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上市公司
  • 6:产业·公司
  • 8:书评
  • 9:信息大全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T1:艺术财经
  • T2:艺术财经·市场
  • T3:艺术财经·焦点
  • T5:艺术财经·热点
  • T6:艺术财经·收藏
  • T7:艺术财经·资讯
  • T8:艺术财经·人物
  •  
      2009 8 29
    按日期查找
    1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121版:信息披露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9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1.5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1.6 公司负责人赖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健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占军张丽
    联系地址上海市逸仙路768号507室上海市逸仙路768号507室
    电话021-65615689021-65615689
    传真021-65615689021-65615689
    电子信箱stock@lycg.com.cnstock@lycg.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9,775,430,692.938,772,097,486.4911.4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2,138,744,512.101,487,427,817.8843.79
    每股净资产(元)4.513.8317.75
     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131,557,308.14132,430,313.59-0.66
    利润总额137,453,177.72134,330,810.942.32
    净利润100,252,199.3797,317,938.093.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6,228,272.4496,350,929.45-0.13
    基本每股收益(元)0.24880.2503-0.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23880.2478-3.63
    稀释每股收益(元)0.24880.2503-0.60
    净资产收益率(%)4.696.65减少1.96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6,488,161.7631,563,915.38775.9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58360.0812618.72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6,466.1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713,413.0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35,990.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97,975.25
    所得税影响额-1,473,967.40
    合计4,023,926.93

