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也存在公司占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情况。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均系债权债务转移形成的往来款,且金额远小于公司占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金额。
1.5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1.6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陆俊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崔茂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乔鼐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股票简称 | ST源发 | |
股票代码 | 600757 | |
上市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长虹 | 夏 渊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21层 |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21层 |
电话 | (021)58794768 | (021)58794768 |
传真 | (021)58792223 | (021)58792223 |
电子信箱 | office@shworldbest.com | office@shworldbest.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 年初数增减(%) | |
总资产 | 1,494,651,274.10 | 1,556,920,808.75 | -4.00 |
所有者权益 | -844,263,429.80 | -744,197,076.19 | — |
每股净资产 | -1.53 | -1.34 | — |
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利润 | -110,376,802.09 | -213,467,819.07 | — |
利润总额 | -108,412,414.68 | -215,566,004.72 | — |
净利润 | -100,066,353.61 | -249,375,039.44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01,608,749.80 | -148,757,397.03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18 | -0.45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18 | -0.27 | — |
稀释每股收益 | -0.18 | -0.45 | — |
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26,092.93 | -31,991,042.86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2 | -0.06 | — |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73,600.08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69,073.59 |
3、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268,913.90 |
4、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 0.00 |
5、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421,991.22 |
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 1,542,396.19 |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列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列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03,351,816 | 36.83% | -13,224,716 | -13,224,716 | 190,127,100 | 34.43%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9,643,100 | 8.99% | 49,643,100 | 8.99%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49,643,100 | 8.99% | 49,643,100 | 8.9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17,023,500 | 3.08% | 17,023,500 | 3.08%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7,023,500 | 3.08% | 17,023,500 | 3.08%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82,153,811 | 51.10% | 13,224,716 | 13,224,716 | 295,378,527 | 53.4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52,172,227 | 100.00% | 552,172,227 | 100.00% |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0,642户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报告期内增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4.43% | 190,127,100 | 0 | 190,127,100 | 质押95,000,000股 冻结190,127,100股 | |||
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70% | 42,522,900 | 0 | 42,522,900 | 质押42,522,900股 | |||
江苏双猫纺织装饰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40% | 40,833,327 | 0 | 0 | 无 | |||
香港冠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3.08% | 17,023,500 | 0 | 17,023,500 | 无 | |||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54% | 8,529,300 | 0 | 0 | 无 | |||
上海华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29% | 7,120,200 | 0 | 7,120,200 | 质押3,560,100股 冻结7,120,200股 | |||
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2% | 2,850,000 | 0 | 0 | 无 | |||
张传宇 | 境内自然人 | 0.51% | 2,810,000 | -198,300 | 0 | 无 | |||
赵强 | 境内自然人 | 0.48% | 2,663,662 | 0 | 0 | 无 | |||
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 | 未知 | 0.38% | 2,078,700 | _ | 0 | 无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江苏双猫纺织装饰有限公司 | 40,833,32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 8,529,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8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传宇 | 2,8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赵强 | 2,663,662 | 人民币普通股 | |||||||
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 | 2,07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姜宝元 | 1,940,991 | 人民币普通股 | |||||||
段子力 | 1,90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兴起 | 1,630,51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家荣 | 1,588,91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 香港冠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华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表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 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纺织品织造 | 244,691,913.39 | 258,829,565.31 | -5.78 | -46.54 | -45.93 | 减少6.15个百分点 |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没有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上海市 | 3,702,072.24 | -89.52 |
