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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有关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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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有关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09年08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合作伙伴签署了一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与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跨地区互利双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出版资源,是全国第一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和广东文化产业中重点扶持的七大龙头企业之一。根据协议,双方确立互为优先合作单位,可以研讨探索以现金、资源等出资的方式相互参股,开展资本市场合作,逐步成为“开放、发展、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同意,将在资源、市场等方面加强合作,发挥双方的区域、资源、品牌及发展优势,推进参股开发包括创意策划、出版发行、印刷复制、物流配送以及新媒体、数字出版、游戏动漫等相关文化产业,共同探讨跨地域、跨所有制、跨媒体合作新模式,促进双方利好发展,力争成为创新发展典范;双方确定,将在重大出版项目、新媒体和数字出版、“走出去”等方面重点加强协作,共同打造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文化走出去品牌,提升双方的出版策划力、文化传播力、装备制造力、行业影响力;双方将建立对口业务交流机制,成立相应的部门,负责双方交流合作,近期双方就相关合作、高层会谈,将进一步深入研究,逐步使合作活动成为现实,为互惠共赢奠定基础。

      2、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教育出版社与广东学而优图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营销伙伴合作计划协议。广东学而优图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广东地区目前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民营学术文化书店。为进一步加强社店双方的合作关系,在越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开拓更大市场,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目标,双方相互确定对方为营销伙伴,共同致力于建立更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安徽教育出版社“编辑素材及精品读物销售基地”。根据协议,双方互为伙伴、紧密合作、共生共赢;双方合作框架为:信息共享、建立整体营销链、制定并实施终端营销方案,加强品牌建设,开创新的营销渠道;双方建立服务、宣传、奖励的支持系统。

      3、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以下简称“少儿社)与《动漫周刊》签署动漫产品开发与推广战略合作协议。《动漫周刊》是中国第一份全方位报导动漫资讯的周刊报纸,也是全球第一份集新派动漫作品介绍、动漫新闻资讯于一体的华文动漫时尚专业报。为推动中国原创动漫的繁荣与发展,充分利用少儿社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动漫周刊》良好的宣传营销优势,双方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动漫产品开发与推广的一体化运作。根据协议,少儿社对《动漫周刊》出版资源的开发与推广有优先选择权;借助《动漫周刊》的策划与包装优势,共同开发具有创新性的、适合中国市场的动漫产品;《动漫周刊》有义务协助少儿社搞好重点项目、重点产品的营销推广工作;双方在动漫数字研发与推广、互联网出版、手机动漫等动漫领域开展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双方约定,如达成具体合作项目再另行签订具体合同。

      4、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电子音像出版社(以下简称“电子社”)与俏佳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俏佳人”)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俏佳人是一家专业从事音像制作、影视专题拍摄、原创动漫及其衍生产品、网络新媒体、海外文化交流以及演艺事业于一体的中国文化企业。根据协议,俏佳人同意在其市场推广或项目涉及出版时优先选用电子社的产品和资源,电子社同意在其市场推广或项目涉及出版发行时优先选用俏佳人的系统产品;双方将努力在影视、风光片、电视频道等文化领域共同打造产品,并积极推广。双方约定,具体项目再另行制定合同。

      上述系列合作协议如有实质性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编号:临2009-014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有关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