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解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汇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投资”,截止2009年7月31日,汇能投资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103,432,04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86%)通知,汇能投资已将其质押给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87,500,000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18%)中的21,129,2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2%)予以解除,相关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于2009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编号:2009-041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汇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投资”)通知,自2009年7月16日至7月20日,汇能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本公司股份5,8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61%;2009年8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本公司股份21,12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22%。截止2009年8月24日,汇能投资已累计出售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94%。
截止目前,汇能投资仍持有本公司82,312,048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64%。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09-042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25号文核准。
根据《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55%-6.95%,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债券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2009年8月25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申购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6.95%。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09年8月26日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及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
特此公告。
发行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