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称推行房价备案制尚无时间表
2009年08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和裕
⊙本报记者 李和裕
本周从江苏省建设厅传出的房价备案制度引起市场关注,也受到业内对于其抑价作用的质疑。而昨日记者从江苏制定该方案的有关部门了解到,房价备案制度的推行还没有具体时间表,且此举主要是为了规范价格行为,如信息公开后开发商就不能随意哄抬价格,而非禁止开发商涨价。
据介绍,江苏省物价局7月就向下属各市物价部门提出了让开发商将所售商品房的价格到物价部门登记备案的想法。“但当时我们就表示,对商品房实行备案管理,并不是要控制房价。”江苏省物价局负责制定房价备案方案的某处室工作人员昨天向记者直言,“房价问题复杂又敏感,但对政府来说,因为事关民生,所以至少要规范价格行为,现在房价信息不透明、不对称,我们能作的调控就是先形成一个定价公开的机制。”
而根据江苏省建设厅本周发布的信息,房价备案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提前15天到物价部门备案,然后才能领取商品房预售证,并且房管部门的网上也要公示备案价格;开发商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想提高销售价格时,必须提前15天再次重新备案。“如果真这么做,我觉得确实能抑制开发商快速、多次涨价。但问题是,开发商也可以有应对方法,比如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备案价格,那么一开始就把价格定得高些不就行了?”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
有不愿透露身份的江苏开发商也对记者表示,采取价格备案这种做法主要还是表明政府想调节楼市、稳定房价的态度,毕竟楼价涨跌是一种市场化行为,就算政府想限制房价,也不能采用简单粗暴的行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