江苏省 | 38,146,917.18 | 119.09 |
浙江省 | 11,242,989.55 | -20.30 |
安徽省 | 112,094,818.45 | -59.51 |
江西省 | 95,398,144.02 | -39.27 |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控股子公司六安华源纺织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江西华源江纺有限公司、安徽阜阳华源纺织有限公司销售收入亦存在明显下降,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中销售收入下降近50%。 |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上年同期相比,由于公司纺织产业竞争力削弱,毛利率继续大幅下降,已为负值 |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 | ( 亏损 ( 同向大幅上升 ( 同向大幅下降 ( 扭亏 |
业绩预告的说明 | 鉴于公司基本面没有实际改观,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依然十分尖锐和突出,经初步估算,预计公司2009年1-9月份将出现经营亏损。 |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所反映的分别对张家港中东石化实业有限公司人民币4,334.75万元及对江苏雅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10,811.01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对于上述所涉事项,本公司董事会在2008年度报告中已作说明。截止本报告期末,影响第一项事项情况依然存在;在第二项事项中,江苏雅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完成其年度审计后已向本公司提供2008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显示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的可回收金额可以满足会计师事务所所必要的审计证据;张家港中东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则依然无法提供2008年度审计报告。 |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 或置出资产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 | 本年初起至出售日该出售资产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出售产生 的损益 | 是否为 关联交易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明大投资 有限公司 | 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源兰宝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惠源达纺织有限公司9,597万股股权 | 2009年 6月3日 | 9,805.01万元 | 0 | 208.01万元 | 否 | 是 | — |
纺织有限 公司 | 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本公司姜堰色织分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里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姜堰分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 | 2009年 7月20日 | 2,645.92万元 | 0 | 0 | 否 | 是 | 是 |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出售上述资产,压缩了公司资产规模,特别是清理了母公司资产结构,将有利于公司下一步的重组工作。 |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发生日期 | 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无锡生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007.06.25 | 20,000,000.00 | 保证 | 2007.06.25-2008.03.25 | 否 | 是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 20,000,000.00 |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00 | |||||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 216,574,602.53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 | 236,574,602.53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 20,000,00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 236,574,602.53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 236,574,602.53 |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发生额 | 余额 | 发生额 | 余额 | |
江苏雅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5,566.00 | ||
徐州市白云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0.00 | 3,357.00 | ||
上海华源源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2,643.00 | 0.00 | 3,357.00 | 3,357.00 |
常州华源东方实业有限公司 | 0.00 | 2,345.59 | ||
上海华源兰宝进出口有限公司 | -1,490.00 | 0.00 | ||
江西禾嘉纺织印染厂有限公司 | 86.79 | 309.66 | ||
张家港中东石化实业有限公司 | 0.00 | 151.00 | ||
华源(加拿大)实业有限公司 | 0.00 | 39.08 | ||
泰州华源纺织品有限公司 | 0.00 | 36.31 | ||
上海华润世纪家纺有限公司 | 0.00 | 19.40 | 0.00 | 11.79 |
上海惠源达纺织有限公司 | 0.00 | 9.50 | 0.00 | 3,245.93 |
上海兰宝服饰有限公司 | -7.70 | 0.00 | ||
上海华源家纺(集团)有限公司 | 0.00 | 0.46 | 0.00 | 500.00 |
上海天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 0.00 | 11,212.93 | ||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进出口有限公司 | -2,615.24 | 4,472.78 | ||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 | -4,000.30 | 2,369.11 | ||
浙江宝润毛纺有限公司 | -903.68 | 3,623.72 | ||
上海华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376.40 | 4,792.47 | ||
江苏双猫纺织装饰有限公司 | 0.00 | 170.33 | ||
嘉兴市嘉春羊绒制品有限公司 | 0.00 | 142.71 | ||
上海华源信息科技产有限公司 | 0.00 | 77.10 | ||
浙江嘉兴兰宝大洋毛纺有限公司 | 0.00 | 23.50 | ||
上海宇润进出口有限公司 | 0.00 | 0.90 | ||
合计 | -4,053.91 | 11,834.00 | -2,785.82 | 34,000.27 |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为-2,643.00万元,余额为3,396.54万元,但所提供的资金主要系债权债务转移形成的往来款,没有真实的现金流出;同时,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为733.10万元,余额为11,095.68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⑴本公司曾于2004年11月29日,为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龙昌)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五支行借款4,050万元提供担保。现因石油龙昌仅归还本金2万余元,未能履行其他还款义务,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五支行于2005年6月7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5年9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石油龙昌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和逾期利息、及受理费和保全费,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至本报告期末,未能执行。