    2.2.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121,707,22631.3085,000,000   85,000,000206,707,22643.63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59,500,000   59,500,00059,500,00012.56
    境内自然人持股121,707,22631.3025,500,000   25,500,000147,207,22631.07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121,707,22631.3085,000,000   85,000,000206,707,22643.6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267,092,77468.70     267,092,77456.3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267,092,77468.70     267,092,77456.37
    三、股份总数388,800,00010085,000,000   85,000,000473,800,000100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31,201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赖振元境内自然人33.67159,536,026120,656,026
    郑桂香境内自然人4.1019,414,350 
    林淑芳境内自然人3.2715,500,00015,500,000
    赖晔鋆境内自然人3.0614,486,849 
    赖朝辉境内自然人2.9213,829,850 
    宁波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1210,049,660 
    上海瑞熹联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1110,000,00010,000,000
    冯桂忠境内自然人2.1110,000,00010,000,000
    交通银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909,000,0009,000,000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98,000,0008,000,000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698,000,0008,000,000
    盛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98,000,0008,000,00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
    赖振元38,880,000人民币普通股
    郑桂香19,414,350人民币普通股
    赖晔鋆14,486,849人民币普通股
    赖朝辉13,829,850人民币普通股
    宁波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49,660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81,33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575,249人民币普通股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999,91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628,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201,810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位股东之间,赖振元和郑桂香为夫妻关系,赖振元和赖晔鋆为父女关系,赖振元和赖朝辉为父子关系。除前述情况外,未知前十名股东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年初持股数本期增持股份数量本期减持股份数量期末持股数变动原因
    赖振元董事长159,536,026  159,536,026 
    赖朝辉副董事长兼总经理13,829,850  13,829,850 
    陆炯董事361,350  361,350 
    周文龙董事1,379,701  1,379,701 
    谢庆健独立董事     
    王有为独立董事     
    赵世君独立董事     
    瞿颖监事会召集人328,499  328,499 
    吴贤文监事1,051,200  1,051,200 
    陈海英监事     
    钱水江常务副总经理361,350  361,350 
    周敬德副总经理     
    王德华副总经理3,400  3,400 
    孟庆福副总经理15,225 3,80611,419二级市场卖出
    陆健财务总监     
    朱瑞亮总工程师1,302,198 302,1981,000,000二级市场卖出
    朱占军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或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分行业
    民用建筑2,389,395,351.862,165,112,334.189.39-15.54-15.26减少0.29个百分点
    工业建筑314,440,970.56281,797,146.5010.3854.3250.23增加2.44个百分点
    市政建筑51,212,799.6146,761,504.638.6931.5635.36减少2.56个百分点
    公共设施建筑290,529,264.87264,675,697.148.90114.03109.96增加1.77个百分点
    建筑装饰工程103,283,890.6785,633,621.6917.0966.2857.07增加4.86个百分点
    销售水泥106,993,496.6998,327,871.788.101.4611.73减少8.45个百分点
    销售钢结构245,419,432.97205,328,623.7216.3438.6141.83减少1.90个百分点
    建筑设计16,401,581.7311,118,274.6632.2117.9844.90减少12.59个百分点
    其他36,605,914.7112,017,410.6467.1748.10-4.39增加18.02个百分点
    公司内部业务相互抵消-6,356,330.69-6,356,330.69    
    合计3,547,926,372.983,164,416,154.2510.81-0.91-1.13增加0.20个百分点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0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上海市1,457,681,794.43-1.91
    浙江省659,689,096.32-13.84
    广东省355,519,201.70-27.10
    江苏省315,895,002.70-29.85
    海南省199,128,363.45102.48
    海外23,884,498.11-73.03
    天津市43,582,905.64-50.86
    安徽省74,025,466.5511.74
    辽宁省404,392,176.301,611.25
    江西省8,727,051.20-32.54
    其他地区11,757,147.27-47.71
    公司内部业务相互抵消-6,356,330.69 
    合计3,547,926,372.98-0.91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104,825.4本报告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7,027.77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0,274.53
    承诺项目拟投入金额是否变更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产生收益情况是否符合计划进度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首发)14,500.6912,133.82  
    增资龙元建设安徽水泥公司新建4500t/d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29,985.0116,800  
    增资上海信安幕墙公司用于投资幕墙节能装置产业化项目9,0000  
    补充流动资金20,00020,000  
    合计73,485.7/48,933.8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首发用途: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去向:银行存款
    增发用途:增资龙元建设安徽水泥公司用于新建4500t/d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和上海信安幕墙公司用于投资幕墙节能装置产业化项目;去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存款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宁波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5月4日2,000连带责任担保2008年5月4日~2009年5月3日
    宁波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5月6日2,000连带责任担保2008年5月6日~2009年5月6日
    宁波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3月17日4,000连带责任担保2009年3月17日~2009年9月17日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4,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4,00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72,140.59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92,052.92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96,052.92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45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0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前期披露的诉讼延续到报告期,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标的为400万元以上的诉讼事项报告期内进展如下:

    1、公司与上海泛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泛龙企业)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05年6月8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针对泛龙企业拖欠工程款提出诉讼,要求支付工程款人民币33,901,222.00元、资金占用费人民币474,845.00元和利息人民币656,359.00元,要求上海泛洋渡假村有限公司、蔡羽承担连带责任。2006年12月2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二中民而(民)初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上海泛龙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龙元支付工程款余额人民币14,073,230元;(2)支付工程进度款资金占用费人民币474,845元;(3)支付2006年9月29日至实际支付日为止的工程款利息。(4)其余诉讼请求不予以支持。公司不服判决,2007年1月7日提起上诉,要求泛龙企业支付工程款、资金占用费及利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10月24日作出了(2007)沪高民一(民)终字第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维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二中民二(民)初字第73号民事判决第1、2、3、4项;(2)上海泛洋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泛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一、二审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审价费、审计费由公司与泛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泛洋渡假村有限公司各半负担。公司于2007年11月13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执行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26日立案受理了执行申请.2008年1月28日已向公司支付430,000元。目前,余款正在进一步催讨过程中。

    2、 因子公司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龙元)与嘉意物流(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嘉意物流)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06年2月28日上海龙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出仲裁申请,2006年8月20日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2006)中国贸仲沪裁字第212号裁决书裁决:1、嘉意物流支付上海龙元工程款人民币91,934,162元,利息5,188,256元,2、嘉意物流补偿上海龙元律师费1,500,000元。

