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说明:
1.议案二共有8项议项,需股东逐项审议表决。
2.议案三共有3项议项,需股东逐项审议表决。其中议案1-2项议项为关联事项,与议案1-2项议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的投票权。
3.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项为关联事项,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的投票权。
4.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第一至七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本次配股方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6.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
7.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9月16日。截止2009年9月16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2.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提示性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提示性公告时间为2009年9月18日。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09年9月17日~18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
武汉市青山区沿港路三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书铭 何 怡
电 话:027—86807873、86306051
传 真:027—86306023
6.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7日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
2.表决议案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5.投票举例
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同意票,以议案序号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例,其申报如下:
■
如某A股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序号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例,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如某A股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序号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例,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6.如果对所有议案都表示同意,可直接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如果对议案二、三中所有议项都表示同意,可直接对议案二、三进行表决。
(二)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项(如2.01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项的议案组(如2.00元)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如2.00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总议案(99.00元)的表决申报。对单项议案(如8.00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总议案(99.00元)的表决申报。
3.股东对股东大会的多个待表决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5.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2254号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股份)截至2009 年6 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武钢股份配售股票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武钢股份公开配售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武钢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和证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独立地发表鉴证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武钢股份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军书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 辉
2009年8月25日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对本公司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3月13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07]5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7年3月26日公开发行人民币75亿元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同时每张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本公司派发的9.7份认股权证。
截至2007年3月30日,本公司已收到公开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发行费用人民币161,982,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338,018,000.00元,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由其出具安永华明 [2007] 验字第60468564-A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于2007 年3月30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在武钢集团财务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账号为:827788-21601-3263-56。
根据《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武钢CWB1”认股权证(交易代码580013,行权代码582013)于2009年4月10日进入认股权证行权期。截至2009年4月21日止,本公司已收到“武钢CWB1”认股权证持有者缴纳的认股款1,459,350.14元,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由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08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于2009 年4月21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在武钢集团财务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账号为:827788-21601-3263-56。
截至2009年 6 月3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462,418.4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09年6月30 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338,014,931.74元用于建设三硅钢工程项目、建设三冷轧工程项目、建设转炉-薄板坯连铸连轧生产线项目、建设高速重轨万能轧机生产线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462,418.40元将依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承诺项目计划使用。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2009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没有发生变更。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的差异及原因
