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四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17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2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0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第一百二十二条:原条款为“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一人”,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一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原条款为:“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风险投资范围:期货投资,运用资金占公司净资产比一般应在2%以下。”
修改为“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风险投资范围:期货投资,只能从事和公司现有经营品种有关的套期保值业务。”
第一百七十二条:原条款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 其中3名监事由股东代表出任,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2名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由公司职工选举和罢免。”
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其中1名监事由股东代表出任,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2名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由公司职工选举和罢免。”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韩铁林先生、谢景富先生、王学明先生、周晓红女士、李小晶女士为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何黎明先生、陈建宏先生、朱军先生、王璐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关联董事、监事职务津贴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关联董事、监事职务津贴。
以上一、二、三议案,需提请公司2009年临时二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场分公司真大路仓库动迁补偿安置的议案》
为支持宝山区城市规划,与上海市宝山区土地储备中心、大华集团有限公司就公司位于宝山区大场镇南大路179号(真大路415号)的地块进行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拆迁安置补偿事项达成协议。地块面积为0.7330公顷,收购总价为人民币2160万元。(现金700万元;商用房地产面积1800平方米,折价1460万元),相关协议将在本次董事会后签署。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新建建材市场简易仓库的议案》
同意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新建建材市场简易仓库,项目占地面积35500平方米,总投资约1500万元,预计年营业收入约507.68万元,净利润约298.22万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09年9月15日上午9点半在北京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8月27日
附简历:
1、韩铁林先生:男,1958年生,1982年本科毕业于南开大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机械部管理干部学院讲师、副处长、北京四维电气有限公司中方副总经理、北京奥瑞恩科技开发公司总经理、北京中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财务资产处处长、总经济师、本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谢景富先生:男,1964年生,大学本科,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物资储运天津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天津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王学明先生:男,1959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北京木材公司职员,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人事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4、周晓红女士:女,1961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总监;现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5、李小晶女士:女,1956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国家机械委质量安全司主任科员、机械工业部政策法规体改司副处长、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管理处副处长、总经理助理兼综合处处长、总经济师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何黎明先生,男,1954年出生,南京大学毕业,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国家物资部人事劳动司副处长、处长、副司长,国家国内贸易部人事劳动司副司长,中国有色金属材料总公司总经理,中国诚通集团东方金属分销公司董事长、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秘书长、副会长,现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党委书记,中国物流学会会长、中国国际贸促会物流行业分会副会长。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7、朱军先生:男,1963年出生,南开大学毕业,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价格鉴证师。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常务理事、注册企业风险管理师(CERM)专家认证委员会副主席。现任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8、陈建宏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硕士,证券律师。德恒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9、王璐先生,男,1969年出生,河海大学管理学专业毕业,技术经济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风险评估师、高级经营师。现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09-027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何黎明、朱军、陈建宏、王璐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09-028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何黎明、朱军、陈建宏、王璐,作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何黎明
声明人:朱军
声明人:陈建宏
声明人:王璐
2009年8月27日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朱军,作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朱军
2009年8月27日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建宏,作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陈建宏
2009年8月27日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璐,作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王璐
200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09-029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定于2009年9月15日上午9点半在北京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选举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
3、选举公司五届监事会监事
4、审议关于取消关联董事、监事职务津贴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对象
1、2009年9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登记办法
法人单位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于2009年9月11日、14日(上午9:30~下午4:00)在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四、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73292
传 真:010-83673191
电子信箱:shenchongzhi@126.com
联 系 人:申崇志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09-030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四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四届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17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2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姜超峰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提名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决定提名姜超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需提请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