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焦点
  • 5:金融·证券
  • 6:金融·证券
  • 7:观点·评论
  • 8:海外财经
  • A1:市 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产业·公司
  • B4:产业·公司
  • B5:中国融资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产权信息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C37:信息披露
  • C38:信息披露
  • C39:信息披露
  • C40:信息披露
  • C41:信息披露
  • C42:信息披露
  • C43:信息披露
  • C44:信息披露
  • C45:信息披露
  • C46:信息披露
  • C47:信息披露
  • C48:信息披露
  • C49:信息披露
  • C50:信息披露
  • C51:信息披露
  • C52:信息披露
  • C53:信息披露
  • C54:信息披露
  • C55:信息披露
  • C56:信息披露
  • C57:信息披露
  • C58:信息披露
  • C59:信息披露
  • C60:信息披露
  • C61:信息披露
  • C62:信息披露
  • C63:信息披露
  • C64:信息披露
  • C65:信息披露
  • C66:信息披露
  • C67:信息披露
  • C68:信息披露
  • C69:信息披露
  • C70:信息披露
  • C71:信息披露
  • C72:信息披露
  • C73:信息披露
  • C74:信息披露
  • C75:信息披露
  • C76:信息披露
  • C77:信息披露
  • C78:信息披露
  • C79:信息披露
  • C80:信息披露
  • C81:信息披露
  • C82:信息披露
  • C83:信息披露
  • C84:信息披露
  • C85:信息披露
  • C86:信息披露
  • C87:信息披露
  • C88:信息披露
  • C89:信息披露
  • C90:信息披露
  • C91:信息披露
  • C92:信息披露
  • C93:信息披露
  • C94:信息披露
  • C95:信息披露
  • C96:信息披露
  • C97:信息披露
  • C98:信息披露
  • C99:信息披露
  • C100:信息披露
  • C101:信息披露
  • C102:信息披露
  • C103:信息披露
  • C104:信息披露
  • C105:信息披露
  • C106:信息披露
  • C107:信息披露
  • C108:信息披露
  • C109:信息披露
  • C110:信息披露
  • C111:信息披露
  • C112:信息披露
  • C113:信息披露
  • C114:信息披露
  • C115:信息披露
  • C116:信息披露
  • C117:信息披露
  • C118:信息披露
  • C119:信息披露
  • C120:信息披露
  • C121:信息披露
  • C122:信息披露
  • C123:信息披露
  • C124:信息披露
  • C125:信息披露
  • C126:信息披露
  • C127:信息披露
  • C128:信息披露
  • C129:信息披露
  • C130:信息披露
  • C131:信息披露
  • C132:信息披露
  • C133:信息披露
  • C134:信息披露
  • C135:信息披露
  • C136:信息披露
  • C137:信息披露
  • C138:信息披露
  • C139:信息披露
  • C140:信息披露
  • C141:信息披露
  • C142:信息披露
  • C143:信息披露
  • C144:信息披露
  • C145:信息披露
  • C146:信息披露
  • C147:信息披露
  • C148:信息披露
  • C149:信息披露
  • C150:信息披露
  • C151:信息披露
  • C152:信息披露
  • C153:信息披露
  • C154:信息披露
  • C155:信息披露
  • C156:信息披露
  • C157:信息披露
  • C158:信息披露
  • C159:信息披露
  • C160:信息披露
  • C161:信息披露
  • C162:信息披露
  • C163:信息披露
  • C164:信息披露
  • C165:信息披露
  • C166:信息披露
  • C167:信息披露
  • C168:信息披露
  • C169:信息披露
  • C170:信息披露
  • C171:信息披露
  • C172:信息披露
  • C173:信息披露
  • C174:信息披露
  • C175:信息披露
  • C176:信息披露
  • C177:信息披露
  • C178:信息披露
  • C179:信息披露
  • C180:信息披露
  • C181:信息披露
  • C182:信息披露
  • C183:信息披露
  • C184:信息披露
  •  
      2009 8 25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1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109版:信息披露
    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9年08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

      2.5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摩根斯坦利综合亚太指数(不含日本)(MSCI AC Asia Pacific Index ex Japan)。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10月22日至2009年6月30日)

      ■

      注:(1)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10月22日,图示时间段为2007年10月22日至2009年6月30日。

      (2)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60%-100%,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0%-40%。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10月22日,图示时间段为2007年10月22日至2009年6月30日。

      本基金建仓期自2007 年10 月22 日至2008 年4 月21 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

      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4年5月12日正式成立。公司由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10月8日更名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截止2009年6月底,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十只,均为开放式基金: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于2004年9月15日成立,首发规模为1,669,305,034.88份;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于2005年4月13日成立,首发规模为991,360,522.73份;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5年10月11日成立,首发规模为767,620,088.15份;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04月26日成立,首发规模为6,435,738,977.50份;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09月20 日成立,首发规模为5,480,692,618.04份;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7年04月13日成立,首发规模为9,884,799,607.98份;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7年10月22日成立,首发规模为29,572,160,439.53份;上投摩根双核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8年5月21日成立,首发规模为1,423,318,139.20份;上投摩根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9年1月21日成立,首发规模为826,057,598.05份;上投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9年6月24日成立,首发规模为1,801,237,418.78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423,047,194.30份,B类基金份额1,378,190,224.48份)。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

