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1.5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1.6 公司负责人孙熠嵩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彦龙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俊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股票简称 | ST东北高 |
股票代码 | 600003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戴 琦 |
联系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4488号 |
电话 | 0431-84639168 84622168 |
传真 | 0431-84653168 |
电子信箱 | dbgs@vip.sina.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5,157,726,018.83 | 5,028,910,839.24 | 2.5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3,704,318,052.02 | 3,550,645,213.45 | 4.33 |
每股净资产(元) | 3.05 | 2.93 | 4.10 |
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利润 | 216,357,991.67 | 153,362,655.74 | 41.08 |
利润总额 | 216,846,185.18 | 157,233,514.85 | 37.91 |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3,672,838.57 | 110,469,173.81 | 39.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40,109,558.36 | 105,672,780.12 | 32.59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3 | 0.09 | 44.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2 | 0.09 | 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3 | 0.09 | 44.44 |
净资产收益率 | 4.15 | 3.11 | 增加1.04个百分点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701,502.76 | -84,523,318.42 | 增加271.20个百分点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12 | -0.07 | 增加271.43个百分点 |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非经常损益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39,367.78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3,735,977.91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67,019.7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1,174.27 |
小 计 | 14,991,191.18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291,995.35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4,699,195.8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135,915.62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3,563,280.21 |
2.2.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96,490户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报告期内增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 | 国家 | 26.905 | 326,411,104 | 0 | 205,091,104 | 无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 | 22.288 | 270,392,503 | 0 | 149,072,503 | 无 |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 国有法人 | 17.919 | 217,396,393 | 0 | 96,076,393 | 无 |
上海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未知 | 0.503 | 6,103,824 | 未知 | ||
林祥琦 | 未知 | 0.409 | 4,963,316 | 未知 | ||
邬飞霞 | 未知 | 0.326 | 3,954,090 | 未知 | ||
李健 | 未知 | 0.273 | 3,317,530 | 未知 | ||
孟卫军 | 未知 | 0.221 | 2,678,938 | 未知 | ||
张蓓蕾 | 未知 | 0.182 | 2,244,051 | 未知 | ||
焦利杰 | 未知 | 0.160 | 1,941,559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 | 121,320,000 |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121,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 121,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103,824 | 人民币普通股 | ||||
林祥琦 | 4,963,3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邬飞霞 | 3,954,0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健 | 3,317,53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孟卫军 | 2,678,93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蓓蕾 | 2,244,051 | 人民币普通股 | ||||
焦利杰 | 1,941,55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 未知 |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9年4月9日股东名称等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具体如下:
企业名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权
注册资本:23.3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9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主营公路工程施工、高等级公路的开发建设、管理、养护、经营。粮油、普通机械、办公设备、汽车配件、房屋租赁、建筑材料。
变更后具体如下:
企业名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伟君
注册资本:201.8073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9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公路工程施工贰级,高等级公路的开发建设、管理、养护、经营,粮油、普通机械、办公设备、汽车配件、房屋租赁、建筑材料。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业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遏制了下降的势头,出现了回升。
2009年上半年,公司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了3.18%,主要是由于:
1、2009年上半年,为减少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遏制国内经济下滑态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特别是对汽车消费给予的优惠政策,增加了汽车的销量;同时公司加大改型增收奖励力度,调动一线收费人员积极性;继续加大收费稽查工作力度,通过努力,有效地遏制了通行费收入的下滑势头,报告期内实现了通行费收入的平稳增长。
2、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努力改善资产质量。
3、加大养护和专项工程投入,为增收创造良好条件
以保通、保畅、保安全为目标,报告期内基本完成了对哈大路的大修改造工程,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开始对长平路进行大修改造工程的施工投入、对长春绕城等主要收费公路进行养护维修,夯实增加通行费收入的基础;同时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路况基本完好、安全畅通,为公司通行费收入平稳增长提供了基本保障。
4、中行存款丢失案所涉款项已收回
经过三年多法律诉讼,公司存在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2.93亿元存款丢失案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2008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定中行支付我公司2.93亿元存款及利息。2009年3月3日,该项存款本息3.039亿元已到达我公司帐户。
5、加强内控制度和流程的建设,完善基础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按照财政部及证监会的要求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严格了各项审批流程,强化了营运管理控制体系。
6、公司继续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开展争先创优、争当收费能手、业务技能培训等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凝聚队伍,提高文明服务水平,培养并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的收费工作。
(二)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资产负债表类项目 | 2009年6月30日 | 2008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百分比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重 | ||