    2008年3月24日,法院委托拍卖公司对嘉意物流园进行拍卖,第一次拍卖流拍。2008年5月15日,第二次拍卖流拍,2008年6月12日,第三次拍卖流拍。截至报告期末,因三次流拍,嘉意物流已进入了以物抵债程序。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出以物抵债的申请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10日裁定同意将拍卖标的以第三次拍卖保留价89,100,000元受让,并解除对嘉意物流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封浜村51-1宗房地产(曹安路3550号)的查封,转归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现正在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3、 公司与上海中建西南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下称中建西南)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建西南于2008年12月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程款8,393,184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166,392元,本息合计8,559,576元。2009年1月20日,公司对中建西南提起了反诉,要求中建公司赔偿质量问题造成公司的损失1,658,887元,及造成公司工期延误的损失4,099,000元,合计5,757,887元。截至报告期末,本案进行了证据质证,正在审计过程中。

    4、 公司与南京恒大富丰置业有限公司、南京汉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于2009年3月6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以上二被告1、支付已完成并经双方确认工程款80%中尚未支付部分人民币38,538,502.19元及该部分利息2,350,783.76元(利息暂算至2009年2月28日,直至付清全部工程款之日止)。2、支付已完成并经双方确认工程款20%的部分人民币53,407,095.54元。3、要求返还质量保证金1,500,000元。4、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同日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冻结两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95,796,381.49元或相同价值的不动产及其他财产。又于2009年3月19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1、支付场地平整土方款1,750,000元。2、拖延确认的工程款17,278,126.69元。3、支付各项损失20,790,909.28元。4、支付奖励款1,305,903.84元。2009年4月1日,公司接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通知。截至报告期末,本案证据质证已结束,双方正在协商。

    5、 武汉爱家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09年3月16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程逾期竣工违约金人民币18,387,534.82元;违反文明施工违约金人民币1,159,824元;违反隐蔽工程验收程序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及支付工程渗漏、裂缝违约金人民币8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本案部分证据已进行质证,双方正在协商过程中。

    6、沈阳三洋电梯有限公司与公司产生买卖合同纠纷,遂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公司与扬州京华城中城生活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支付电梯加工费6,739,99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返还履约保证金300,000元及利息,违约金1,362,635.84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本案一审法院判决公司与扬州京华城中城生活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支付沈阳三洋电梯有限公司电梯款4,584,703.00元,违约金1,312,883.84元,及质保金1,603,395.00元。判决后公司依法提起了上诉,截至报告期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7、公司与苏州通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06年12月22日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状针对苏州通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提出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38,482,575.9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123,804.22元;同时对苏州易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阳澄湖华庆房地产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连带责任。2007年2月1日苏州通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对公司提起反诉,要求公司支付8,940,000元延迟竣工违约金。2006年12月25日公司通过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苏州易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座落于虎丘镇繁荣村312国道南侧91,303.6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预查封苏州通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嘉多利花园三期房屋16幢1803号、2802号,查封期限从2006年12月25日起到2008年12月24日止。

    2009年2月2日江苏省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苏州通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公司工程价款(含质保金)41,074,280.00元,支付利息1,106,637.62元,及2006年12月23日起未付款部分的利息,苏州易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阳澄湖华庆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目前公司正在督促对方尽快履行法院判决。截至报告期末,双方按判决执行完毕,该案已全部结束。

    8、公司与无锡鸿意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07年1月11日向无锡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针对无锡鸿意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22,790,176.20元。截至报告期末,仲裁尚在审理阶段。

    9、公司与浙江元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元生实业)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并向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提出诉讼,主要诉讼请求(1)责令元生实业返还履约保证金33,000,000元,承担违约金2,378,362.7元。(2)赔偿原告的可得利益损失30,270,000元。2008年11月17日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元生实业返回公司保证金33,000,000.00元,并支付相应违约金,同时公司已通过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元生实业不动产、车辆、银行存款等相关资产,保全财产人民币30,00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诉讼尚在进行。

