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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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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9年08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09-17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09年8月21日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2人,胡茂元董事委托翁史烈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周世平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同意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增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股份”)增资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漕泾发电”)的方案。具体如下:

      1.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批复,同意建设上海漕泾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为840,000万元,注册资本不低于168,000万元。有关增资具体事宜,双方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协商确定。

      2.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将更名为上海漕泾发电有限公司。漕泾发电的股东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持有漕泾发电65%的股权,申能股份持有漕泾发电35%的股权。

      3.授权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申能股份协商确定有关增资具体事宜,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同意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公司控股开发上海漕泾IGCC(整体煤气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示范项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申能股份合作,投资设立公司在上海漕泾能源基地控股开发上海漕泾IGCC示范项目,研究开发更高效、更洁净的能源利用技术,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漕泾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暂定)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出资方及股权比例:公司认缴出资10,200万元,认缴比例为51%;申能股份认缴出资9,800万元,认缴比例为49%。

      经营范围:火电厂煤气化技术、制氧、制氢、煤气净化、氢气燃气轮机、燃料电池和二氧化碳处理、先进材料技术、仪器设备及控制技术、相关产品的利用和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咨询服务和科研成果的技术转让;电厂的建设、生产、发电、管理(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该项目尚处于前期开发阶段,公司将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及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同意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公司控股开发上海闵行燃气发电项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申能股份合作,投资设立公司在上海闵行地区开发2台35万千瓦级燃气发电项目。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闵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暂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出资方及股权比例:公司认缴出资6,500万元,认缴比例为65%;申能股份认缴出资3,500万元,认缴比例为35%。

      经营范围:电厂的建设、生产、发电、热力、除盐水、管理;咨询服务和科研成果的技术转让(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该项目尚处于前期开发阶段,公司将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及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同意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公司参股开发上海临港燃气发电项目的议案,授权公司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申能股份合作,投资设立公司在上海临港地区开发建设4台35万千瓦级燃气发电机组。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临港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暂定)

      注册资本:137,000万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出资方及股权比例:公司认缴出资47,950万元,认缴比例为35%;申能股份认缴出资89,050万元,认缴比例为65%。

      经营范围:电厂的建设、生产、发电、热力、除盐水、管理;咨询服务和科研成果的技术转让(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同意公司关于任免副总经理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施明伟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七、同意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就第四届董事会期满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初步形成了13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5位独立董事。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选举。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

      周世平,男,55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胡建东,男,46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执行副总裁。

      王振京,男,45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副主任,本公司董事。曾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高级主管、副经理。

      赵风云,女,50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运营部副主任。曾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商务部副经理、市场营销部电力市场高级主管。

      徐 杨,男,54岁,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程部副主任,本公司董事。曾任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处长、火电建设部处长。

      徐立红,女,43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董事。曾任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与产权管理部经理,国家经贸委电力司经济运营处副处长。

      王 宏,男,48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部(安全监察部)经理,曾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检修厂副厂长,葛洲坝电厂副总工程师。

      孙 基,男,54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曾任上海市电力公司(原上海电力工业局)财务处副处长。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

      夏大慰,男,56岁,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教授。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常务副校长、副校长。

      邵世伟,男,64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华东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皋玉凤,女,61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任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金明达,男,59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华谊(集团)公司董事长。曾任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总裁,上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裁,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

      徐 菲,女,42岁,法学博士,现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夏大慰、邵世伟、皋玉凤、金明达、徐 菲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夏大慰、邵世伟、皋玉凤、金明达、徐菲,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夏大慰、邵世伟、皋玉凤、金明达、徐菲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09-18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09年8月21日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应到监事6名,实到3名。张大庆监事、芦晓东监事委托廖学勤监事行使表决权;王国良监事委托张星燎监事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光池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同意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同意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就第四届监事会期满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股东提名,初步形成了4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选举。具体情况如下:

      柳光池,男,55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本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副经理。

      冯俊杰,女,41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审计与内控部副主任。曾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审计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处处长,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内控部经理,本公司监事。

      怀文明,男,39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监察部二处处长。曾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二处处长、副处长,监察与审计部主管。

      张星燎,男,38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本公司监事。曾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综合财务主任。

      此前,公司工会全委会扩大会议已于2009年2月选举王国良、廖学勤两位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监事之日起三年。职工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王国良,男,55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职工监事。曾任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廖学勤,男,5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曾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高级培训中心副主任、党校副校长。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09-19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漕泾发电”)

      2、投资金额和比例: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批复,上海漕泾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总投资为840,000万元,注册资本不低于168,000万元。有关增资具体事宜,双方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协商确定。本次增资完成后,漕泾发电的股东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持有漕泾发电65%的股权,申能股份持有漕泾发电35%的股权。

      3、投资期限:长期

      特别风险提示:

      1、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漕泾发电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均为燃煤发电机组,煤炭价格的上涨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2、发电量下降的风险:受经济周期影响,用电需求的下降将影响公司发电量的增长,从而削弱公司的盈利能力。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中电投”)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申能”),为了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和共同发展,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以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基础,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以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并为保障上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做出贡献。

      公司作为中电投在上海的控股子公司,将积极参与中电投与申能的此次合作。作为合作的项目之一,公司拟与申能股份共同对漕泾发电进行增资。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批复,同意建设上海漕泾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为840,000万元,注册资本不低于168,000万元。有关增资具体事宜,双方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将更名为上海漕泾发电有限公司。漕泾发电的股东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持有漕泾发电65%的股权,申能股份持有漕泾发电35%的股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对外投资审批情况