⑵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诉案的基本情况
2005年4月19日,该行金山支行与本公司签订两份《短期借款合同》,向本公司发放5,000万元贷款。其中,第一笔2,500万元的借款期限为2005年4月至2005年9月8日;第二笔2,500万元的借款期限为2005年4月至2006年1月8日。上述第一笔借款发生逾期后,原告以本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于2005年9月1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付2,500万元借款和提前偿付2,5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
2005年3月15日,该行陆家嘴支行与本公司签订《短期借款合同》,向本公司发放3,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5年3月25日至2005年12月15日。2005年9月19日,原告以本公司出现流动资金困难,宣布该笔贷款提前到期,并于同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3,0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
2005年3月24日,该行陆家嘴支行与本公司签订《贷款展期合同》,确定本公司原2,000万元借款,展期至2006年2月24日。2005年9月16日,原告以本公司出现流动资金困难,宣布该笔贷款提前到期,并于同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2,0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
2005年3月24日,该行陆家嘴支行与本公司签订《短期借款合同》,向本公司发放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8日。2005年9月16日,原告以本公司出现流动资金困难,宣布该笔贷款提前到期,并于同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2,0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
上述诉案发生后,法院于2005年9月22日查封了本公司投资于浙江华源兰宝有限公司9,635.4万元占90%的股权和位于常州延陵东路65号(1-2-103-25)房地产。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无锡生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作为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目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已于2006年3月2日对上述诉讼作出中止审理的民事裁定。
⑶上海银行诉案的基本情况
2004年6月11日,原告与本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本公司发放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4年6月11日至2005年6月10日。该笔借款发生逾期后,原告以本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于2005年9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付2,000万元借款和提前偿付2,5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
2005年7月6日,本公司以所持有的上海香榭丽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74.87%股权质押,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原告向本公司发放3,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5年7月6日至2005年11月5日。2005年9月15日,原告以本公司其他的借款出现逾期现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3,0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
上述诉案发生后,法院于2005年9月20日查封了本公司名下坐落于商城路660号2001室等房产。第二被告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因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于2005年9月20日查封了其名下坐落于中山北路1958号7-9层以及11、12、14层房产。目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已于2006年3月2日对上述诉讼作出中止审理的民事裁定。
⑷招行上海分行诉案的基本情况
2005年3月25日,原告与本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本公司发放1,7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5年3月31日至2005年9月30日。该笔借款发生逾期后,原告以本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于2006年1月1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付1,7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
2005年3月31日,该行东方支行与本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本公司发放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5年3月31日至2005年9月30日。该笔借款发生逾期后,原告以本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于2006年1月1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付1,0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因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作为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⑸2005年6月22日,浙江滨江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滨江)与本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浙江滨江于2005年7月6日支付了800万元股权转让预付款。后因本公司重组,终止协议的履行。本公司于2006年1月分两次归还500万元,尚欠300万元。浙江滨江于2006年5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归还股权预付款3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该法院受理后,于2006年7月3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要求本公司返还股权预付款300万元和资金占用费42万元。2007年,法院查封本公司五辆小型轿车,并全部进行了司法拍卖,所得款进行了部分清偿,目前尚有248万元债务未清偿。
⑹2007年4月,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为归还银行借款,向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进出口)借款1,459万元。因本公司及关联企业未及时归还借款,华源进出口于2007年5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受理后,于2007年7月12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要求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共同返还该笔借款。目前,已查封本公司持有的价值1,459万元上海惠源达纺织有限公司股权以及本公司关联企业上海华源针织时装有限公司和上海丝佳丽针织时装有限公司的厂房。
⑺2005年,本公司与中化贸易(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贸易)发生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2006年12月13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作出裁决书。2007年4月,中化贸易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本公司向中化贸易履行上述仲裁裁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后因本公司立即履行面临困难,双方达成和解并确认截止2007年6月26日,本公司向中化贸易清偿的债务金额共计9.51万美元及人民币27万元,双方同意按人民币100万元结清。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支付该笔债务。