截至2009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无差异。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期间,将临时闲置资金转为定期存款。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一炼钢薄板坯连铸连轧工程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本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披露:建设转炉、薄板坯连铸连轧带钢生产线及其配套公辅设施,生产规模为266 万吨/年,产品为热轧板卷。截至2009年6月30日,该项目主体基本建成,正在调试过程中。
(三)高速重轨万能轧机生产线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本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披露:建设高速重轨万能轧机生产线,产品以生产高速重轨为主,兼顾生产H型钢,生产规模为105 万吨/年,该生产线若只生产重轨其产能为90万吨/年。该项目2008年12月建成转入固定资产。2009年1-6月根据市场形势生产重轨42.70万吨,折算为年产量为85.40万吨,重轨累计产能利用率为94.89%,2009年1-6月销售重轨421,981.638吨,销售成本为1,511,116,077.87元,销售收入为1,813,401,868.95元, 毛利为302,285,791.08元。
(四)三硅钢工程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本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披露:建设冷轧硅钢生产线及其配套公辅设施,生产规模为20 万吨/年,产品是取向硅钢和高牌号无取向硅钢。截至2009年6月30日,该项目主体基本建成,正在调试过程中。
(五)三冷轧工程工程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本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披露:建设冷轧及涂镀材生产线及其配套公辅设施,生产规模为110.50 万吨/年,产品为冷轧板和镀锡板。截至2009年6月30日,该项目按计划建设,尚未建成投产。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用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有关内容的对照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4,020,569,787.60元与公司2007 年年报信息披露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020,569,787.60元无差异。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7,336,646,786.24元与公司2008 年年报信息披露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336,646,786.24元无差异。
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7,338,014,931.74元与公司2009年半年报信息披露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338,014,931.74无差异。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已在公司2009年6月30日半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并分别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8 月25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0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0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600005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9-043
公司债代码:126005 公司债简称:07武钢债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
1、盈利波动风险
钢铁行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波动特征,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股份”、“本公司”)盈利受行业周期的影响亦存在一定波动性。
2、审批风险
本次收购除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外,还须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批准或核准后方可实施。因此,本次交易可能存在不获得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钢铁主业的生产规模得以提高、产品线得以扩展、一体化运作能力得以增强、钢铁产业链得以进一步延伸、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同时,本次收购将不会形成同业竞争、不会新增关联交易项目。
●过去24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
过去24个月,本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钢矿业”)除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外,还与武钢集团发生以下两次交易:
1、2007年8月,本公司收购了武钢集团重庆、天津、广州、武汉四家钢材加工配送公司股权,并与武钢集团间完成了收购和出售部分相关资产;
2、2007年12月,本公司收购了武钢集团钢铁主业配套资产。
上述两次交易累计金额871,506.02万元。
●武钢集团补偿承诺
1、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对本次拟收购的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价值进行了评估,预测其2010、2011、2012年的净利润分别为6,118.11万元、6,580.87万元、6,932.80万元。若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在武钢股份实施收购完毕后3年内某一会计年度的净利润未能达到上述净利润预测数标准,差额部分将由武钢集团在武钢股份该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公告15日内以现金形式向武钢股份如数补足。
2、本次收购完成后3年内,如武钢股份对本次拟收购的武钢集团持有的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77.6%的股权、武汉钢铁集团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科研类实物资产、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座落于鄂城区新庙工业园的球团生产设施计提大额减值准备,武钢集团将在武钢股份该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公告15日内以现金形式按所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金额向武钢股份如数补足。
●其他事项
1、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产权权属清晰完整,无任何担保、抵押、质押等重大事项;
2、本次收购尚需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和武钢股份股东大会的批准或核准。武钢集团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与此相关的议案回避表决;
3、本次收购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目前正在国务院国资委办理备案手续;
