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议于2009年8月1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09年8月2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晓斌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九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二OO九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5%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09年8月24日与北京天华国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天华国兴公司 )签订的《股权转让的协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创锋金安公司)12.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天华国兴公司。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8年12月31 日,创锋金安公司总资产为6,405,768.26 元,负债为12,767,740.98 元,所有者权益为-6,361,972.72元;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964,053.61元。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12月31日,评估采用的主要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创锋金安公司净资产为-722.54万元。
由于创锋金安公司资产净值为负值,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
本次股权转让不属关联交易。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转让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前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7.5%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前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首创前锋公司)于2009年8月24日与天华国兴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意首创前锋公司将持有的创锋金安公司67.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天华国兴公司。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8年12月31 日,创锋金安公司总资产为6,405,768.26 元,负债为12,767,740.98 元,所有者权益为-6,361,972.72元;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964,053.61元。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12月31日,评估采用的主要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创锋金安公司净资产为-722.54万元。
由于创锋金安公司资产净值为负值,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
本次股权转让不属关联交易。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转让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陈景全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陈景全先生因退休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五项议案将提交下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前锋 公告编号:临2009-013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转让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将所持有的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5%股权全部转让给北京天华国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前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7.5%股权全部转让给北京天华国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股权转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调整公司产业结构,剥离不良资产,为公司下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持有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上述交易影响公司的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上述股权转让已经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转让股权概述
1、公司于2009年8月24日与北京天华国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天华国兴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创锋金安公司)12.5%的股权转让给天华国兴公司。
2、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前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首创前锋公司)于2009年8月24日与天华国兴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首创前锋公司将所持有的创锋金安公司67.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天华国兴公司。
公司于2009年8月25日召开六届三次董事会分别对上述股权转让进行了认真审议,公司七名董事参加了表决并一致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上述股权转让均投赞成票,并就此分别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交易各方介绍
1、北京天华国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5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增产路6号C区05室
公司股东:北京德凯利冷冻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占48.78%;北京世纪通联商贸有限公司投资1050万元,占51.22%。
法定代表人:宗殷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房地产咨询(除中介服务);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培训、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组织国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
该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也未涉及经济纠纷。
2、北京首创前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晓斌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股3000万元,占60%;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00万元,占40%。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通讯产品、机械电器设备、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承接计算机系统网络集成工程信息咨询服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北京科技会展中心数码大厦1915号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三、转让股权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股权标的:
(1)公司持有的创锋金安公司12.5%的股权;
(2)公司控股子公司--首创前锋公司持有的创锋金安公司67.5%的股权。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法定代表人:朱霆
4、股东情况:注册资本1200万元。北京首创前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810万元,占67.5%;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0万元,占12.5%;四川方桥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40万元,占20%。
5、经营范围:主要从事非接触式IC卡技术及指纹自动识别技术,信息技术及计算机网络技术。
6、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
7、该交易标的不存在质押、抵押等情形。
8、截至2009年8月24 日,创锋金安公司没有占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本公司也没有为其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事宜。
9、创锋金安公司的其他股东承诺放弃对该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10、股权转让标的的审计、评估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创锋金安公司2008年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如下:
创锋金安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原值余额7,249,038.94元,长期股权投资余额2,931,320.75元,截止审计报告日,除应收款项回函3,241,710.08元外,其余应收款项原值余额4,007,328.86元及长期股权投资均未回函,由于创锋金安公司未提供其他证据,我们也无法实施其他有效的审计程序,以判断上述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
因市场环境的变化,创锋金安公司已基本停止经营,且连续亏损,在2008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高于资产总额6,361,972.72元,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8年12月31 日,创锋金安公司总资产为6,405,768.26 元,负债为12,767,740.98 元,所有者权益为-6,361,972.72元;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964,053.61元。