⑻2004年5月,江苏昆山农业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前身昆山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与昆山华源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华源)和本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农商行向昆山华源发放贷款600万元,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因昆山华源未能向农商行偿还借款,农商行于2006年9月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受理后,于2007年6月20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将昆山华源厂房内所有资产交农商行抵偿债务。
⑼中国农业银行诉奉化华源步云西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步云)案基本情况
2005年3月2日,华源步云与中国农业银行奉化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奉化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华源步云以位于奉化市塘下的自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农行奉化支行申请自2005年3月2日至2007年3月1日止借款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农行奉化支行在约定期限内,分四次向华源步云发放人民币贷款合计1,000万元,并均于2007年2月15日到期。但贷款到期后,全部贷款均未按期归还。2007年12月10日,农行奉化支行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于2008年2月25日达成协议,主要条款如下:①华源步云与2008年3月25日之前归还全部本金和利息;②华源步云支付原告律师费3万元;③如华源步云未按期归还上述款项,华源步云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享有优先受偿权;④案件受理费4.3万元由华源步云负担。
2006年7月3日,本公司与农行奉化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愿为华源步云自2006年7月3日至2007年7月2日止,向农行奉化支行借款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3475万元提供担保,并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农行奉化支行在约定期限内,分四次向华源步云发放人民币贷款合计2,640万元,并分别于2007年7月至9月到期。但贷款到期后,全部贷款均未按期归还。2007年12月10日,农行奉化支行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于2008年5月26日达成协议,主要条款如下:①华源步云与2008年12月31日之前归还全部本金和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②华源步云支付原告律师费5万元,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③案件受理费9.1万元由华源步云和本公司共同负担。
2005年3月31日,本公司与农行奉化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愿为华源步云自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止,向农行奉化支行借款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3,500万元提供担保,并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农行奉化支行在约定期限内,分四次向华源步云发放人民币贷款合计835万元,并分别于2007年2月至3月到期。但贷款到期后,全部贷款均未按期归还。2007年12月10日,农行奉化支行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于2008年5月26日达成协议,主要条款如下:①华源步云与2008年12月31日之前归还全部本金和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②华源步云支付原告律师费2万元,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③案件受理费3.7万元由华源步云和本公司共同负担。
上述案件均未执行。
⑽2004年8月,六安华源纺织有限公司因搬迁改造(以下简称:六安华源)与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二建)先后签订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六安华源因未履行付款义务等原因,被安徽二建诉至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公司被追加为第三人。2008年5月,法院以(2007)六民一初字第47号判决书判决,解除安徽二建与六安华源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六安华源支付工程款2,719余万元,本公司在1,000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审理过程中法院查封了公司位于六安市经济开发区内的100亩土地使用权。2008年11月,六安华源从土地出让金中向安徽二建支付800万元工程款,并将剩余工程完工。2009年6月29日,双方达成协议,上述欠付工程款作价1,495万元,以及后续收尾欠付工程款作价195万元,合计1,690万元,在六安华源一次性付清后,安徽二建交付工程使用权。目前已支付1,450万元,尚余240万元未支付。
⑾自2002年10月至2005年6月期间,公司参股企业湖南亚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亚大)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信支行累计借款1,171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累计借款3,5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累计借款1,853万元,向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50万元,合计借款6,674万元均到期未归还。上述四家银行及信托公司于2008年12月23日向法院申请湖南亚大破产清算。法院认为:湖南亚大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符合破产受理条件,上述四家银行及信托公司的破产还债申请应予准许,遂于2009年1月4日裁定:决定立案受理上述四家银行及信托公司申请湖南亚大的破产申请,并指定湖南菊明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管理人。目前其破产清算程序已启动。
⑿2005年10月2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六安华源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华源)向农行六安皋城支行借款500万元,期限一年,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部分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未归还。农行六安支行因承接农行六安皋城支行该笔债权,于2009年4月9日向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受理后,于2009年6月10日作出民事判决书,要求六安华源归还剩余借款本金131万元及该款自2006年10月26日起至本清时止的相关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六安华源和本公司负担。
⒀本公司曾于2006年9月27日与雅鹿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雅鹿集团”)、江苏雅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雅鹿股份”)对账确认后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书》。该协议确认了雅鹿集团和雅鹿股份所欠本公司的债务总额,并约定由雅鹿集团和雅鹿股份以现金及部分资产折价分期清偿。该协议签订后,雅鹿集团和雅鹿股份虽陆续偿还了大部分债务,但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清偿义务。对此,本公司于2007年11月23日将雅鹿集团和雅鹿股份列为被告,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三方签订的《债务清偿协议书》合法有效,两被告应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欠款3,00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2009年8月10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认为本公司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加以证明的证据不充分,驳回本公司的诉讼请求,并承担案件受理费。本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将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二审。
