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四川源田节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源田现代节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田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 700万元
累计为该公司担保数量:700万元
● 反担保方名称:源田公司
反担保方式:源田公司以其价值760万元的生产设备为本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余额:22,380万元
● 逾期担保余额:0万元
●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21,7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9年8月27日本公司与重庆三峡银行电报路支行签署《保证合同》(渝三银BZ字0202200920014号),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源田公司在该行的700万元一年期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2,380万元。
2008年12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源田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告见2009年1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本次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即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源田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驿都中路,法定代表人:范华忠,公司主营现代节水系列产品、温室大棚系列产品;承揽节水灌溉工程、温室大棚工程规划,设计与安装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其信用等级未评定。
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资产总额2118.61万元,负债1151.33万元,净资产为967.28万元,净利润为-6.50万元;截止2009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09.99万元,负债1055.44万元,净资产为854.55万元, 净利润为 -112.73 万元(上述源田公司本年中期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源田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本公司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源田公司在重庆三峡银行电报路支行700万元一年期贷款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该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担保的范围为借款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为增加本公司为源田公司贷款担保的安全性,2009年6月18日本公司与源田公司订了《反担保协议》,约定:源田公司以其价值760万元的生产设备为本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解决源田公司流动资金不足问题,支持其进一步发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在源田公司以其生产设备为本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的前提下,公司以信用方式为源田公司700万元一年期贷款提供担保。
就本次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刘星、刘红宇、伊志宏发表了如下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非电产业的发展,根据源田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我们认为其能够按期偿还债务。同时,为有效防范本公司的担保风险,该公司以其生产设备为本公司为其贷款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能够保障本公司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源田公司700万元一年期贷款提供担保。
五、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2,380万元,逾期担保余额为0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保证合同》;
2、《反担保协议》;
3、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4、独立董事意见;
5、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6、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