创锋金安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2008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
货币资金 | 18,490.13 | 应付账款 | 728,368.43 |
其他应收款 | 3,377,720.72 | 预收账款 | 32,5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3,396,210.85 | 应付职工薪酬 | 233,991.43 |
长期股权投资 | 2,931,320.75 | 应交税费 | 116.45 |
固定资产 | 78,236.66 | 其他应付款 | 10,772,764.67 |
流动负债合计 | 11,767,740.9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09,557.4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00,000.00 |
负债合计 | 12,767,740.98 | ||
实收资本 | 12,000,000.00 | ||
未分配利润 | -18,361,972.7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361,972.72 | ||
资 产 总 计 | 6,405,768.26 |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 6,405,768.26 |
创锋金安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
2008年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0 |
营业成本 | 0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0 |
销售费用 | 0 |
管理费用 | 195,521.01 |
财务费用 | 787.93 |
资产减值损失 | 1,959,355.89 |
营业利润 | -2,155,664.83 |
营业外收入 | 191,611.22 |
利润总额 | -1,964,053.61 |
净利润 | -1,964,053.61 |
经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12月31日,评估中采用的主要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创锋金安公司净资产为-722.54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339.62 | 339.62 | 339.64 | 0.02 | 0.01 |
非流动资产 | 300.95 | 300.95 | 214.59 | -86.36 | -28.70 |
长期投资 | 293.13 | 293.13 | 194.38 | -98.75 | -33.69 |
固定资产 | 7.82 | 7.82 | 20.21 | 12.39 | 158.44 |
其中:在建工程 | - | - | - | - | |
建筑物 | - | - | - | - | |
设备 | 7.82 | 7.82 | 20.21 | 12.39 | 158.44 |
无形资产 | - | - | - | -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 | - | - | |
其他资产 | - | - | - | - | |
资产总计 | 640.57 | 640.57 | 554.23 | -86.34 | -13.48 |
流动负债 | 1,176.77 | 1,176.77 | 1,176.77 | - | - |
长期负债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 |
负债总计 | 1,276.77 | 1,276.77 | 1,276.77 | - | - |
净资产 | -636.20 | -636.20 | -722.54 | -86.34 | 13.57 |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天华国兴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自愿将持有的创锋金安公司12.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天华国兴公司,天华国兴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本公司所持有的创锋金安公司12.5%的股权。
(2)、股权转让价格
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
(3)、协议签署与批准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4)、支付方式
协议签订并获得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天华国兴 公司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本公司。
2、公司控股子公司—首创前锋公司与天华国兴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首创前锋公司自愿将持有的创锋金安公司67.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天华国兴公司,天华国兴公司同意按照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首创前锋公司所持有的创锋金安公司67.5%的股权。
(2)、股权转让价格
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
(3)、协议签署与批准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4)、支付方式
协议签订并获得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天华国兴公司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首创前锋公司。
五、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创锋金安公司连续多年亏损,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已为负值,本次股权转让是为了调整公司产业结构,剥离不良资产,为公司下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没有不良影响。
按照现行会计制度,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当期损益基本没有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本公司转让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5%股权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本公司转让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5%股权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所涉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转让股权的目的是降低经营风险,调整公司产业结构,剥离不良资产, 更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我们同意公司与天华国兴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创锋金安公司12.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天华国兴公司。
2、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首创前锋公司转让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7.5%股权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控股子公司—首创前锋公司转让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7.5%股权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所涉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转让股权的目的是降低经营风险,调整公司产业结构,剥离不良资产, 更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我们同意控股子公司—首创前锋公司与天华国兴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意控股子公司—首创前锋公司将持有的创锋金安公司67.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天华国兴公司。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北京天华国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2、北京首创前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天华国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3、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08019-09号 );
4、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锋评报字(2009)第053号);
5、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6、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7、公司六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33 股票简称:S前锋 编号:临2009-014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14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09年8月25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 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5%股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利于公司收回投资,减少亏损,调整公司产业结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5%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前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7.5%股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利于公司收回投资,减少亏损,调整公司产业结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前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北京创锋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7.5%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