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8月14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09 年8月24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公司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启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9名董事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广东榕泰实业股份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予以公开披露;
二、通过《广东榕泰实业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通过《广东榕泰实业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和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四、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额度的议案》:
鉴于部分银行对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额度有效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将根据相关银行的贷款条件及规定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银行对该授信额度及融资额度的担保事项所要求的相关条件进行处置。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3000万元正 (其中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申请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贰年。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 2009-016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9年8月14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年8月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杨愈静女士主持,会议经3名监事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
1、公司 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2009年第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广东榕泰实业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和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