4、本次收购完成后,为保证本公司和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鄂钢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公司和鄂钢公司拟向武钢集团、武钢矿业租赁所收购资产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5、自收购日起,武钢集团原与部分主业相关资产所涉员工、武钢矿业原与球团生产设施所涉员工的所享受的各项保险及其他福利的缴费义务转由武钢股份承担;
6、对于拟向武钢集团收购的部分主业相关资产中所涉及的大额应付账款、预收账款,武钢集团已经取得相对债权人同意向武钢股份转移的书面文件,武钢集团拟出售负债的绝大部分,已征得主要债权人的同意向武钢股份转移。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拟收购资产的一部分—向武钢集团收购的部分主业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628,928.62万元,账面值为488,920.33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28.64%。根据《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部分主业相关资产收购协议》,本次收购的成交价格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基准确定。因此,预计成交价格与账面值的差异将超过20%。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09年8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通过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票(以下简称“配股”)的方式募集资金向武钢集团收购部分主业相关资产项目,向武钢矿业收购座落于鄂城区新庙工业园的球团生产设施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已于2009年8月25日在武汉与武钢集团签署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部分主业相关资产收购协议》;与武钢矿业签署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球团生产设施收购协议》。本公司将根据收购协议对上述武钢集团、武钢矿业的相关资产进行收购。
具体资产情况如下:
1、武钢集团部分主业相关资产
武钢集团部分主业相关资产是指:武钢集团目前经营运作的、与武钢股份主业相关的部分资产。具体包括鄂钢公司77.6%的股权、武汉钢铁集团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粉末冶金”)、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科研类实物资产。
2、武钢矿业所有的座落于鄂城区新庙工业园的球团生产设施
本次收购完成后,为保证本公司和鄂钢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公司和鄂钢公司拟向武钢集团、武钢矿业租赁所收购资产涉及的土地使用权。2009年8月25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与武钢集团签署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青山地区部分主业相关资产座落地之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与武钢矿业签署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球团生产设施座落地之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鄂钢公司与武钢集团签署了《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根据上述协议,本公司和鄂钢公司本次拟租赁的土地总面积为4,642,422.80平方米。
本公司拟向武钢集团租赁的土地评估总地价为106,386.93万元,自本公司与武钢集团土地租赁协议生效日起五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公司将每年向武钢集团支付土地租金2,127.7386万元。该租金可于其后每五个完整会计年度调整一次,每次调整的幅度不得超过前次确定租金的10%,且需经双方同意。
本公司拟向武钢矿业租赁的土地评估总地价为17,475.65万元,自本公司与武钢矿业土地租赁协议生效日起五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公司将每年向武钢矿业支付土地租金401.739万元。该租金可于其后每五个完整会计年度调整一次,每次调整的幅度不得超过前次确定租金的10%,且需经双方同意。
鄂钢公司拟向武钢集团租赁的土地评估总地价为120,546.35万元,自鄂钢公司与武钢集团土地租赁协议生效日起五个完整会计年度内,鄂钢公司将每年向武钢集团支付土地租金2,410.927万元。该租金可于其后每五个完整会计年度调整一次,每次调整的幅度不得超过前次确定租金的10%,且需经双方同意。
(二)关联关系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武钢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072,021,8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71%,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武钢矿业为武钢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武钢集团、武钢矿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出席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有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讨论。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所有独立董事均一致赞成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等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在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企业名称: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住所:青山区厂前
经济性质:国有经济
法定代表人:邓崎琳
注册资金:(人民币)肆拾柒亿叁仟玖佰陆拾壹万元整
主营业务:冶金产品及副产品、冶金矿产品和钢铁延伸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冶金辅助材料、成套冶金设备、机电设备设计、制造;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化工产品(包括危险品)、炼焦、燃气生产和供应、化肥制造与销售(以上范围仅限持证的营业单位经营)。
历史沿革: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前身为武汉钢铁公司,是新中国成立后由国家投资建设的第一个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于1955 年10 月破土动工,1958 年 9 月 13日正式投产。1993年经国家批准成立武钢集团。2000年12月,武钢集团被列为中央直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2008年,武钢集团净利润为574,478.83万元。截至2009年6月30日,武钢集团净资产为6,374,187.20万元。(注:关联方的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下同)
(二)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山区建设六路10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尹小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伍亿贰仟壹佰捌拾万元整
主营业务:金属及金属矿产品、非金属矿产品生产、销售;电机电器、建筑材料、电线电缆、耐火材料零售兼批发;金属结构、钢材改制加工;旅游业投资。
历史沿革:武钢矿业系经武汉市青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于1998年8月成立,为武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008年,武钢矿业净利润为51,481.80万元;截至2009年6月30日,武钢矿业净资产为315,864.75万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与武钢集团、武钢矿业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上。
