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时整在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一楼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建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本公司二零零九年度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同意本公司拟与新疆沙湾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合资成立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县金沟河工业园区建设350吨/天多功能浮法玻璃生产线的意向。
董事会对拟投资项目的考虑因素:
1、因新疆区矿产资源特别是非金属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如平板玻璃生产所需砂岩、长石、芒硝及纯碱等原料。另外石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储量大,且质优价廉,为玻璃生产提供了良好的燃料条件,成本优势明显。
2、新疆区是我国面积最大、陆地边境线最长、交接邻国最多、开放口岸最多的省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随着邻国经济的逐步复苏及新疆经济的较快增长必将带动玻璃需求稳步上升,市场空间较大。
3、本公司拟以现有停产设备出资可盘活闲置资产。
目前合资双方就合资事宜正在积极磋商中,待合资双方就合资协议达成共识后,本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审议并签署合资协议,并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附:沙湾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资料:
住所:新疆塔城区沙湾县少年路
法定代表人:闫海
注册资金:玖仟叁佰叁拾柒万捌仟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国有资产产权经营,收取国有资产收益,负责投资及投资收回,开展政府批准获授权的其它业务。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