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近日新闻媒体对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所做澄清公告做出了相关报道,主要包括《中汇医药捅破重组三大隐情》和《中汇医药股东的去关联化路径》。
上述报道中所关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1、相关媒体对铁岭财京的收入构成和土地出让金的具体构成提出质疑,认为“原本不产生收益的划拨为何成了主要盈利来源”。
2、媒体对铁岭新城2007年和2008年所销售土地中划拨用地过多提出质疑,相关报道中提出“这意味着2007、2008两年划拨用地面积占铁岭财京土地销售面积的55%”。
3、有关报道质疑京润蓝筹、付驹和三助嘉禾存在关联关系,并质疑铁岭财京、京润蓝筹有关股权转让并不是真实交易,只不过是股份持有人名称上的变化。
4、有关报道称京润蓝筹的注册所在地同时还是铁岭财京的股东之一三助嘉禾的注册地。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关注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1、土地一级开发协议明确规定:“铁岭新城内所有配套设施均由铁岭财京投资、建设以及运营,因此政府部门收取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在征收后的5日内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全部支付给铁岭财京”。无论是划拨用地还是招拍挂出售的土地,均应按照相应面积收取配套费。因此,配套费收入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一部分,是铁岭财京的主营业务收入,在会计核算上将其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二级科目进行核算。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公司于2009年7月8日披露的重组预案已就铁岭财京的收入和成本的基本构成进行了分析。
2、铁岭新城定位为一个完整的城区,其中不仅仅有商业和住宅用地,也必然包括政府机关的办公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根据《铁岭市凡河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城区内的可销售土地面积中划拨用地所占比例约为10%,且主要位于起步区。按照本次重组的预案中所披露内容,铁岭新城起步区内的用地项目“主要是各政府机关办公楼、综合性文化休闲场地和设施以及公务员住宅”,而2007和2008年所销售的土地主要位于起步区,这就造成了这两年的收入中划拨用地占比较大。即使如此,2007年和2008年招拍挂获得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仍分别达到68%和43%。随着铁岭新城开发的逐步推进,大量的商业和住宅用地的招拍挂收入占铁岭财京总收入的比例将逐步提高。
3、2006年初,罗德安先生、付驹先生、杨红军先生均有意与铁岭市政府共同成立开发铁岭新区的铁岭财京公司。经协商,具体投资方案是罗德安通过依莲轩,而付驹和杨红军通过京润基业,共同设立京润蓝筹并通过京润蓝筹持有铁岭财京50%的股权,罗德安、付驹和杨红军分别间接持有铁岭财京37.5%、8%和4.5%的股权。后因三人对京润蓝筹经营理念有不同意见,付驹先生、杨红军先生希望不通过京润蓝筹持有铁岭财京的股权,且付驹先生同意适当降低持股比例。2007年,京润蓝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5%、4.5%股权分别转让给付驹先生及杨红军先生实际控制的三助嘉禾。2009年5月,付驹先生将其控制的京润基业持有京润蓝筹的股权转让给李红颜女士。至此,付驹先生及杨红军先生均不再持有京润蓝筹任何股权,也不在京润蓝筹担任任何职务,变更为自行持有铁岭财京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主要是因为各股东对京润蓝筹经营理念的不同,其股权转让真实、合法、有效,并非系《中汇医药股东的去关联化路径》一文猜测的“并不是真实交易,只不过是股份持有人名称上的变化”、也并非该文猜测的系“去关联化”之目的。除罗德安先生和京润蓝筹为一致行动人之外,铁岭财京的股东、铁岭财京股东的股东以及铁岭财京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且非一致行动人。
4、京润蓝筹成立时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马连道路6号院1号楼1单元102室,2009年6月,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1805室。三助嘉禾的注册地址原系北京市宣武区马连道南路1号,2008年6月,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宣武区马连道路6号院6号楼1602室。因此,京润蓝筹与三助嘉禾的注册地址并非同一个地方。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