(三)截至2009年6月30日,关联人的股东结构图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岳华”)对本次收购所涉及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状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相应的专项审计报告。
1、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77.6%的股权
(1)鄂钢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7月15日
注册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武昌大道105号
法定代表人:邓崎琳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拾玖亿玖仟捌佰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武钢集团持有77.6%的股权,湖北省投资公司持有22.4%的股权。
主营业务:矿山采选;钢铁冶炼;金属压延加工及冶金副产品;民用煤气生产供应;炼焦化工;工业及民用建筑;机械及配件制造和修理;汽车配件制造;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汽车装卸运输;汽车修理;冶金技术服务;商业、饮食住宿服务;服装加工;印刷;广告设计、制作;医用氧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持许可证在其有效期内经营)
(2)湖北省投资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情况
2009年8月13日,湖北省投资公司出具《省投资公司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函》,同意在本次收购中放弃鄂钢公司77.6%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3)财务状况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2144号),鄂钢公司2008年、2009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注:审计数据口径为合并报表)
(4)运营情况
鄂钢公司的前身——鄂城钢铁厂始建于1958年,经过五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湖北省最大的建筑用钢生产基地。鄂钢公司现拥有烧结厂、焦化厂、炼铁厂、炼钢厂、热轧厂、冷轧薄板厂等生产单位,形成了“高炉—转炉—精炼炉—连铸—连轧”和“电炉—精炼炉—连铸—连轧”两套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系统。主要生产棒材、热轧带肋钢筋、高速线材等建筑用材。
(5)最近12个月内增资的基本情况
2009年6月,武钢集团向鄂钢公司增资人民币1,059,845,642.59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鄂钢公司实收资本为4,998,000,000元,其中:武钢集团出资人民币3,878,591,208.96元,占注册资本的77.60%,湖北省投资公司出资人民币1,119,408,791.04元,占注册资本的22.40%,
2、武汉钢铁集团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1)粉末冶金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钢铁集团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青山区青化路26号
注册资金:陆仟陆佰贰拾陆万元整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祁和平
股东持股情况:武钢集团持有100%的股权
主营业务: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氧化炉料购销;粉末冶金专有技术服务;机械加工与检修工程;劳务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财务状况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武汉钢铁集团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2146号),粉末冶金2008年、2009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3)运营情况
粉末冶金成立于1992年,属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主要通过回收本公司的氧化铁皮和冷轧酸洗再生氧化铁红等原材料,从事还原铁粉、90铁粉、氧化铁粉、铁氧气体预烧料、加工氧化铁皮的生产销售。
3、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1)业务情况
本次拟收购的武钢集团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主要进行对冶炼炉渣的处理和综合开发利用,均衡组织水渣产品销售,钢渣产品回收再利用等生产工作。
(2)财务状况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拟出售冶金渣资产专项审计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2149号),冶金渣资产2008年、2009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4、科研类实物资产
本次拟收购武钢集团科研类实物资产主要包括科研实验相关的实验室设备、存货及相关的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及设备等固定资产。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拟出售科研类实物资产专项审计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2145号),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次拟收购的科研类实物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
5、武钢矿业所有的座落于鄂城区新庙工业园的球团生产设施
本次拟收购的武钢矿业所有的球团生产设施座落于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新庙工业园,主要包括与铁矿石加工生产球团有关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出售球团设施资产专项审计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2148号),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次拟收购的武钢矿业球团生产设施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交易标的权属及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为鄂钢公司和粉末冶金担保、委托鄂钢公司和粉末冶金理财,以及鄂钢公司和粉末冶金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都”) 以200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次收购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该等资产评估报告目前正在国务院国资委办理备案手续
1、评估方法
本次收购的交易标的均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其中:武钢集团持有的包括鄂钢公司77.6%的股权、粉末冶金100%的股权、科研类实物资产,武钢矿业所有的座落于鄂城区新庙工业园的球团生产设施等均采用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2、重要假设
(1)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行业政策及监管措施将不会有重大改变;
(2)企业所在地的政治、经济环境将不会有重大改变。
3、评估结果