2、2008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已终结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⑴2005年1月17日,本公司东方印染分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常州分行签订800万元借款合同,期限为10个月。后因东方印染分公司未能按约偿还利息,2005年10月11日该分行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方印染分公司和本公司提前偿还贷款本息。该法院受理后,于2005年11月13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东方印染分公司和本公司银行存款800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资产。目前该案已作出判决,责令本公司东方印染分公司支付贷款本息及诉讼等费用。公司已支付本金,本案终结。
⑵2004年12月3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六安华源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华源)与安徽省恒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润)签订合作意向书。约定:在其实施整体搬迁改造时,协助该房产公司取得位于六安市区的老厂区264.63亩的土地使用权。该房产公司为此预付4,000万元拆迁补偿款,本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该宗土地于2006年1月25日挂牌,安徽恒润因最终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要求六安华源纺织有限公司归还借款。经多次催款后,安徽恒润于2006年3月18日将六安华源和本公司作为被告,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本息,并承担损失。法院于2007年4月18日,作出民事判决书,要求六安华源返还安徽恒润预付的拆迁补偿款、利息及违约金,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审理费、诉讼保全费由六安华源和本公司各半承担。诉讼阶段公司归还1,100万元,2007年度公司归还1,575万,2008年上半年公司归还650万元,2008年9月公司与安徽恒润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08年底前公司又归还1,000万元,2009年公司归还最后300万元,和解协议执行完毕。
⑶因本公司东方印染分公司未付清购买设备款,常州东风纺织印染设备有限公司将其诉至法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常民二初字第57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承担东方分公司应支付原告方欠款131万元,及诉讼费2.4万元。(2006)常民二初字第57号民事裁定书查封部分东方印染分公司设备,净值合计1,051万元。截止目前,东方印染分公司已全额支付货款,本案终结。
⑷因本公司东方印染分公司购买煤炭款未付,常州金运物资有限公司将其诉至法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常民二初字第285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东方印染分公司应支付377万元货款及利息25万元、诉讼费5.2万元。截止目前,东方印染分公司已全额支付货款,本案终结。
⑸因本公司东方印染分公司欠坏布款未还,上海南立贸易有限公司将东方印染分公司、及本公司诉至法院,常州市中级法院以(2006)常民二初字第293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东方公司应支付243万元及3.6万元诉讼费。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截止目前,东方印染分公司已全额支付货款,本案终结。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6.5.1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占该公司 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 损益 | 报告期所有 者权益变动 | 会计核 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601328 | 交通银行 | 2,314,008.00 | 0.0037% | 8,632,535.40 | 0 | -10,149,026.59 |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 江西华源江纺 有限公司购入 |
6.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所持对象名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持有数量 | 占该公司 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 损益 | 报告期所有 者权益变动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广东发展银行 | 5,640,000.00 | 506,988 | 0.0044% | 5,640,000.00 | 0 | 0 | 长期股权投资 | 本公司购入 |
南昌商业银行 | 160,000.00 | 160,000 | 0.0160% | 160,000.00 | 0 | 0 | 长期股权投资 | 江西华源江纺 有限公司购入 |
合计 | 5,800,000.00 | 666,988 | — | 5,800,000.00 | 0 | 0 | — | — |
6.5.4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 (未经审计 (审计 |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173,501.05 | 25,591,473.5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9,107.60 | |
应收票据 | 6,699,388.33 | 6,971,429.97 |
应收账款 | 81,257,485.50 | 87,660,865.78 |
预付款项 | 25,169,448.27 | 22,021,351.5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79,936.05 | 679,936.05 |
其他应收款 | 338,253,321.48 | 243,966,470.0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46,482,552.83 | 146,397,993.4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617,715,633.51 | 533,608,628.0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8,632,535.40 | 8,632,535.4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4,083,457.55 | 286,193,457.55 |
投资性房地产 | 93,890,912.36 | 95,631,642.10 |
固定资产 | 436,887,484.20 | 458,980,681.08 |
在建工程 | 52,493,114.53 | 51,398,479.26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物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20,941,379.07 | 122,465,699.7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757.48 | 9,685.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76,935,640.59 | 1,023,312,180.75 |
资 产 总 计 | 1,494,651,274.10 | 1,556,920,808.75 |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0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60,930,804.48 | 859,119,459.8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650,000.00 | |
应付账款 | 162,258,883.75 | 177,118,599.88 |
预收款项 | 55,266,404.20 | 56,053,948.3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5,533,782.24 | 256,178,757.93 |
应交税费 | 40,428,024.70 | 34,544,101.81 |
应付利息 | 186,581,740.78 | 139,639,006.89 |
应付股利 | 3,504,231.35 | 3,825,411.35 |