      2009年8月21日,公司在湖北宜昌召开了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2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增资方案,授权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申能股份协商确定漕泾发电注册资本,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本次增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是由申能电力开发公司改制设立,1993年4月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注册资本:28.90亿元

      法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905-909室

      法定代表人:仇伟国

      经营范围:投资、经营和管理电力、能源、节能 、资源综合利用及相关项目;兼营与电力能源相关的其他经营。

      截至2008年底,申能股份总资产313.26亿元,净资产131.47亿元,净利润5.55亿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现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上海漕泾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该项目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08]198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海漕泾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批准。

      该项目地处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紧靠杭州湾北岸,在上海化学工业区西部发展区域内。该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超超临界发电技术,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工程和脱硝装置,是国内发电高效、清洁的100 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解决上海的电力供应和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改善上海环境质量;有利于公司节能降耗,环保发展。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批复,同意建设上海漕泾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为840,000万元,注册资本不低于168,000万元。公司已对漕泾发电注资3亿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批复,同意建设上海漕泾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为840,000万元,注册资本不低于168,000万元。有关增资具体事宜,双方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协商确定。

      2、本次增资完成后,漕泾发电的股东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持有漕泾发电65%的股权,申能股份持有漕泾发电35%的股权。

      3、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将更名为上海漕泾发电有限公司。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是上海市政府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发【2007】2 号文件精神,认真完成关停小火电机组任务,优化电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要项目;也是为适应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要求,发展循环经济,落实节能减排而建设的环保项目。项目建成投运后,将成为华东和上海电网的主力电厂之一,对调整电源结构、提高电网的安全可靠性、降低供电煤耗、节能减排起到积极的作用。

      项目投产后,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漕泾发电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漕泾发电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均为燃煤发电机组,煤炭价格的上涨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2、发电量下降的风险:受经济周期影响,用电需求的下降将影响公司发电量的增长,从而削弱公司的盈利能力。

      3、公司针对上述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公司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煤炭成本,积极争取电量,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

      2、《上海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合资协议》;

      3、《上海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09-2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上海临港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简称“临港发电”)

      2、投资金额和比例:临港发电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37,000万元,其中:申能股份认缴出资89,050万元,认缴比例为65%;公司认缴出资47,950万元,认缴比例为35%。

      3、投资期限:长期

      特别风险提示:

      1、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该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均为燃气发电机组,天然气价格的上涨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2、发电量下降的风险:受经济周期影响,用电需求的下降将影响公司发电量的增长,从而削弱公司的盈利能力。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中电投”)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申能”),为了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和共同发展,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以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基础,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以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并为保障上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做出贡献。

      公司作为中电投在上海的控股子公司,将积极参与中电投与申能的此次合作。作为合作的项目之一,公司将与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能股份”)拟合资设立“上海临港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在上海临港地区投资建设和运营上海临港4台35万千瓦级燃气发电机组。

      临港发电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37,000万元,其中:申能股份认缴出资89,050万元,认缴比例为65%;公司认缴出资47,950万元,认缴比例为35%。

      公司与申能股份双方按以下期限出资:首次出资:临港发电成立前,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30%,计人民币41,100万元;第二期出资:2010年3月31日前,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50%,计人民币68,500万元;最后一期出资:2010年6月30日前,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20%,计人民币27,400万元。

      双方应当按照65%和35%的比例缴付每期出资,以维持双方的股权比例不变。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对外投资审批情况

      2009年8月21日,公司在湖北宜昌召开了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2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投资设立公司参股开发上海临港燃气发电项目的议案,授权公司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本次投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是由申能电力开发公司改制设立,1993年4月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注册资本:28.90亿元

      法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905-909室

      法定代表人:仇伟国

      经营范围:投资、经营和管理电力、能源、节能 、资源综合利用及相关项目;兼营与电力能源相关的其他经营。

      截至2008年底,申能股份总资产313.26亿元,净资产131.47亿元,净利润5.55亿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上海临港4台35万千瓦级燃气发电机组。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临港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暂定)

      注册资本:137,000万元(注册资本的具体数额根据国家发改委核准的投资概算予以确定)

      经营范围:电厂的建设、生产、发电、热力、除盐水、管理;咨询服务和科研成果的技术转让(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项目的投资建设地为上海临港地区。

      该项目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09]14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海临港燃气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批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临港发电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37,000万元,其中:申能股份认缴出资89,050万元,认缴比例为65%;公司认缴出资47,950万元,认缴比例为35%。

      公司与申能股份双方按以下期限出资:首次出资:临港发电成立前,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30%,计人民币41,100万元;第二期出资:2010年3月31日前,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50%,计人民币68,500万元;最后一期出资:2010年6月30日前,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20%,计人民币27,400万元。

      双方应当按照65%和35%的比例缴付每期出资,以维持双方的股权比例不变。

      2、项目将由公司与申能共同投入注册资本13.7亿元(注册资本为项目投资总额的25%),其余的项目建设资金采用项目融资方式。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临港燃机,一方面燃机电厂既可做电网基荷也可做调峰,这将有利于增强上海电网的安全可靠性;另一方面,与燃煤发电相比,燃气发电具有污染小、发电效率高的优势,投资建设临港燃机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结构,提高盈利能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该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均为燃气发电机组,天然气价格的上涨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2、发电量下降的风险:受经济周期影响,用电需求的下降将影响公司发电量的增长,从而削弱公司的盈利能力。

      3、公司针对上述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公司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天然气成本,积极争取电价政策,争取电量,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

      2、《上海临港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合资协议》;

      3、《上海临港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