预收帐款 | 3,623,662.65 | 0.07% | 1,771,259.75 | 0.04% | 104.58% |
预收帐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7.26%,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本期预收帐款增加所致。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利润表类项目 | 2009年6月30日 | 2008年6月30日 | 同比增减百分比 |
财务费用 | -9,265,444.72 | -2,565,932.02 | 261.09% |
资产减值损失 | 5,252,247.59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3,735,977.91 | -18,098,635.03 | -175.90% |
投资收益 | 6,928,448.13 | 925,534.58 | 648.59% |
营业外收入 | 10,038,829.54 | 4,142,152.90 | 142.36% |
营业外支出 | 9,550,636.03 | 271,293.79 | 3,420.40% |
1、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61.09%,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回的中行存款利息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责任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采用个别确认法计提了坏账准备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75.90%,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卓晟投资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4、投资收益本年较上年增加648.59%,主要是确认了对黑龙江东绥公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投资收益所致。
5、营业外收入本年较上年增加3,420.40%,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部分资产形成的收入所致。
6、营业外支出本年较上年增加1,073.58%,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部分资产形成的损失所致。
(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现金流量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现金流量表类项目 | 2009年1-6月 | 2008年1-6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701,502.76 | -84,523,318.4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895,169.07 | -28,473,421.5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3,326.00 | -29,007,275.85 |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356,869,346.79元,主要是公司收取的通行费收入;现金流出量为212,167,844.03元,主要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缴税金支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76,635,548.15元,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深圳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卓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卖出股票收回的现金及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收到现金600万元;现金流出量为137,530,717.22元,主要是支付哈大路大修改造工程款1亿元及子公司深圳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卓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股票支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为273,326.00元,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偿还借款及支付利息支出。
2、与上年同期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了229,224,821.18元,主要是本期收到了中行的存款利息,以及上年同期预付了1.7亿元哈大高速公路大修改造工程款。
3、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了32,421,747.50元,主要是因为本期支付了哈大路大修改造工程款1亿元;
4、与上年同期相比,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了28,733,949.85元,主要是公司上年同期支付流通股股利所致;
5、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报告期净利润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
高速公路收费一直是公司最主要的、稳定的收入和效益来源,与国家GDP紧密联系,由于世界经济衰退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可能继续以及铁路、航空等运输业的发展对公路运输的分流影响,公司下半年收费业务面临一定困难,对此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1、继续抓紧推进投资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公司投资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大成效,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需要区别不同情况抓紧分类推进。不断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2、积极处置案件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008年公司在中行存款案的诉讼上取得胜诉,挽回了损失。2009年公司将再接再厉,继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提供有力证据和线索,争取其它诉讼案件的胜诉和执行到位,尽最大努力为公司避免损失,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继续建立完善科学的、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及管理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贯彻落实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4、加强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继续在职工队伍中开展创先争优竞赛、业务技能培训、文体比赛等活动,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奋发上进精神。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要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廉洁自律,一心为公,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团结群众,凝聚队伍。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率 (%)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
分行业 | ||||||
公路建设开发管理 | 333,959,721.03 | 80,349,596.63 | 75.94 | 3.18 | -26.06 | 增加9.51个百分点 |
生产行业(KR系列管材) | 5,362,569.70 | 7,078,690.31 | -32.00 | -57.46 | -25.38 | 减少56.74个百分点 |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东北地区 | 337,877,878.35 | 2.38 |
华北地区 | 532,041.74 | -74.08 |
华东地区 | 912,370.64 | -78.24 |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募集资金,公司首次上市募集的资金已于2001年度完成投资并在2001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于2002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09年上半年的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01年12月投资62,429万元发起设立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合资组建,共同兴建、开发、经营哈尚高速公路)。截至本报告期末,我公司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48.76%。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256万元,按持股比例核算本公司收益613万元。
(2)公司于2001年12月投资53,853万元发起设立的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长春绕城高速公路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我公司拥有该公司63.8%股权。本报告期实现收入3,712万元,实现利润1,607万元,按持股比例核算本公司收益1,025万元;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无新增诉讼事项,以前报告期发生、尚未处理完毕的诉讼事项如下:
1、公司诉中国银行哈尔滨市河松街支行存款纠纷案
