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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浙商银行为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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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浙商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参加浙商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09年08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协商,决定本公司旗下基金自2009年8月31日起增加浙商银行为代销机构,并自2009年8月3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对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费率(只限前端申购费用)以及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只限前端申购费用)实行费率优惠。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

      1.代理销售的基金

      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70001,后端代码:270011)、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70002,后端代码:270021)、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703)、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广发货币A,基金代码:270004,广发货币B,基金代码:270014)、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70005,后端代码:270025)、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70006,后端代码:270026)、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70007,后端代码:270027)、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码:270008)、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码:270009)、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70010)和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70021)。

      投资者可在浙商银行全国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成都、杭州、宁波、温州、绍兴、义乌、嘉兴等城市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销售业务的开户、申购(包括前后端收费模式)、赎回、转换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

      2.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

      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优惠方式

      1、自2009年8月3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网上银行办理上述适用基金的申购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自2009年8月3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网上银行开通上述适用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将持续享有如下优惠: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自2009年8月3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柜面开通上述适用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将持续享有如下优惠: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三、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旗下基金在浙商银行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处于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状态,但仍开通单笔5万元(含)以下基金定投业务,何时开通申购业务、单笔5万元以上基金定投业务和基金转换转入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活动期间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如恢复日常申购业务和单笔5万元以上的基金定投业务,则相应享有本次活动的优惠措施。具体办理事宜请以浙商银行的安排为准。

      2、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正处于封闭期,活动期间如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申购业务及基金定投业务,则相应享有本次活动的优惠措施。具体办理事宜请以浙商银行的安排为准。

      3、以上优惠活动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只限前端申购费用)的网上银行申购手续费费率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模式申购费率,具体办理事宜请以浙商银行的安排为准。

      4、以上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浙商银行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浙商银行的有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5、 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以上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6、投资者可到浙商银行的营业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200元。以上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浙商银行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65

      公司网址:http://www.czbank.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3936999或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