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七人,实到董事十七人,其中传真表决董事六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润厚先生主持,公司二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金额为22亿元;需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金额为5亿元;需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金额为12亿元;需向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金额为2亿元;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金额为12亿元。
以上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金额共计53亿元,期限为2年,用于办理所有流动资金营运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安全费用等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2009-15号公告。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99-股票简称:潞安环能-编号:2009-015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安全费用等会计政策
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09]8号“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号的通知”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按照财政部财会[2009]8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变更前会计政策: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中提取计提维简费、煤炭安全生产费用、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列报。公司按规定范围使用,购建相关设备、设施等资产时计入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计入有关成本费用。按规定范围支付费用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上述规定将相关储备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支付相关的费用性支出时,按照实际使用金额自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但结转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变更后会计政策:公司提取的维简费、煤炭安全生产费用、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公司已根据财会[2009]8号文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附表。
附:财务报表影响
附表:
财务报表影响
对合并财务报表影响:
对2009年6月30日合并股东权益的影响 | ||||||||
项目 | 未分配利润 | 盈余公积 | 资本公积 | 专项储备 | 少数股东权益 | 合计 | ||
安全费维简费等四项费用调整 | -457,651,056.41 | -1,981,594,651.13 | 294,870,995.73 | 2,397,882,104.96 | 547,091.50 | 254,054,484.65 | ||
对2008年12月31日合并股东权益的影响 | ||||||||
项目 | 未分配利润 | 盈余公积 | 资本公积 | 专项储备 | 少数股东权益 | 合计 | ||
安全、维简费等四项费用调整 | -535,928,209.85 | -1,981,594,651.13 | 95,352,716.87 | 1,733,008,799.00 | -16,112,974.46 | -705,274,319.57 |
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09年6月30日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 | ||||||||||
项目 | 未分配利润 | 盈余公积 | 资本公积 | 专项储备 | 合计 | |||||
安全、维简费等四项费用调整 | -300,410,634.28 | -1,968,149,845.47 | -20,154,202.46 | 2,397,882,104.96 | 109,167,422.75 | |||||
对2008年12月31日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 | ||||||||||
项目 | 未分配利润 | 盈余公积 | 资本公积 | 专项储备 | 合计 | |||||
安全、维简费等四项费用调整 | -372,118,488.82 | -1,968,149,845.47 | -20,154,202.46 | 1,733,008,799.00 | -627,413,737.75 |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