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股份A股IPO申请将于今天上会。如无意外,过会应无多少悬念。作为又一家超级大盘股公司,中冶股份除计划发行不超过35亿A股之外,还将选择“先A后H”发股方式,准备发行不超过26.10 亿股H 股。H 股发行后,如果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最终将发行不超过30.02 亿股H 股。据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拟公开发行的H 股发行价不低于A 股发行价。
或者可以将中冶股份的选择视作某种信号,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公司拟选择内地与香港两地上市的,“先A后H”或将成为最主要的方式。较之于过去的“先H后A”,“先A后H”是一种进步,是A股市场发展实力的体现。
“先H后A”是历史的产物。由于A股市场过去容量太小,难以承受国内大公司的大规模融资,因此,一些大公司只能舍弃A股而先选择H股。但“先H后A”的发股模式,显然让我们付出了巨大代价:一是沪深股市拱手将话语权相让,以至这些含H股的公司在A股发行时,总是看H股脸色行事。二是在A股市场没有话语权的情况下,国内公司在H股市场的价值被大大低估。如中石油2000年H股发行时,每股发行价仅1.28港元。三是A股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在H股回归A股时,H股股东大肆拉抬H股,逼高A股发行价。这一点,中石油2007年回归A股之时的表现,是最典型的。
只是,“先A后H”的发股方式,在避免了上述种种弊端后,同样也存在不足。虽然“先A后H”发股极大地保护了A股话语权,但由于A股市场本身的欠成熟,这又使得对A股话语权的保护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A股高价发行。这不仅降低了A股的投资价值,而且一旦出现股市下跌,很容易破发,导致H股发行困难。如中国太保2007年12月A股发行价格高达30元,但随着行情的急转直下,该股“破发”。由于中国太保承诺H股发行价不低于A股发行价,致使H股迟迟难以发行。为此,公司于今年7月再次推出H股发行计划,将H股发行价定位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公司A股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这一修改不仅违背了当初的A股发行承诺,而且修改后的发行价格仍然不低,目前A股价格仍然低于这一拟定的H股发行价,以至中国太保H股能否如愿发行,仍然是个未知数。这对于中国太保的发展战略极为不利。
所以,为了避免中国太保在“先A后H”发股方式下H股发行受阻的波折再次发生,笔者以为,类似中冶股份这样拟在A股、H股上市的国内公司,还是采取“A+H”同步发行的方式较为妥当。
因为在“A+H”同步发行的方式下,可以询出一个为A、H股东共同接受的发行价,这个价格较之于纯A股发行价显然更加合理,不仅有利于保护A股投资者利益,而且也有利于A股询价机构学会理性询价,有利于A股市场走向理性。“A+H”同步发行可以确保发行人同时在A股、H股市场上市,此举对于发行人实施对外发展战略大有裨益。此外,较之于“先A后H”来说,“A+H”同步发行也有利于保护H股投资者利益。毕竟,在“先A后H”顺利实施的情况下,H股较A股发行价或多或少存在一定溢价。特别是在A股高价发行的情况下,这种溢价显然意味着增加了H股的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