2008年3月1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编号为(2006)高民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做出一审判决,判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松街支行给付原告存款二亿九千三百九十七万三千一百六十元五角一分人民币及利息(利息自2004年1月4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不服上述判决,于2008年3月28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编号为(2008)民二终字第94号的民事判决书做出终审判决,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关于中行河松街支行给付利息的起算时间认定错误,予以纠正具体判决如下:
变更原审判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松街支行给付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人民币293,973,160.51元及利息(利息自2004年12月21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二审案件受理费1,476,525.38元,由中行河松街支行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09年3月3日,上述款项 303,938,895.84 元已经到达公司指定账户。
(案情详细情况见公司2006年、2007年度报告)。
2、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起诉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案
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起诉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即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即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增值税发票”。2005年6月15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以(2005)绿民二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 判令“被告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给付原告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38,561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如被告拒不给付增值税发票,被告应给付原告相应数额的税金。”
2006年6月9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做出(2006)绿民执字第422号民事裁定书,并裁定如下:
(1) 追加香港林达贸易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在其对被执行人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投入的注册资本金32万美元范围内承担申请执行人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的给付责任;
(2)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香港林达贸易公司银行存款32万美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数额的财产。
目前该案件尚未最终执行。
3、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诉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6年9月1日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1)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返还货款1,050万元,并承担逾期利息3,403,936.00元(2003年6月1日起至2006年9月1日止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合计人民币13,903,936.00元;
(2)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给付为其垫付的产权交易费225,000.00元;
(3)诉讼费由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承担。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07年2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2007年3月16日做出(2006)大民合初字第3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货款1,050万元;
(2)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述款项的利息(2003年6月1日起至2006年9月1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逾期贷款利率计付);
(3)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所垫付的产权交易税费225,000.00元。
案件受理费由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承担。
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以上款项尚未收到。
4、公司之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诉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存款纠纷案
公司之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投资”)在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开立账户,截至2004年12月21日,该账户存款余额应为人民币5,610,745.34元。2005年1月4日,东高投资要求转款,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以公司账户仅存有人民币10,745.34元为由,拒绝支付公司存款。该账户其余存款560万元去向不明。东高投资于2005年3月3日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5年12月29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哈民三初字第55号民事裁定书,由于本案涉及刑事案件,中止诉讼。
5、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保证合同纠纷仲裁案
2004年9月25日,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投资”)与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授予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施工任务的协议书》,协议约定东高投资向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交纳工程总造价15%的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2,427.98万元。协议签订后东高投资履行了义务,但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因丧失了工程建设的总承包权而无法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另外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因涉嫌经济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封。2005年3月,东高投资向大庆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解除与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签定的工程施工任务的协议书并由其返还履约保证金及利息。 2005年6月22日大庆仲裁委员会签发了(2005)庆仲(裁)字第(5)号裁决书,裁决:
(1)解除《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授予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施工任务的协议书》;
(2)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及利息共25,290,446.58元;“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2005年12月下旬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06年1月20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了(2006)庆执字第39号执行通知书,此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6、公司与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以经营资金困难为由,两次从公司借款合计4,500万元,原定于2007年4月末前还清,届期未能履行其承诺,经多次催讨未果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31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4,500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并于2007年9月7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告所有价值相当于人民币4,500万元的财产,用其所有的位于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1323号建筑面积总计7,795.36平方米办公用房提供担保。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7年9月7日做出(2007)吉民二初字第49号民事裁定书,裁决:
(1)查封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所有价值相当于人民币4,500万元的财产。
(2)查封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用以提供担保的房产,查封期2年。
此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7、大连东泊九州贸易有限公司起诉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出资纠纷案