(1)武钢集团部分主业相关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北京京都出具的《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拟出售部分主业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京都评报字(2009)第030号),在评估基准日武钢集团拟出售资产的净资产账面值 488,920.33 万元,评估值 628,928.62万元,增值 140,008.29万元,增值率 28.64%。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2)武钢矿业所有的座落于鄂城区新庙工业园的球团生产设施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北京京都出具的《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出售球团生产设施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京都评报字(2009)第032号),在评估基准日武钢矿业拟出售资产的净资产账面值107,420.69万元,评估值121,617.34万元,增值额14,196.65万元,增值率13.22%。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四)收购资产的债权、债务情况
本次收购武钢集团部分主业相关资产中涉及大额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具体情况请参见中瑞岳华出具的《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拟出售冶金渣资产专项审计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2149号)相关注释。武钢矿业拟出售资产中不存在债权债务。
对于部分主业相关资产中所涉及的大额应付账款、预收账款,武钢集团已经取得相对债权人同意向武钢股份转移的书面文件,武钢集团拟出售负债的绝大部分,已征得主要债权人的同意向武钢股份转移。
(五)董事会对采用收益法评估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评估参数、模型及评估结论发表的意见
1、重要评估参数的分析
通过综合考虑了武钢股份历史的产铁量、产钢量与产出水渣、钢渣的配比情况,历年渣钢和水渣产品的价格,武钢“十一五”规划的未来炼钢、炼铁量等综合因素,并合理预计模型所需的各项财务数据,测算出冶金渣业务未来各年息前税后现金流量。
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其中对于无风险利率选取近五年财政部发行的期限为5年的凭证式国债的平均收益率,企业风险系数β选取交易日为2009年6月30日的最近60个月黑色金属冶炼行业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后的β值,市场风险溢价Rpm选取中国资本市场沪深300指数上市公司1997年至2008年加权(算术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并合理预计风险调整系数A和权益资本报酬率等参数,最后得出折现率为12.89%。
综上,上述重要评估参数的取值真实、合理。取值过程考虑宏观市场状况并充分反映了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客观运营情况。
2、评估模型的分析
本次对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收益法评估采用息前税后现金流量模型,该模型为收益法评估普遍采用的估值模型。
3、采用收益法作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收益法是基于存量资产或对存量资产适当调整追加,以及在历史获利能力的基础上对未来获利能力的分析判断,是从其自身获利能力所获得的收益价值,其价值反映了企业生产要素整体组合的效应。而企业账面值只能反映各单项资产的简单加和,不能完全反映资产组合效应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因此,在企业生产要素整体组合效应比较明显的情况下,采用收益法评估更为合理。
综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评估所选用的重要评估参数、计算模型及评估结论均合理。收益法所采用的模型适当,相关参数在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前提下进行选取,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作为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可以有效反映各资产组合效应对企业价值的贡献。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09年8月25日,本公司与武钢集团签署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部分主业相关资产收购协议》;与武钢矿业签署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球团生产设施收购协议》。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标的
(1)《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部分主业相关资产收购协议》所约定的交易标的
武钢集团目前经营运作的、与武钢股份主业相关的部分资产。具体包括武钢集团持有的鄂钢公司77.6%的股权、粉末冶金100%的股权、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以及科研类实物资产。
(2)《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球团生产设施收购协议》所约定的交易标的
武钢矿业目前所有的,座落于鄂城区新庙工业园的球团生产设施。
2、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
武钢集团部分主业相关资产、武钢矿业球团生产设施的收购价格分别以其评估结果和中瑞岳华进行的专项审计为基础,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收购价格=专项审计所确定的净资产值+资产评估增减值-资产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折旧和其他变化
武钢股份本次配股成功、募集资金全部汇入武钢股份银行账户后,武钢股份于次日按照评估结果所确定的净资产数额将收购资金分别汇入武钢集团、武钢矿业指定账户。
由中瑞岳华对上述收购价格确定方式的组成数据进行专项审阅后,依据确定的收购价格,武钢股份分别和武钢集团、武钢矿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收购资金的补差或退款工作。
其中:
专项审计:指中瑞岳华对本次拟收购的资产在专项审计基准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专项审计工作从配股募集资金全部汇入武钢股份银行账户的次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专项审计基准日:指武钢股份本次配股成功,募集资金全部汇入武钢股份银行账户的前月最后一日。
3、合同的生效条件、履行合同的期限
以下条件均具备时,协议对协议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1)协议分别经武钢集团、武钢矿业审议同意签署;
(2)协议经武钢股份董事会审议同意签署;
(3)评估结果已得到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4)武钢集团出售部分主业相关资产方案、武钢矿业出售球团生产设施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5)协议经武钢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武钢股份本次配股完成,募集资金全部汇入武钢股份银行账户。
协议生效后将持续有效,仅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武钢股份事先提前不少于30天就各自签署协议分别向武钢集团、武钢矿业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2)武钢集团、武钢矿业分别和武钢股份以书面形式同意终止各自签署协议。
(二)成交价格与账面值、评估值差异超过20%的原因分析
本次拟收购资产的一部分—武钢集团部分主业相关资产评估增值28.64%。主要是鄂钢公司的股权评估增值和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评估增值所致。其中:鄂钢公司的股权评估增值率为25.22%,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评估增值率为137.10%。
1、鄂钢公司的股权评估增值分析
