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广夏今日公告称,ST银广夏起诉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一案,于8月26日获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院正式受理。同时,ST银广夏还向宁夏高院申请对酿酒公司价值1.63亿元的资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8月18日,ST银广夏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院判令酿酒公司偿还欠1.05亿元款项及利息5677.89万元,合计1.62亿元,同时请求法院判令酿酒公司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
ST银广夏称,酿酒公司对公司的1.05亿元欠款已在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其他应收款”科目中予以反映,公司已对该笔“ 其他应收款” 计提了8660.15万元坏账准备;并称,诉讼、仲裁事项对本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酿酒公司原为ST银广夏控股子公司。因ST银广夏原下属子公司固原广夏实业集团与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货款纠纷,今年1日20日,ST银广夏所持酿酒公司62%股权被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500万元拍得该股权。资料显示,酿酒公司2008年底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362.07万元,净利润-1298.11万元,净资产-1.38亿元。
ST银广夏公告称,酿酒公司不再是ST银广夏的子公司,但两者之间的往来款一直没有结清。根据公司与酿酒公司2008年10月31日的对账单,截至2008年10月31日,酿酒公司欠ST银广夏1.16亿元。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截至2008年12月31日,酿酒公司应付ST银广夏1.05亿元。
ST银广夏称,与酿酒公司多次协商,希望被告尽快偿还欠款,但酿酒公司不予回应。
而事件正不断升级。ST银广夏8月18日公告称,ST银广夏自2002年起一直与原下属子公司酿酒公司合署办公于银川市高新技术开发区15号路东。自今年8月8日起,酿酒公司切断了公司办公用房电源和网线,并阻拦公司车辆进入办公场所,致使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受到严重干扰。
此外,ST银广夏今日公告还称,2009年1至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向酿酒公司以预付货款名义支付资金800.45万元,双方未提供购销协议,截至目前,酿酒公司未向销售公司提供等值产品,该资金存在不能收回以及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