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紫光古汉(000590)股票于2009年8月26日至2009年8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公司经自查和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后,核实情况如下:
(一)公司近期披露的信息
1、2009年8月12日,因近期公共传媒刊登了“紫光古汉有望重组” 的相关报道,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了《澄清公告》,该公告中公司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衡阳市国资委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均承诺:自该公告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的计划。
2、2009年8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了《公司被立案稽查公告》,公司于2009年8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立案稽查通知书》(湘证监稽查字【2009】4号),称因我公司涉嫌违反有关证券法律法规,湖南监管局决定于2009年8月26日起对我公司进行立案稽查。
(二)除上述信息披露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