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权被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2009年08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09-33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权被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8月20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800万股被司法冻结(于2009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公告)。
本公司于2009年8月26日接到通知,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辽民二初字第8-1号,解除对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800万股以及冻结期间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的冻结。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备查文件:
1、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辽民二初字第8-1号
2、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