      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其中杨逸枫女士担任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未出现重大违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完善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交易系统中缺省使用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委托。

      4.4.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为更好的执行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原则,考虑到投资组合投资风格的分类情况可能随着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公司自2009年起对旗下管理的投资组合投资风格的划分情况进行定期审阅。为了更客观地得出结果,在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公司对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分类制定了标准,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分析团队与公司相关部门按照上述分类标准对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进行打分,根据内外部评分得出的投资组合分类结果,作为本年度投资组合定期报告中相关披露内容的依据。

      本年度,根据公司内部和外部专业机构的评价结果,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无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4.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亚太区除日本外市场指数(MSCI Asia Pacific AC ex Japan Index)在上半年上涨31%,亚太优势基金净值同期上涨31.6%。

      各国政府为应付金融危机和随之而来的经济衰退,陆续实行宽松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向市场注入流动性,帮助银行改善资产负债表,强化信心,恢复信贷功能。第一季度以中国为主的亚太股市走势优于欧美成熟市场和其它新兴市场。亚太优势基金在市场配置上,超配在亚太市场中经济成长稳定度最高的中国,与出口型经济体的新加坡(受惠欧美经济衰退程度减缓现象);在韩元汇率稳定后也逐步提高韩国股市的持股比重。在第二季度我们维持对中国市场(H股)的持续看好,并增加了对印度和印尼的投资比重,相应减少了对韩国的投资。因为在全球经济全面复苏前景仍不明朗时,可以确定的是中国、印度和印尼等市场,凭借其自身的内需市场,将率先稳定下来并恢复增长,而稳定的政治局面也消除了制约未来增长的阻碍之一。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全球经济最差的衰退时刻已过去,各地经济活动可望持续好转,连IMF 也预期全球经济将在今年9、10 月出现转折。经济向好的绿芽出现在各个层面,包括信用利差从高点明显回落,反映银行放贷意愿提升和融资成本下降;各国经济衰退幅度已缩减、有些国家和地区甚至出现复苏征兆,虽然失业率的改善还不明显,但一些重要的经济领先指标已连续回升,消费者与企业信心指标也都呈现好转。经济复苏的预期会得到增强,发达国家的库存回补需求会吸引资金流入商品市场并推动大宗商品和原材料价格上涨。需要警惕的是,许多资产价格从低点以来反弹超过四成,短期涨幅过大会提高未来价格的波动率;股价大涨之后,企业的盈利能力能否持续改善,企业对未来的前景展望是否更有信心。我们将持续关注美国就业与房地产市场的变化、美欧金融业重建进度、财政货币政策、商品价格与通胀变化,以此判断本轮由资金推动的行情能否转化为资金加复苏推动的行情。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会计部负责,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目的是保证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基金会计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本公司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议事规则。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管理层、督察长、基金会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负责人以及相关基金经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公司估值委员会对估值事项发表意见,评估基金估值的公允性和合理性。基金经理是估值委员会的重要成员,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对基金估值提出意见和建议。估值委员会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09年上半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09年上半年,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投资基金2009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504元,基金份额总额28,427,364,506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后附6.4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后附6.4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第274号《关于同意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9,568,958,77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13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10月2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572,160,44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201,66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纽约银行(后合并重组为纽约梅隆银行),境外投资顾问为JF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亚太地区证券市场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亚太企业。亚太企业主要是指登记注册在亚太地区、在亚太地区证券市场进行交易或其主要业务经营在亚太地区的企业。投资市场为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60%-100%,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0%-40%。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公募股票基金等。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摩根斯坦利综合亚太指数(不含日本)。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4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9]4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试行)》等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年01月01日至2009年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01月01日至200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未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与基金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的主要关联方的名称及关联关系

      ■

      注: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2月发布了【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试行)》等问题的通知】及《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XBRL模板》,其中要求更为详细的披露基金的关联方关系的及关联方交易。为更好满足法规的要求,我公司协同外部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管理的基金的关联方名单进行了重新梳理。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据此披露。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无

      6.4.8.1.2 权证交易

      无

      6.4.8.1.3 债券交易

      无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无

      6.4.8.1.5 基金交易

      无

      6.4.8.1.6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基金按估值日尚未计提当日管理人报酬及托管费的基金资产净值1.8%的年费率计提自上一估值日(不含上一估值日)至估值日(含估值日)的管理人报酬,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估值日尚未计提当日管理人报酬及托管费的基金资产净值X 1.8% / 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基金按估值日尚未计提当日管理人报酬及托管费的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自上一估值日(不含上一估值日)至估值日(含估值日)的托管费,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估值日尚未计提当日管理人报酬及托管费的基金资产净值 X 0.35% / 当年天数。

      6.4.8.2.3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无数据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注: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与公告一致。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纽约梅隆银行保管,按适用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9 期末(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无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无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行业分类标准:MSCI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权益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51fund.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5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无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0.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0.3 其他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7.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

      2009年2月28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督察长的公告》,聘任陈星德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

      2009年4月2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任免的公告》,免去蔡奋威先生董事职务,任命章硕麟先生为公司董事。

      2009年5月20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聘任侯明甫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基金托管人:

      无。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