鄂钢公司的股权评估增值主要是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存货评估增值。其中:固定资产中主要是房屋建筑物增值,具体原因为鄂钢公司大部分房屋建筑物建成年代较早,账面价值较低,近年来因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增长导致工程造价指数大幅增加,同时鄂钢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折旧年限较短,评估根据其经济使用年限来确定其成新率,导致评估净值增值较大。存货评估增值主要因为大宗原材料、燃料、产品市场售价格上涨所致。
2、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评估增值分析
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评估增值主要原因近几年与冶金渣利用相关资产保持了较高的收益。具体因素包括:
(1)冶金渣经营业务是发展绿色钢铁行业的重要一环,处于钢铁行业的下游,受行业上游的冲击较小;
(2)冶金渣生产加工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武钢股份,其原材料的供应数量和质量均能得到保障;
(3)冶金渣产品的主要下游客户集中水泥行业,随着国家加大对基础建设的投资力度,冶金渣产品需求十分旺盛;
(4)水泥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一般采取就近采购的原则,从而导致冶金渣产品存在一定的销售半径。目前,武钢集团的冶金渣产品在华中地区具有很强的区域优势。
五、本次收购的目的和对武钢股份的影响
(一)提高产能,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
1、提高产能,扩展产品线
目前,本公司的产品以板带材为主。本次拟收购标的资产之一是武钢集团持有的鄂钢公司77.6%的股权。鄂钢公司主要生产棒材、热轧带肋钢筋、高速线材等建筑用材。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在提升产能的同时,也实现了产品结构间的优势互补。
2、有效提升本公司在轧板产品生产领域的竞争力
本公司在工程结构、压力容器、桥梁、管线用钢领域的产品开发能力一直以来业内领先,先后开发了一系列代表业内最高技术水平的钢材产品供给诸如国家体育场(鸟巢)、杭州湾跨海大桥、南京大胜关大桥、国家西气东输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但受限于本公司现有2800mm轧机的宽度和产能,本公司近几年在上述领域的市场竞争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本次收购后,鄂钢公司的4300mm宽厚板生产线和本公司目前拥有的2800mm轧板生产线将形成系列,通过将本公司现有产品开发技术与4300mm宽厚板生产线先进生产能力的结合,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本公司在轧板产品领域的竞争优势。
综上,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将实现产能的提升和产品结构的优化,钢材产量将得到提高,产品结构更为合理,增强抵御行业周期性风险的能力。
(二)资产边界发生变化,提高独立经营能力
在本次收购前,本公司需持续接受关联方提供的钢渣处理等服务;同时,也向鄂钢公司、粉末冶金和冶金渣利用业务提供生产原料、能源介质及运输劳务等产品和服务。本次收购完成后,鄂钢公司、粉末冶金将成为本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冶金渣利用相关资产亦成为本公司资产。本公司与上述拟收购资产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不再存在。因此,随着本次收购而导致的资产边界变化,将使得本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对钢铁生产全流程体系的控制能力,进一步提高生产独立性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进一步具备独立的供、产、销、研一体化钢铁生产全流程体系。随着本公司产能的逐步扩大,本公司将通过本次收购形成在钢铁生产流程上游球团矿加工、下游副产品资源回收利用、新产品研发与产能扩张之间更为平衡的配比,实现产能与效益的同步增长。同时,本公司将从生产全流程角度统一调度指挥,合理配置资源、安排流程,体现协同效应,提高生产独立性,有效增强本公司抗风险能力。
(四)延伸产业链,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打下基础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钢铁生产供应链得以延伸到上游球团矿加工、副产品资源回收利用、新产品研发等领域。此举一方面将提升本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也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整合资源打下基础。
综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钢铁主业的生产规模将得以提高,产品线将得以扩展,钢铁产业链将进一步延伸,一体化运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以增强,有利于本公司的长期发展。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09年度配股方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在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汇报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后,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以配股募集资金收购属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认为董事会做出决策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收购的资产均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并以评估值结合专项审计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收购的目的旨在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完善钢铁生产的产业链,进一步提升一体化经营和独立运营能力。收购完成后,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将更加独立完整,经营性资产的规模将进一步壮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根据我们目前的查证,公司对本次收购后土地租赁的关联交易安排恰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收购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人情况
1、关联人及与本公司的关系
武钢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09年6月30日,武钢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072,021,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1%。武钢矿业为武钢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武钢集团、武钢矿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2、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武钢集团兼职的情况
(1)2007年,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武钢集团兼职的情况
■
(2)2008年,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武钢集团兼职的情况
■
(二)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与武钢集团、武钢矿业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本公司每年的年度报告均披露了本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具体请参见本公司的年度报告。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除日常性关联交易外,本公司还与武钢集团发生以下2次交易:
1、2007年8月,本公司收购了武钢集团重庆、天津、广州、武汉四家钢材加工配送公司股权,并与武钢集团间完成了收购和出售部分相关资产;
2、2007年12月,本公司收购了武钢集团钢铁主业配套资产。
上述两次交易累计金额871,506.02万元。
(三)特别说明事项
