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将按公众公司标准监管所有保险公司
2009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卢晓平
⊙本报记者 卢晓平
中国保监会近日召开主席办公会,会议决定成立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委员会,加强对公司治理监管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会议要求,今后要按照公众公司的标准,对所有保险公司实施监管。
以发布《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为标志,保监会正式启动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工作。
记者了解到,针对保险公司的突出风险,保监会确定了公司治理监管的工作目标:防范保险资金被非法挪用侵占,保护保险公司资产安全;协调解决公司治理层面的严重冲突,维护公司正常经营;推动监督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提升决策、执行和风险控制能力。
根据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和基本要求,保监会确立了公司治理监管的理念。据介绍,保监会将按照公众公司的标准对所有保险公司实施监管,确保保险公司资产安全,严格监控公司关联交易等各类非法利益输送问题,同时采取强制性和指导性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强制保险公司遵循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和合规要求,并通过鼓励、指引、示范以及合理干预等方式,优化公司治理过程。
据悉,为深化保险公司治理监管,保监会将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保险公司薪酬考核机制,制定保险公司内控监管准则体系,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强化监事会职能,不断提高公司治理监管的针对性和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