大连东泊九州贸易有限公司起诉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按《出资人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告位于大连市金州区国防路160号40,966平方米土地(作价人民币8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财产”。2007年11月5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以(2007)大民三初字第114号民事裁定书做出裁定,查封被告位于大连市金州区国防路160号40,966平方米土地(作价人民币8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财产(被查封的土地未经本院书面许可,不得转让、变卖、抵押、出租)。
由于该被查封的土地已由公司起诉法院判决胜诉在先,因此东泊公司轮侯冻结。
除以上事项外,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止,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证券代码 | 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股)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帐面值 | 期初帐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000629 | 攀钢钢钒 | 1567000 | 14,154,902.42 | 12,802,39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2 | 000972 | 新中基 | 823300 | 6,026,556.00 | 5,050,5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 | 000748 | 长城信息 | 420000 | 4,558,443.67 | 3,368,4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4 | 600054 | 黄山旅游 | 187100 | 3,173,490.34 | 2,958,051.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5 | 002101 | 广东鸿图 | 210000 | 4,616,301.29 | 2,818,2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6 | 000612 | 焦作万方 | 200000 | 2,659,727.86 | 2,602,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7 | A60001 | 中投汇盈 | 1981520 | 2,000,000.00 | 2,146,976.9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8 | 601898 | 中煤能源 | 84000 | 1,845,837.29 | 1,036,56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9 | 150001 | 瑞福进取 | 2851142 | 1,872,489.11 | 2,409,214.9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0 | 安心基金 | 1000090 | 1,000,000.00 | 1,046,094.4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41,907,747.98 | 36,238,387.35 |
6.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4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 □未经审计 √审计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意见 |
审计意见全文 | |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殷淑娥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91,863,682.17 | 608,330,674.4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127,110.49 | 48,197,486.53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7,108,980.33 | 39,374,418.87 |
预付款项 | 8,025,012.84 | 7,782,649.4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4,672,704.52 | 120,157,993.4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763,512.31 | 11,858,222.3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863,561,002.66 | 835,701,445.0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26,990,894.75 | 722,169,592.78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986,644,829.55 | 3,000,300,471.73 |
在建工程 | 557,395,534.22 | 443,842,704.86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6,098,070.77 | 7,199,064.5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21,969.20 | 1,028,775.1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213,717.68 | 18,668,785.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94,165,016.17 | 4,193,209,394.19 |
资产总计 | 5,157,726,018.83 | 5,028,910,839.2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00,000.00 | 1,5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 23,948,959.04 | 25,948,073.44 |
预收账款 | 3,623,662.65 | 1,771,259.7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6,714,275.72 | 4,014,166.74 |
应交税费 | 114,911,620.05 | 78,424,316.13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35,421,083.81 | 603,886,791.81 |
应付分保帐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685,919,601.27 | 715,544,607.8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专项应付款 | 37,000,000.00 | 37,000,000.00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7,000,000.00 | 387,000,000.00 |
负债合计 | 1,072,919,601.27 | 1,102,544,607.8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13,200,000.00 | 1,213,200,000.00 |
资本公积 | 1,400,017,873.86 | 1,400,017,873.86 |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275,713,662.12 | 275,713,662.1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15,386,516.04 | 661,713,677.47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704,318,052.02 | 3,550,645,213.45 |
少数股东权益 | 380,488,365.54 | 375,721,017.9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084,806,417.56 | 3,926,366,231.3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5,157,726,018.83 | 5,028,910,839.24 |
法定代表人: 孙熠嵩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彦龙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先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56,198,886.68 | 504,853,513.6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预付账款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211,472.69 | 2,211,472.69 |
其他应收款 | 146,856,158.60 | 194,559,919.29 |
存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705,266,517.97 | 701,624,905.56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99,320,894.75 | 1,594,499,592.78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914,561,029.99 | 1,913,738,116.42 |
在建工程 | 557,395,534.22 | 443,842,704.86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585,072.58 | 52,460,533.8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23,862,531.54 | 4,004,540,947.89 |
资产总计 | 4,829,129,049.51 | 4,706,165,853.5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
预收账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259,351.52 | 850,676.33 |