    期后事项:2009年8月6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号为(2009)浙衢民执字第22、23号,经双发协商一致,就两个案件的执行达成如下执行和解协议。(1)被执行人于2009年8月20日前,支付申请执行人41,000,000元,两岸执行完毕。(2)被执行人于2009年8月13日前支付30,000,000元后,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奉化鸿运建材有限公司及余明方个人名下资产的查封,余款在2009年8月20日前付清。在被执行人付清41,000,000元后,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浙江元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及银行账户的查封。(3)若被执行人对两笔款项的任何一项未按时足额支付,按原判决书继续执行。(4)如第二笔款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双方同意继续对奉化鸿运建材有限公司及余下名的资产继续查封。(5)衢州中院原划扣浙江元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60,000元用于支付两个案件的诉讼费、执行费及评估费,剩余26,198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10、宁波大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熊电子)与公司产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并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大熊电子主要诉讼请求:(1)被告返还超支工程款843,947.35元。(2)被告支付延期交工违约金500,000元。(3)被告承担工程范围损失暂估算为700,000元。(4)被告承担工程质量违约金409,190.01元。公司因对涉诉主体工程造价、有效合同约定及工期延误起因有异提起反诉,主要诉讼请求:(1)大熊电子向公司支付附属工程款1,285,000元。(2)大熊电子支付主体工程质量保修金345,000元。(3)大熊电子返还公司工程履约保证金1,220,000元并承担相应期间利息。法院判决公司返还大熊电子超付工程款672,316.35元,大熊电子归还公司工程质量保修金293,691.38元,履约保证金1,220,000元。2008年7月公司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扣款项。2008年7月18日,大熊电子向鄞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公司支付工程修复费700,000元,工程未交付赔偿经济损失7,500,000元,违约金409,190.01元,总计8,609,190.01元。2009年3月冻结公司资金8,700,000元。

    期后事项:2009年7月20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2008)甬鄞民一初字第3410号】:(1)被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宁波世程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大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宁波世程电子有限公司)工程修复费用200,000元;(2)被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宁波世程电子有限公司损失936,013元;(3)被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宁波世程电子有限公司鉴定费20,000元;(4)驳回原告宁波世程电子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目前,双方都已提出上诉。

    11、浙江南国钢构有限公司(下称南国钢构)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地网架(现更名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下称大地网架)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25日作出判决:(1)大地网架应返还南国钢构已经支付工程款计2,892,954元;(2)大地网架应返还南国钢构多支付工程款计617,046元;(3)大地网架应赔偿南国钢构经济损失计2,700,000元。大地网架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08年12月9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主要内容如下:(1)涉诉双方2004年3月15日签订钢结构工程合同予以解除;(2)大地网架返还南国钢构已支付工程款3,510,000元;(3)大地网架赔偿工期延误损失7,530,000元(4)南国钢构支付大地网架钢结构厂房折抵款871,740元。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大地网架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报告期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09)浙民终字第22号判决,维持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12月9日判决,驳回上诉。2009年5月6日,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09)浙金民执字第124号。截至报告期末判决现已执行完成。

    12、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原大地网架制造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市北仑易斯达造船有限公司(下称易斯达)、宁波恒富船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恒富船业)、宁波市北仑蓝天造船有限公司(下称蓝天造船)三方在就各自钢结构厂房工程制作与安装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本报告期内,涉诉四方分别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易斯达诉称大地钢构单方面中止履行工程合同,主要诉讼请求:(1)要求大地钢构退还2,097,928元工程预付款及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111,890元;(2)赔付违约金4,195,857.6元。大地钢构亦对易斯达提出反诉,主要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在原已经支付2,097,928元工程款基础上,再支付10,488,814元违约金。