1、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公司向武钢集团收购的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2、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公司向武钢集团收购股权的公司发生亏损的情况
单位:元
■
八、控股股东承诺函
武钢集团于2009年8月25日出具《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关于对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补偿的承诺》承诺:
“(一)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对本次拟收购的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价值进行了评估,预测其2010、2011、2012年的净利润分别为6,118.11万元、6,580.87万元、6,932.80万元。若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在武钢股份实施收购完毕后3年内某一会计年度的净利润未能达到上述净利润预测数标准,差额部分将由武钢集团在武钢股份该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公告15日内以现金形式向武钢股份如数补足。
(二)本次收购完成后3年内,如武钢股份对本次拟收购的武钢集团持有的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77.6%的股权、武汉钢铁集团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科研类实物资产、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座落于鄂城区新庙工业园的球团生产设施计提大额减值准备,武钢集团将在武钢股份该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公告15日内以现金形式按所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金额向武钢股份如数补足。”
九、备查文件目录
1、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同意函
4、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部分主业相关资产收购协议》
6、《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球团生产设施收购协议》
7、拟收购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
8、拟收购标的资产的审计报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7日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07武钢债 临2009-044
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6005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9年8月25日在武钢一招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铁勋先生召集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关于同意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配股募集资金向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收购资产等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
4、《关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合规性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该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五届七次会议。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本次监事会对该次董事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配股募集资金向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收购资产等事宜。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的目的旨在进一步完善钢铁生产的产业链,进一步提升一体化经营。收购完成后,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将更加独立完整,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配股募集资金向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收购资产等关联交易事宜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做出决策的程序合法有效,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议项数量 | 说 明 |
738005 | 武钢投票 | 18 | A股股东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99.00元 | |
议案一 |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议案二(逐项表决) | 《公司2009年度配股方案》 | 2.00元 |
议案二中议项(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元 |
议案二中议项(2) | 发行方式 | 2.02元 |
议案二中议项(3) | 配股比例及配股数量 | 2.03元 |
议案二中议项(4) | 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 2.04元 |
议案二中议项(5) | 配售对象 | 2.05元 |
议案二中议项(6) |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2.06元 |
议案二中议项(7) |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 2.07元 |
议案二中议项(8) | 发行时间 | 2.08元 |
议案三(逐项表决) | 《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 3.00元 |
议案三中议项(1) | 向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收购部分主业相关资产项目 | 3.01元 |
议案三中议项(2) | 向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座落于鄂城区新庙工业园的球团生产设施项目 | 3.02元 |
议案三中议项(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03元 |
议案四 | 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4.00元 |
议案五 | 审议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有关的三份《资产收购协议》的议案 | 5.00元 |
议案六 | 审议与收购资产有关的三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 6.00元 |
议案七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7.00元 |
议案八 | 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8.00元 |
议案九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 9.00元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05 | 买入 | 8.00 元 | 1 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05 | 买入 | 8.00 元 | 2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05 | 买入 | 8.00 元 | 3 股 |
募集资金总额:733,947.7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33,801.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33,801.49 | |||||||||
