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赴内蒙古开发太阳能发电
2009年08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唐学良
⊙本报记者 唐学良
日前,国电电力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就双方合作开发太阳能发电项目,举行了协议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国电电力将在该旗开发建设太阳能热发电和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双方将共同努力,加快推进开发项目建设,共同实现在太阳能发电领域的新突破。巴彦淖尔市方面表示,将给予优惠政策,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
记者另悉,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公司一期2×300MW级机组水土保持设施工程,日前,顺利通过了竣工验收。
由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评估、监理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通过对东胜热电厂区工程、植物防护措施,运灰道路工程和贮灰场等现场勘察,听取审阅相关单位的汇报资料,一致认为东胜热电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总体合理,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确定的目标值,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同意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