(不含税)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公司承建浙江东南金属薄板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工程的议案》 | |||
《关于同意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番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以及为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关于为成都东南建材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