    恒富船业诉称大地钢构工程逾期及单方面解除合同,主要诉讼请求:(1)要求大地钢构退还工程预付款本金及利息合计2,973,070元;(2)赔偿工程延期竣工违约金11,857,570元。大地钢构提出反诉,主要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在原已经支付1,400,568元工程款基础上,再支付10,751,864元违约金。

    蓝天造船诉称大地钢构工程逾期,主要诉讼请求判令大地钢构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合计13,333,000元。大地钢构提出反诉,主要诉讼请求判令蓝天造船支付欠款32,658,622元,支付违约金2,415,850元,并取消大地钢构的银行履约保函。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诉讼尚在进行。

    6.5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6.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初始投资金额

    (元)

    持有数量期末账面值占期末证券投资比例

    (%)

    报告期损益
    1股票600008首创股份162,984.808,800.0057,640.0034.1819,008.00
    2股票600052浙江广厦153,424.008,000.0086,080.0051.0460,080.00
    3股票000017SST中华341.70100.00349.000.21 
    4股票600591上海航空10,609.581,000.005,920.003.511,540.00
    5股票601898中煤能源16,830.001,000.0012,340.007.325,870.00
    6股票002243通产丽星3,890.00500.006,330.003.752,890.00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1,148.59
    合计348,080.08/168,659.0010090,536.59

    6.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所持对象名称初始投资金额持有数量占该公司股权比例期末账面值报告期损益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上海宝山神农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6,000,000.00 106,000,000.00    
    合计6,000,000.00 /6,000,000.00  //

    6.6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参见本报告第七部分“(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关于子公司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土地被收储事宜的说明。

    (2)公司参与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开发事宜。

    2009年7月27日,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石与木)与临安市人民政府签署框架协议,石与木拟与临安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独资公司临安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名称暂定),合作开发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

    根据框架协议,该项目实施内容包括1、土地一级熟化;2、以石与木为龙头的二级开发;3、项目公司对实施区域内重大公共服务项目拥有经营管理权。

    鉴于项目具备投资价值,2009年8月24日,公司对石与木增资1616.7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3.75%,石与木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至此,公司在产业拓展上迈出新的步伐,在风险充分可控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土地一级开发,分享房地产业高速发展的成果,提高股东的回报率。

    本事项详见公司“临2009-25”、“临2009-26”公告。

    董事长:赖振元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8日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审计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78,445,529.521,115,021,818.2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8,659.0085,451.00
    应收票据 11,728,716.6065,253,206.58
    应收账款 2,642,110,025.842,889,113,190.61
    预付款项 99,250,894.23118,463,896.7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32,369,680.38759,619,081.7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513,574,817.823,056,771,188.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18,933.14 
    流动资产合计 8,877,967,256.538,004,327,833.2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1,738,363.0221,738,363.02
    投资性房地产 149,506,428.10152,409,107.44
    固定资产 377,277,877.19384,246,808.43
    在建工程 77,765,192.3162,690,008.72
    工程物资 129,936,108.886,866,521.74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4,820,242.9685,640,085.5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3,190,790.1413,231,631.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478,451.8634,795,982.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5,749,981.946,151,143.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97,463,436.40767,769,653.26
    资产总计 9,775,430,692.938,772,097,486.4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29,275,663.531,697,791,453.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74,986,213.34739,840,000.00
    应付账款 2,514,990,535.912,184,684,432.27
    预收款项 691,342,627.52585,705,146.4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627,894,677.66927,082,850.06
    应交税费 290,183,110.04337,383,652.2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78,936,898.3354,961,956.44
    其他应付款 552,028,673.98523,057,824.6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0,234,549.1860,042,722.14
    其他流动负债 57,794,404.6558,331,348.68
    流动负债合计 7,377,667,354.147,168,881,385.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1,015,468.221,046,156.45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338,601.85350,267.05
    专项应付款 447,150.03460,227.03
    预计负债  10,351,209.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1,801,220.1012,207,859.53
    负债合计 7,529,468,574.247,181,089,245.44
    股东权益: 
    股本 473,800,000.00388,800,000.00
    资本公积 649,520,171.12144,680,171.12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42,382,752.30142,382,752.3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873,859,900.35812,487,700.9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818,311.67-922,806.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38,744,512.101,487,427,817.88
    少数股东权益 107,217,606.59103,580,423.17
    股东权益合计 2,245,962,118.691,591,008,241.05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9,775,430,692.938,772,097,486.49

