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8月25日接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通知,浙能集团所属全资企业香港兴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兴源”)于2009年8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99,96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0%。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为浙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浙能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香港兴源为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能集团持有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二、本次增持情况
香港兴源于2009年8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4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本次增持前,香港兴源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浙能集团通过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和香港兴源共计持有公司股份800,30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2%。
三、后续增持计划
香港兴源拟自2009年8月25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视市场行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本次已增持的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0.50美元/股。
五、浙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