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上市公司
  • 6:产业·公司
  • 8:书评
  • 9:信息大全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T1:艺术财经
  • T2:艺术财经·市场
  • T3:艺术财经·焦点
  • T5:艺术财经·热点
  • T6:艺术财经·收藏
  • T7:艺术财经·资讯
  • T8:艺术财经·人物
  •  
      2009 8 29
    按日期查找
    16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166版:信息披露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暨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更正公告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正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安泰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汉盛证券投资基金投资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京都大厦”项目竞拍成功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京都大厦”项目竞拍成功的公告
    2009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L20090829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京都大厦”项目竞拍成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2009年8月27日通过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开拍卖程序,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成功竞拍取得成都市春熙路步行街大科甲巷43-75号“京都大厦”1-5层商业用房和地下负一层车库。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物为成都市春熙路步行街大科甲巷43-75号“京都大厦”1-5层商业用房和地下负一层车库所有权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总建筑面积为10,658.8平方米。该交易标的物所对应土地的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标的物总价及付款方式

    (1)标的物最终成交总价为37,700万元(不包括相关税费)。

    (2)付款方式:本公司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四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

    (3)标的物移交方式:在本公司付清全款后,法院按有关法律规定下达过户裁定,并移交标的物。

    2、定价依据:依据《资产评估报告书》(川正则评报【2007】44号)、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成执字第296-28号《通知》和(2004)成执字第296-13号《函》的内容,相关拍卖公告显示标的物起拍参考价为人民币38,000万元,最终成交价由本公司通过现场公开竞价确定。

    3、相关税费:该标的物交易过户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三)涉及交易标的物的其他安排

    1、此次标的物的交易均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2、竞买以上标的物的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四)竞拍取得以上标的物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1、本公司拟将上述标的物用作自有品牌经营。

    2、鉴于目前国家战略导向将进一步促进西部地区的发展,西部地区的消费能力日益加强,而公司目前在西部地区,特别是核心城市,缺少战略性店铺资源。而该标的物地处成都市春熙路商圈内的黄金口岸,位置卓越,交通便利,人流量大,商业繁华度极高,因此本次竞拍成功将有利于公司建设稳定的营销网络渠道,达成公司持续经营的战略目标,树立公司品牌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L20090829002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近期使用募集资金设置店铺的情况

    1、 近期,本公司在部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城市以租赁方式设置以下店铺,详情请见下表:

    城 市店 铺店铺面积
    (平方米)
    天津市和平路店1,124.74
    辽宁省沈阳市中街店862.73
    辽宁省大连市罗斯福店1,121.64
    四川省成都市磨子桥店950.00
    上海市沪太路东方国贸店898.07
    北京市王府井穆斯林大厦店6,132.45
    广东省深圳市花园城中心店840.37
    山西省太原市雅秀店3,940.00
    福建省厦门市演武路大学城店448.71
    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二店1,500.00

    针对上述店铺,本公司计划动用募集资金约为人民币7,519万元,本公司将根据已签署的租赁合同相关付款条款进行款项支付。截至目前,已经支付的资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3,267万元。

    2、近日,本公司通过法院公开拍卖程序,以37,700万元的价格成功取得成都“京都大厦”项目,将用于设置自有品牌店铺。

    3、涉及上述资产的其他安排

    (1) 上述店铺设置均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2) 设置以上店铺的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4、设置以上店铺资源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上述店铺均处于城市繁华商业圈,在此设置店铺,对促进公司产品在当地的销售、提升经营业绩起到一定的作用,并在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方面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二、关于已取得的募集资金店铺的装修费等建设费用的支出情况。

    自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开展以来,本公司依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规划,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了25家已经取得的募集资金店铺的建设费用,目前已支付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768万元。

    上述25家募集资金店铺是指:南昌时代广场店、兰州张掖路店、兰州永昌路店、杭州庆春路店、长春重庆路店、石家庄桥东店、济南华典大厦店、杭州延安路百信店、广州番禺大北路店、厦门中华城店、宁波天一广场店、武汉新佳丽广场店、成都青石桥财富中心店、广州番禺大北路二店、周浦中大街店、北京前门大街一店、北京前门大街二店、北京来福士店、天津GOGO街店、上海嘉定中鸿百货店、云南楚雄鹿城南路店、上海新梅广场店、南汇万达店、南京江宁步行街店、北京王府井穆斯林大厦店。

    已经支付的建设费用主要包括设计装修费、设备购置费、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职工培训费等。

    三、关于信息系统改进项目的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依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系统改进项目”的规划,签署了下列合同:

    信息系统项目合同名称主要内容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财务管理系统

    SAP最终用户价值许可合同软件采购,包括ECC6.0、AFS、HCM、FICO等
    综合实施服务IBM业务咨询及整合服务协议实施服务,包括SAP系统实施与集成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TC软件及实施服务合同FlexPLM软件采购及实施

    上述合同的签署,对于本公司加强供应链的协调服务能力、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等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的建设为实现全流程的产品设计数据信息共享、提高协同工作效率和降低开发成本打下坚实的基础。本公司将根据已签署的合同相关付款条款进行款项支付。

    针对目前已经开展的信息系统改进项目,包含上述合同在内本公司计划动用募集资金约为人民币11,339万元,本公司将根据已签署的合同相关付款条款进行款项支付。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