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监事候选人提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2009年8月26日收到公司监事陈联儿先生提交的书面离任通知书。陈联儿先生因公司内部岗位调整原因,请求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陈联儿先生的辞职自辞呈送达本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公司监事会谨向陈联儿先生在监事任期内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09年8月26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提请将该议案提交到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8.92%股份的股东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推荐李家英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提交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8日
简历:
李家英 :男,出生于1936年,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研究所,历任课题组长,研究室副主任;曾任职于北京608厂,历任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曾筹建大信光学公司,任总经理、总工程师;曾任深圳富达光学公司总经理,深圳南方光学公司总经理,福建建瓯光学公司副董事长;1987-至今担任深圳市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副会长、会长;国家机械委仪器局照相机国际标准研究组组员;北京光学协会应用光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光学学会、中国仪器协会会员。李家英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09037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16日以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26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形式同时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董事汪俊、独立董事李景镇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采用通讯形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9年半年度报告》、《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8月28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在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计划将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45,000万元使用6个月按目前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可节省财务费用约1,000万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详见2009038号公告。
三、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公司对原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将原来以“产品”划分的事业部制调整为以“行业”划分的事业部制,同时增设基础元件平台,专门研发标准化配件。
四、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聘请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请吕启涛先生、陈联儿先生、唐泳先生、周辉强先生、李玉廷先生、宁艳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10年9月10日)止,简历见附件。
五、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议案》;
1、原有经营范围增加以下经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光伏太阳能相关生产设备及产品、LED等新光源产品及电光源设备;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及并网设备;房地产开发及投资。”
2、原有经营范围中“机械设备租赁及维修维护”修改为 “设备租赁及维修维护”。
六、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原章程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激光及相关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生产激光雕刻机、激光焊接机、激光器及相关元件(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第[2001]0176号文办);普通货运;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及维修维护”,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激光及相关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生产激光雕刻机、激光焊接机、激光器及相关元件(不含限制项目);研发、生产、销售光伏太阳能相关生产设备及产品、LED等新光源产品及电光源设备;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及并网设备;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第[2001]0176号文办);普通货运;房地产开发及投资;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设备租赁及维修维护”。
2、原章程第一百三十四条“副经理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具体工作职责由经理根据业务分工确定。”,修改为:
“副经理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一年,具体工作职责由经理根据业务分工确定。”
《公司章程》(草案)全文详见8月28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09年9月14日下午14:00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2009039号公告——《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8日
附件:
简 历
吕启涛先生:1962年出生,德国国籍,德国柏林技术大学物理博士,博士后。曾任德国柏林固体激光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德国罗芬激光技术公司产品开发部经理,巴伐利亚光电子公司合伙创办人,负责激光产品研发和生产,美国相干公司慕尼黑分公司高级技术顾问;现任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术总监,负责激光器及相关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吕启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陈联儿先生:1964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先后任职于华东地质学院讲师、海南浪潮国强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工程师,海南南大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处处长,杨凌(海南)高科技热带农业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法律顾问、基建办主任。同时担任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联儿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唐泳先生: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浙江大学化学工程学系毕业,曾任杭州开源化工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技术员,项目经理;香港海洋电子分色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代表;2003年加入大族激光,历任深圳市大族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公司投资管理中心项目经理,投资总监,目前兼任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同时担任以下多家控股公司董事: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族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冶星光电子有限公司等。唐泳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周辉强先生: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西省吉安市粮食局下属合资企业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结算中心总监。同时担任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国冶星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事。周辉强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系,持有公司股份82,60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李玉廷先生:1974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南工业大学冶金物理化学专业毕业。曾任核工业国营二七九厂技术员,1998年自主创业,任甘肃捷讯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00年至今历任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办事处经理、浙江片区总监、本公司市场拓展总监、大客户总监、营销总部总经理,负责公司产品市场营销工作。李玉廷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系,持有公司股份57,592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宁艳华先生: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工学学士。1997年至2000年曾任江西长林机械厂助理工程师,2000年至今历任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工控部经理、工程配套中心副总监、总监、自动化中心总监、营销总部副总经理、生产运营总部总经理等职。宁艳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系,持有公司股份62,10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09038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7年6月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9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000万元。
2009年3月9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于2009年9月10日前将5,000万元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帐户。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大功率激光切割机产业化建设项目》未来6个月计划用款4,000万元,预留项目用款后,募集资金闲置额为5,000万元,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此举将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以5,000万元使用6个月按目前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可节省财务费用约120万元。
公司承诺:于2009年9月10日前将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后,再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为了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根据项目的需要及时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归还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8年7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8813.8万股,发行价格为11.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9,789,74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55,909,029.28元。
2009年3月9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闲置募集资金4.7亿元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于2009年9月10日前将4.7亿元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帐户。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未来6个月的用款计划,包括厂房建造和设备采购等费用支出,预计未来6个月计划用款1.2亿元,预留项目用款后,募集资金闲置额为4亿元,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此举将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以4亿元使用6个月按目前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可节省财务费用约900万元。
公司承诺:于2009年9月10日前将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后,再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为了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根据项目的需要及时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归还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此事项的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4.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此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并且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保荐机构关于此事项的专项意见:
1、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大族激光财务成本,且并未违反其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大族激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经过大族激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保荐机构同意大族激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规定,因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09039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零零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将于2009年9月14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09年9月14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9月13日-2009年9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9月13日15:00至2009年9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09年9月9日
(三)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09年9月11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9年9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09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北区新西路9号
邮政编码: 518055
联系电话:(0755)86161340
联系传真:(0755)86161327
联系人:杜永刚、王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08;投票简称:大族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名称 | 议案序号 | |
总议案 | 100 | |
议案1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 |
议案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议案3 |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3.00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9月13日15:00至2009年9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8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形式行使表决权:
1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3 |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09040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21日以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26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正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公司原监事陈联儿先生由于工作原因已于2009年8月26日辞去监事职务,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磊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全体监事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全体监事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此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并且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