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8月24日下午3:00在广州市沙河同泰路广东松园宾馆1号楼云峰厅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13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 名, 实到董事8名,邓锦先董事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此次会议,特委托陈振亮董事代为出席;高德柱独立董事、林丹丹独立董事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此次会议,特委托陈平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叶列理董事长主持此次会议,公司4名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是:
公司完成重组后于2009年1月在海南省工商局重新登记了经营范围,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冶炼、制造、加工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深加工产品及综合利用产品;工业生产资料的销售、仓储;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工程建设,地测勘探,科研设计,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商业贸易、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其中“工程建设”和“地测勘探”两项内容本属于需要事先完成前置审批、在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方予登记的项目。最近我司向海南省工商局申请2008年度企业年检时,该局指出由于我公司目前尚未取得“工程建设”和“地测勘探”相关资质,要求我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中不再包含“工程建设”和“地测勘探”项目。
为此,需变更经营范围,将原登记的经营范围变更为:“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贵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产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物流运输仓储(危险品除外);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有色金属矿冶炼科研设计;有色金属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国内贸易;项目投资。(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同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条款(《章程修正案》见附件)。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