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广州叶滔投资顾问公司和广州易泰投资顾问公司、广州满华信息科技公司等两宗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案件进行了一审和二审判决。两案共1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年3个月到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3000元至150万元不等的罚款。
这是广东辖区内首批非法从事证券咨询业而被定罪的案件,也是广东证监局高压打击辖区内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移交司法机关成功查处的典型案例。广东证监局法制处负责人介绍,随着市场的成熟,非法证券活动的手法更加多样,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在打击压制的过程中,也不断创新手段,维持“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态势。
通信渠道无所不用
用现代IT手段实时跟踪
据介绍,非法证券活动近年来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利用的渠道越来越多,手机、网站、QQ……在叶滔案中,就通过设立“叶滔投资预测”网站,利用网站论坛、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传真、QQ群等多种方式向会员发送各种股票信息,指导买卖。
去年以来,还有部分券商发现,非法证券经营机构利用网络搜索引擎的付费排名功能,让冒充的“山寨网站”迷惑股民。
对此,广东证监局今年上半年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更新技术手段,目前已开始试运行“广东证券期货业舆情监控系统”。通过计算机的关键词自动搜索、信息分类处理与工作人员筛选甄别相结合的方式,监管机构能够对网络非法证券活动和不良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和快速查处。今年上半年,广东证监局已先后分5批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关闭非法证券活动网站51家。
试图用“合法”外衣伪装
联合办案破除伪装
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在对非法证券活动侦查的过程中,明显感到非法证券机构的伪装日趋隐秘。
据介绍,现在大部分涉嫌非法证券活动的机构,都披上软件公司外衣,表面上是销售股票软件,实际上很少真正从事软件开发,真正的业务是以售后服务为名进行股票推荐,以软件售后服务费的形式收取会员费。
办案民警表示,用“软件公司”作为伪装还嫌不够,现在一些“黑嘴”还采用“法律手段”进行伪装,比如跟业务员签订表面上的“行为规范协议”禁止业务员推荐股票,甚至雇佣律师作为法律顾问。
广东证监局人士表示,这种伪装对甄别和侦查带来很大难度,为此公安人员与证监人员采用联合办案方式,采用更隐蔽和更多样的侦查手法,进行长时间跟踪和搜集证据,并采用更加周密的部署,争取一举侦破。在已经判决的两个案件中,办案人员最后成功掌握了非法证券机构QQ群的聊天记录、客户资料、银行来往记录和账册,让合法伪装彻底败露。
以游击战规避监管
按实际控制自然人合并查处
不少非法证券机构还采用“狡兔三窟”的办法来逃避监管。在满华案中,主要的成员都在躲在郊区的家里,通过网络和电话对设在市区内4个不同地点的办公室中的下属进行遥控,而其网站服务器则存放在另外一个城市。经侦人员在行动时经过严密部署,兵分6路同时行动,最终将所有涉案嫌疑人一网打尽。
在监管过程中,还发现一些非法机构每2-3个月就重新注册并更换办公地点,让监管人员难以追查。对此,广东证监局通过明确地方政府和工商部门的打非职责,并与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建立更迅速反馈和合作机制,以快打快进行有效遏制。另外,办案警员还介绍,对于意图通过注册多家公司进行法律规避的非法证券活动,目前广东还通过援引《最高法院1999年14号司法解释》,采用“揭去法人的面纱”,即无论注册多少家法人,均按照其最终实际控制自然人进行合并查处定罪的办法,进行有效应对。
涉案地区向全国发展
建立跨地区协作机制
在已宣判和部分在查的案件中,监管人员还发现,随着辖区内投资者宣传教育的效果日益显现,非法证券活动的“触手”逐渐伸向外地。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被查处的多家非法证券机构的“会员”名单中,超过95%的受骗投资者是在广东辖区以外的股民,而且分布的地区多达国内十多个省份。一些“黑嘴”还开通了400开头的全国免费呼叫号码,并在外地的电台和电视台购买节目时段,吸引当地的投资者上当。
为了应对这种“全国化”的趋势,证监和公安部门在上级机关的协调下,展开多区域的协调行动进行打击。办案人员建议,随着现在通讯技术的进步,很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信息共享、名单通报和统一行动机制,保持对非法证券活动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