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09年8月26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毛志远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以全部同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调整和对前期已披露的2008年相关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财会[2009]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改变了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将原提取时按照利润分配处理改为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在“专项储备”项下列报,实际使用时按实际使用金额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公司据此对以前年度相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2009年初运用该项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的累积影响数为2,814,466.33元,其中:调减合并报表期初盈余公积2,814,466.33元,调增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2,814,466.33元;调增合并报表存货2,814,466.33元,调增专项储备2,814,466.33元。由于公司上年1-6月份安全生产费处理方法与解释第3号一致,上年同期的损益表无需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63 股票简称:路桥建设 编号:临2009-023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09年8月26日下午在公司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 证券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0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09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调整和对前期已披露的2008年相关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