    公司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04,742,696.14813,809,367.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4,069.0064,981.00
    应收票据 5,025,000.0022,300,000.00
    应收账款 1,972,345,911.842,280,771,329.41
    预付款项 31,828,359.6985,250,546.84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6,120,000.006,120,000.00
    其他应收款 739,046,344.57902,742,328.63
    存货 3,111,970,999.112,630,770,366.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01,621.90 
    流动资产合计 7,271,525,002.256,741,828,920.2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28,400,430.43460,400,430.4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2,008,994.5925,434,879.91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358,355.42187,113.0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681,494.513,824,253.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862,177.8828,701,167.4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696,311,452.83518,547,844.42
    资产总计 7,967,836,455.087,260,376,764.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73,578,000.001,076,278,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73,950,000.00615,963,949.60
    应付账款 2,108,201,965.301,809,399,520.87
    预收款项 506,318,950.00435,725,190.51
    应付职工薪酬 539,201,226.86814,307,371.47
    应交税费 263,388,455.69292,274,824.79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78,915,532.0454,945,734.44
    其他应付款 644,585,833.13723,717,749.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888,139,963.025,822,612,341.6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5,888,139,963.025,822,612,341.60
    股东权益: 
    股本 473,800,000.00388,800,000.00
    资本公积 655,958,530.18151,118,530.18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42,382,752.30142,382,752.30
    未分配利润 807,555,209.58755,463,140.6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股东权益合计 2,079,696,492.061,437,764,423.09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7,967,836,455.087,260,376,764.69

    公司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健

    合并利润表

    200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3,547,926,372.983,580,519,016.68
    其中:营业收入 3,547,926,372.983,580,519,016.6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416,140,439.873,447,549,174.54
    其中:营业成本 3,164,416,154.253,200,590,042.9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1,398,102.06104,375,684.32
    销售费用 5,985,028.253,855,252.49
    管理费用 81,980,280.0566,736,788.13
    财务费用 52,481,620.7664,320,117.24
    资产减值损失 9,879,254.507,671,289.3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9,328.00-202,184.8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17,952.97-337,343.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1,557,308.14132,430,313.59
    加:营业外收入 6,717,183.043,616,498.53
    减:营业外支出 821,313.461,716,001.1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46,466.1166,458.0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7,453,177.72134,330,810.94
    减:所得税费用 32,828,794.9334,884,217.4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4,624,382.7999,446,593.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0,252,199.3797,317,938.09
    少数股东损益 4,372,183.422,128,655.36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4880.25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4880.2503

    公司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健

    母公司利润表

    200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2,887,630,976.132,892,261,908.04
    减:营业成本 2,593,134,049.122,602,413,621.25
    营业税金及附加 89,341,032.3792,145,153.3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40,876,662.6031,880,925.99
    财务费用 35,880,162.4242,224,428.52
    资产减值损失 8,644,041.934,247,675.3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9,088.00-202,184.8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65,000.001,123,163.2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0,599,115.69120,271,082.00
    加:营业外收入 451,737.005,464.82
    减:营业外支出 9,760.731,234,924.9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6,751.4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1,041,091.96119,041,621.83
    减:所得税费用 30,069,022.9929,527,511.0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0,972,068.9789,514,110.81

    公司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47,308,513.963,186,763,135.4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796,142.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5,803,490.491,267,174,956.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03,112,004.454,454,734,234.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20,087,852.382,286,334,935.7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56,865,719.40930,595,702.12

    (下转1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