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9年8月28日上午10时在杭州华侨饭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楼江跃、郑可集、何勇、金德钟、朱文革、陈凌、辛金国亲自出席会议,金钦法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楼江跃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孙笑侠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陈凌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楼江跃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浙江天都城酒店有限公司股权的提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楼江跃、郑可集、何勇、金德钟、金钦法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实力,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天都城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都酒店”)41.67%的股权,2009年5月18日,天都酒店净资产为3,801,539.26元,天都酒店41.67%日股权交易价格为1,584,101.00元。本次收购完成后,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将持有天都酒店100%的股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经营杭州环湖大酒店有限公司的提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楼江跃、郑可集、何勇、金德钟、金钦法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业竞争力,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同意公司受托经营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先生控股的子公司杭州环湖大酒店有限公司,委托经营费用每年10万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第二至第六项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9-2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决定召开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9月15日上午10时;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华锐科技有限公司互保的提案》;
2、审议《关于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互保的提案》;
3、审议《关于广厦重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东泰华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互保的提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提案》;
5、审议《关于制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提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7、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提案》;
8、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提案》。
第1-3项提案内容详见2009年8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会议出席对象:
2009年9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09年9月10日、11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6号广厦集团大楼六楼
邮 编:310013
电 话:0571-87969988-1221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张霞、邹瑜、包宇芬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权限:
1、审议《关于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华锐科技有限公司互保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2、审议《关于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互保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3、审议《关于广厦重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东泰华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互保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4、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5、审议《关于制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7、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8、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如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无)权对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限期限至 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