应交税费 | 49,289,273.48 | 14,049,346.81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65,788,895.67 | 375,984,410.3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619,337,520.67 | 490,884,433.4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350,000,000.00 | 510,000,000.00 |
专项应付款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5,000,000.00 | 545,000,000.00 |
负债合计 | 1,004,337,520.67 | 1,035,884,433.4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13,200,000.00 | 1,213,200,000.00 |
资本公积 | 1,400,030,996.19 | 1,400,030,996.19 |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275,713,662.12 | 275,713,662.12 |
未分配利润 | 935,846,870.53 | 781,336,761.7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824,791,528.84 | 3,670,281,420.07 |
负债和所有者(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29,129,049.51 | 4,706,165,853.55 |
法定代表人: 孙熠嵩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彦龙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先生
合并利润表
2009年1-6月
编制单位: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340,984,290.73 | 342,007,234.63 |
其中:营业收入 | 340,984,290.73 | 342,007,234.6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5,290,725.10 | 171,471,478.44 |
其中:营业成本 | 87,431,256.64 | 118,347,734.3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1,337,421.88 | 10,869,806.97 |
销售费用 | 1,005,017.11 | 1,309,523.94 |
管理费用 | 49,662,562.48 | 43,510,345.17 |
财务费用 | -9,265,444.72 | -2,565,932.02 |
资产减值损失 | 5,119,911.71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735,977.91 | -18,098,635.0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928,448.13 | 925,534.5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126,491.97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6,357,991.67 | 153,362,655.74 |
加:营业外收入 | 10,038,829.54 | 4,142,152.90 |
减:营业外支出 | 9,550,636.03 | 271,293.79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7,717,999.9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6,846,185.18 | 157,233,514.85 |
减:所得税费用 | 58,405,998.99 | 42,836,735.7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8,440,186.19 | 114,396,779.1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3,672,838.57 | 110,469,173.81 |
少数股东损益 | 4,767,347.62 | 3,927,605.30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3 | 0.0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3 | 0.09 |
法定代表人: 孙熠嵩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彦龙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先生
母公司利润表
2009年1-6月
编制单位: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收入 | 296,841,964.16 | 286,596,625.84 |
减:营业成本 | 69,168,714.21 | 88,841,412.42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9,828,585.43 | 9,462,003.83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8,917,719.13 | 24,788,224.72 |
财务费用 | -9,206,073.05 | -969,320.83 |
资产减值损失 | 498,154.99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161,428.3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3,796,291.82 | 164,474,305.70 |
加:营业外收入 | 18,7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46,152.42 | 228,500.00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3,568,839.40 | 164,245,805.70 |
减:所得税费用 | 49,058,730.63 | 42,489,301.6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4,510,108.77 | 121,756,504.02 |
法定代表人: 孙熠嵩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彦龙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先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9年1-6月
编制单位: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39,445,902.39 | 387,004,955.3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423,444.40 | 11,189,056.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6,869,346.79 | 398,194,011.4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6,510,685.45 | 257,936,564.29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3,461,382.52 | 32,051,562.7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5,572,212.39 | 71,954,414.91 |
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623,563.67 | 120,774,787.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167,844.03 | 482,717,329.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701,502.76 | -84,523,318.4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635,548.15 | 70,473,730.8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45,05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000,000.00 | 9,400,514.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464.7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635,548.15 | 81,433,759.5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0,498,064.00 | 6,872,876.1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7,032,653.22 | 102,977,168.73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136.3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7,530,717.22 | 109,907,181.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895,169.07 | -28,473,421.5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 | 6,5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3,326.00 | 22,507,275.8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3,326.00 | 29,007,275.8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3,326.00 | -29,007,275.8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533,007.69 | -142,004,015.8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8,330,674.48 | 763,150,291.4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91,863,682.17 | 621,146,275.59 |
法定代表人: 孙熠嵩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彦龙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先生
(下转C1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