其他应付款 | 465,613,217.62 | 446,027,894.06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021,767,089.12 | 1,972,507,180.1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8,000,000.00 | 98,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2,879,116.83 | 2,879,116.83 |
专项应付款 | 20,048,708.49 | 20,060,971.46 |
预计负债 | 75,524,901.00 | 75,524,901.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3,015,822.50 | 83,015,822.5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510,000.00 | 3,51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2,978,548.82 | 282,990,811.79 |
负 债 合 计 | 2,304,745,637.94 | 2,255,497,991.91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552,172,227.00 | 552,172,227.00 |
资本公积 | 499,116,921.14 | 499,116,921.14 |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78,403,990.81 | 78,403,990.8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973,956,568.75 | -1,873,890,215.14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44,263,429.80 | -744,197,076.19 |
少数股东权益 | 34,169,065.96 | 45,619,893.03 |
股东权益合计 | -810,094,363.84 | -698,577,183.16 |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 1,494,651,274.10 | 1,556,920,808.75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967,369.01 | 2,649,489.9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3,600,098.05 | 18,354,767.19 |
预付款项 | 460,112.95 | 748,177.1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65,935.64 | 665,935.64 |
其他应收款 | 241,439,866.79 | 220,358,470.0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325,573.86 | 9,053,427.6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9,458,956.30 | 251,830,267.6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43,923,558.11 | 443,923,558.11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6,262,884.89 | 38,409,808.22 |
在建工程 | 50,000.00 | 50,000.00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物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4,550,000.18 | 4,600,000.1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84,786,443.18 | 486,983,366.49 |
资 产 总 计 | 754,245,399.48 | 738,813,634.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0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87,885,743.00 | 385,885,743.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9,102,823.95 | 32,688,222.65 |
预收款项 | 27,958,739.49 | 29,828,117.7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774,983.46 | 15,911,497.19 |
应交税费 | 716,764.95 | 1,101,086.79 |
应付利息 | 114,012,374.97 | 85,208,371.73 |
应付股利 | 2,304,231.35 | 2,304,231.35 |
其他应付款 | 380,168,787.96 | 355,294,092.91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957,924,449.13 | 908,221,363.3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95,298,640.00 | 95,298,64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1,436,190.65 | 81,436,190.6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6,734,830.65 | 176,734,830.65 |
负 债 合 计 | 1,134,659,279.78 | 1,084,956,194.03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552,172,227.00 | 552,172,227.00 |
资本公积 | 508,982,646.29 | 508,982,646.29 |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78,403,990.81 | 78,403,990.8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519,972,744.40 | -1,485,701,424.01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80,413,880.30 | -346,142,559.91 |
少数股东权益 | ||
股东权益合计 | -380,413,880.30 | -346,142,559.91 |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 754,245,399.48 | 738,813,634.12 |
合并利润表
2009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本期实际数 | 上期实际数 |
一、营业总收入 | 281,966,878.48 | 527,416,139.25 |
其中: 营业收入 | 281,966,878.48 | 527,416,139.2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94,439,414.57 | 739,776,692.35 |
其中:营业成本 | 290,921,486.69 | 515,641,005.8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524,185.13 | 4,905,321.22 |
销售费用 | 5,483,230.72 | 6,534,422.31 |
管理费用 | 48,164,671.73 | 111,982,726.80 |
财务费用 | 48,470,041.49 | 63,852,598.90 |
资产减值损失 | -124,201.19 | 36,860,617.31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000.00 | |
投资收益 | 2,095,734.00 | -1,081,265.9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96,006.57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0,376,802.09 | -213,467,819.07 |
加:营业外收入 | 3,119,157.37 | 8,636,679.82 |
减:营业外支出 | 1,154,769.96 | 10,734,865.47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845,912.58 | 1,825,789.9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8,412,414.68 | -215,566,004.72 |
减:所得税费用 | 1,123.46 | 42,745,721.5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8,413,538.14 | -258,311,726.3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0,066,353.61 | -249,375,039.44 |
少数股东损益 | -8,347,184.53 | -8,936,686.87 |
六、每股收益 | ||
(一) 基本每股收益 | -0.18 | -0.45 |
(二) 稀释每股收益 | -0.18 | -0.45 |
(下转A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