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监察稽核部对投资交易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综指×7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30%
在合理的市场化利率基准推出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股票投资部分以中信综指为比较基准,因为中信综指是实时调整的全样本指数,作为按流通股本加权的综合指数,其样本股覆盖了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所有A股,并且新股上市次日才计入指数调整,因此在客观上反映了二级市场的真实走势。虽然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股票的投资比例最高可达到95%,但这一投资比例所对应的是阶段性的、非常态的资产配置比例。正常情况下,为控制投资风险,股票投资比例会在60-95%之间波动,而债券投资比例会在0-35%之间波动。所以为真实、客观反映本基金投资业绩,选择70%的中信综指加上30%的中信标普国债指数作为投资的比较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相对较高。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于2009年7月 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截至200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1、截至2009年6月30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截至2009年6月30日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截至2009年6月30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截至2009年6月30日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截至2009年6月30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截至2009年6月30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截至2009年6月30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股票。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 截至2009年6月30日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截至2009年6月30日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信综指×7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30%;
注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18日生效;
注3:本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9年6月30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费用的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本条第1款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章及相关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基金采取金额申购的方式,场外、场内的申购费率相同,具体费率如下:
■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场外、场内申购相关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内申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计算所得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2、转换费
基金的转换费用在投资者转换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已开通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鹏华中国50基金、普天收益基金、普天债券基金A类、普天债券基金B类、鹏华动力增长基金、鹏华货币基金、鹏华治理优质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率、计算公式、使用方法及转换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请查看相关业务公告。基金的转换费由投资者承担,用于支付有关手续费和注册登记费。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一定的业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今后本基金开通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时,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及时公告,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查阅相关信息。
3、赎回费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逐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
场外、场内赎回相关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强制规定以及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调整上述费率及/或收取方式,并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上述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转换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募集期间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本基金管理人对于2009年3月2日公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本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了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
2、本报告期内,公司调整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的相关内容。
3、根据基金管理人2009年3月5日《鹏华关于上海分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变更的公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变更为“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801B室”,据此相应调整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一)直销机构”的相关内容。
4、“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相关内容及数据更新至2009年6月30日。
5、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刊登的增加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一章,新增广发银行、浙商银行、浦发银行、华西证券、红塔证券、厦门证券、银泰证券、华宝证券8家机构为本基金的代销机构。
6、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数据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
7、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数据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
8、更新了“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为自2009年1月18日至2009年7月17日期间的信息披露情况,包括公告事项、信息披露的媒体与披露时间。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8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10,528,224,391.74 | 83.22 |
其中:股票 | 10,528,224,391.74 | 83.22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051,696,237.66 | 8.31 |
其中:债券 | 1,051,696,237.66 | 8.31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909,157,175.03 | 7.19 |
6 | 其他资产 | 162,221,543.50 | 1.28 |
7 | 合计 | 12,651,299,347.93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573,210,129.57 | 4.58 |
C | 制造业 | 3,999,993,268.82 | 31.98 |
C0 | 食品、饮料 | 323,230,700.34 | 2.58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186,627,064.10 | 1.49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509,442,639.89 | 4.07 |
C5 | 电子 | 9,470,448.81 | 0.08 |
C6 | 金属、非金属 | 2,323,034,910.03 | 18.57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367,568,167.62 | 2.94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228,879,513.58 | 1.83 |
C99 | 其他制造业 | 51,739,824.45 | 0.41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491,164,399.33 | 3.93 |
E | 建筑业 | - | -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692,187,188.78 | 5.53 |
G | 信息技术业 | 408,390,483.88 | 3.26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710,087,972.45 | 5.68 |
I | 金融、保险业 | 2,852,970,970.87 | 22.81 |
J | 房地产业 | 199,880,000.00 | 1.60 |
K | 社会服务业 | 517,886,366.80 | 4.14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39,331,534.32 | 0.31 |
M | 综合类 | 43,122,076.92 | 0.34 |
合计 | 10,528,224,391.74 | 84.16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36 | 招商银行 | 38,000,000 | 851,580,000.00 | 6.81 |
2 | 600019 | 宝钢股份 | 120,047,961 | 845,137,645.44 | 6.76 |
3 | 600016 | 民生银行 | 104,003,868 | 823,710,634.56 | 6.58 |
4 | 000069 | 华侨城A | 24,779,252 | 517,886,366.80 | 4.14 |
5 | 601398 | 工商银行 | 68,018,905 | 368,662,465.10 | 2.95 |
6 | 600808 | 马钢股份 | 73,098,618 | 353,797,311.12 | 2.83 |
7 | 600001 | 邯郸钢铁 | 63,000,000 | 350,910,000.00 | 2.81 |
8 | 600028 | 中国石化 | 30,002,106 | 319,822,449.96 | 2.56 |
9 | 600050 | 中国联通 | 45,036,709 | 308,951,823.74 | 2.47 |
10 | 600569 | 安阳钢铁 | 62,292,022 | 276,576,577.68 | 2.21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727,565,000.00 | 5.82 |
3 | 金融债券 | 212,160,000.00 | 1.70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212,160,000.00 | 1.70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债 | 111,971,237.66 | 0.90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1,051,696,237.66 | 8.41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801101 | 08央行票据101 | 3,000,000 | 289,770,000.00 | 2.32 |
2 | 0801084 | 08央行票据84 | 3,000,000 | 288,840,000.00 | 2.31 |
3 | 080216 | 08国开16 | 2,000,000 | 212,160,000.00 | 1.70 |
4 | 125709 | 唐钢转债 | 929,762 | 111,971,237.66 | 0.90 |
5 | 0801098 | 08央行票据98 | 1,000,000 | 96,540,000.00 | 0.77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2,339,021.51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20,527,578.51 |
3 | 应收股利 | 814,473.00 |
4 | 应收利息 | 31,743,628.33 |
5 | 应收申购款 | 6,796,842.15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62,221,543.50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5709 | 唐钢转债 | 111,971,237.66 | 0.90 |
成立时间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06年7月18日至2006年12月31日 | 49.93% | 0.89% | 24.09% | 0.93% | 25.84% | -0.04% |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131.64% | 1.92% | 102.06% | 1.59% | 29.58% | 0.33% |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52.53% | 2.40% | -47.68% | 2.11% | -4.85% | 0.29% |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 55.34% | 1.43% | 48.37% | 1.37% | 6.97% | 0.06% |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2009年6月30日 | 156.08% | 1.94% | 94.61% | 1.70% | 61.47% | 0.24% |
申购金额M(元) | 申购费率 |
M<50万 | 1.50% |
50万≤M <250万 | 1.20% |
250万≤M <500万 | 0.75% |
500万≤M <1000万 | 0.50%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持有年限(Y) | 场外赎回费率 |
Y<1年 | 0.5% |
1年≤Y<2年 | 0.25% |
Y≥2年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