2007年:402,056.9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2008年:331,607.70 | |||||||||
2009年:136.81 | ||||||||||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薄板坯连铸连轧 | 薄板坯连铸连轧 | 733,947.73 | 733,947.73 | 247,737.78 | 733,947.73 | 733,947.73 | 247,737.78 | -146.24 | 82.89% |
2 | 高速重轨生产线 | 高速重轨生产线 | 138,556.43 | 138,556.43 | 100.00% | |||||
3 | 三硅钢工程 | 三硅钢工程 | 297,900.20 | 297,900.20 | 77.63% | |||||
4 | 三冷轧工程 | 三冷轧工程 | 49,753.32 | 49,607.08 | 48.54% | |||||
合 计 | 733,947.73 | 733,947.73 | 733,947.73 | 733,947.73 | 733,947.73 | 733,801.49 | -146.24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6月30日 | ||||
1 | 薄板坯连铸连轧 | 项目尚未建成投产 | ||||||
2 | 高速重轨生产线 | 94.89% | --- | --- | --- | 30,228.58 | 30,228.58 | --- |
3 | 三硅钢工程 | 项目尚未建成投产 | ||||||
4 | 三冷轧工程 | 项目尚未建成投产 |
项目 | 2009年6月30日 | 2008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13,270,462,675.92 | 10,352,224,714.82 |
负债合计 | 7,925,620,787.72 | 6,222,793,508.45 |
净资产 | 5,344,841,888.20 | 4,129,431,206.37 |
项目 | 2009年1-6月 | 2008年 |
营业收入 | 4,217,410,811.26 | 11,578,190,770.75 |
净利润 | 153,575,362.65 | -264,297,695.64 |
项目 | 2009年6月30日 | 2008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168,586,942.12 | 141,081,853.53 |
负债合计 | 92,292,369.95 | 69,508,295.72 |
净资产 | 76,294,572.17 | 71,573,557.81 |
项目 | 2009年1-6月 | 2008年 |
营业收入 | 120,787,444.73 | 288,558,748.74 |
净利润 | 6,259,642.62 | 7,965,514.33 |
项目 | 2009年6月30日 | 2008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422,786,689.45 | 484,750,333.81 |
负债合计 | 167,600,830.18 | 227,451,615.66 |
净资产 | 255,185,859.27 | 257,298,718.15 |
项目 | 2009年1-6月 | 2008年 |
营业收入 | 234,371,552.51 | 548,931,571.94 |
净利润 | 43,150,814.64 | 86,541,975.51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存货 | 3,523,623.52 |
在建工程 | 2,497,418.27 |
固定资产 | 404,104,540.93 |
合计 | 410,125,582.72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固定资产 | 803,614,201.07 |
在建工程 | 270,592,664.17 |
合计 | 1,074,206,865.24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14,133.58 | 14,244.65 | 111.07 | 0.79 |
非流动资产 | 491,546.83 | 631,444.05 | 139,897.22 | 28.46 |
长期股权投资 | 422,389.19 | 527,834.34 | 105,445.15 | 24.96 |
固定资产 | 68,728.81 | 69,685.73 | 956.92 | 1.39 |
在建工程 | 249.74 | 256.37 | 6.63 | 2.65 |
固定资产清理 | -1.31 | 10.78 | 12.09 | |
无形资产 | - | 33,476.43 | 33,476.43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0.40 | 180.40 | - | - |
资产总计 | 505,680.41 | 645,688.70 | 140,008.29 | 27.69 |
流动负债 | 16,760.08 | 16,760.08 | - | - |
负债合计 | 16,760.08 | 16,760.08 | -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488,920.33 | 628,928.62 | 140,008.29 | 28.64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固定资产 | 80,361.42 | 94,372.81 | 14,011.39 | 17.44 |
在建工程 | 27,059.27 | 27,244.53 | 185.26 | 0.68 |
合 计 | 107,420.69 | 121,617.34 | 14,196.65 | 13.22 |
姓名 | 本公司职务 | 任职单位 | 武钢集团职务 |
邓崎琳 | 董事长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总经理 |
王炯 | 副董事长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副总经理 |
胡望明 | 董事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副总经理 |
彭辰 | 董事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
毕传淑 | 监事会主席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纪委书记 |
刘强 | 监事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总经理助理 |
徐京桥 | 监事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审计部部长 |
姓名 | 本公司职务 | 任职单位 | 武钢集团职务 |
邓崎琳 | 董事长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总经理 |
王 炯 | 副董事长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副总经理 |
胡望明 | 董事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副总经理 |
马启龙 | 董事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工会主席 |
彭 辰 | 董事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
张铁勋 | 监事会主席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纪委书记 |
刘 强 | 监事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总经理助理 |
吴声彪 | 监事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审计部部长 |
2007年 | |
公司名称 | 净利润 |
重庆武钢钢材配送有限公司 | -1,794,377.82 |
天津武钢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 -665,429.22 |
武钢(广州)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 -2,232,264.04 |
武汉武钢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 -718,947.77 |
2008年 | |
公司名称 | 净利润 |
天津武钢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 -2,709,375.12 |
武汉武钢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 -3,835,53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