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2009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黑龙江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如下声明:
中国证监会2009年4月15日S*ST圣方维稳工作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如首钢控股决定不再参与S*ST圣方重组,由黑龙江省政府准备重组预案并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重组工作”。6月16日黑龙江省政府向中国证监会请示,中国证监会明确同意由黑龙江省政府主导S*ST圣方重组,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有序进行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组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股民利益和社会稳定。首钢控股有限公司向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转让S*ST圣方股权的行为,尚未经我省政府确认。
特此声明。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