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补充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8月31日在上海明悦大酒店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09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经统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605,473,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854%。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87,129,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58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18,344,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265%。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本公司董事长高国富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1、本次发行及上市的资格和条件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605,473,340股,意见如下:
同意:6,596,043,780股
占99.8572%
反对:3,788,965股
占0.0574%
弃权:5,640,595股
占0.0854%
2、上市地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605,473,340股,意见如下:
同意:6,595,526,180股
占99.8494%
反对:3,650,257股
占0.0553%
弃权:6,296,903股
占0.0953%
3、发行种类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605,473,340股,意见如下:
同意:6,595,526,180股
占99.8494%
反对:3,650,257股
占0.0553%
弃权:6,296,903股
占0.0953%
4、发行对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605,473,340股,意见如下:
同意:6,595,522,380股
占99.8494%
反对:3,650,257股
占0.0553%
弃权:6,300,703股
占0.0953%
5、发行时间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605,473,340股,意见如下:
同意:6,595,522,380股
占99.8494%
反对:3,650,257股
占0.0553%
弃权:6,300,703股
占0.0953%
6、发行方式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605,473,340股,意见如下:
同意:6,595,522,380股
占99.8494%
反对:3,650,257股
占0.0553%
弃权:6,300,703股
占0.0953%
7、发行数量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605,473,340股,意见如下:
同意:6,595,519,180股
占99.8493%
反对:3,653,257股
占0.0553%
弃权:6,300,903股
占0.0954%
8、定价方式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605,473,340股,意见如下:
同意:6,595,155,879股
占99.8438%
反对:3,879,757股
占0.0587%
弃权:6,437,704股
占0.0975%
9、发售原则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605,473,340股,意见如下:
同意:6,595,522,380股
占99.8494%
反对:3,650,257股
占0.0553%
弃权:6,300,703股
占0.0953%
(二)《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605,473,340股,意见如下:
同意:6,595,500,080股
占99.8490%
反对:3,474,555股
占0.0526%
弃权:6,498,705股
占0.0984%
(三)《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605,473,340股,意见如下:
同意:6,595,503,080股
占99.8491%
反对:3,471,555股
占0.0526%
弃权:6,498,705股
占0.0983%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605,473,340股,意见如下:
同意:6,595,470,980股
占99.8486%
反对:3,478,357股
占0.0527%
弃权:6,524,003股
占0.0987%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605,473,340股,意见如下:
同意:6,595,496,280股
占99.8490%
反对:3,478,555股
占0.0527%
弃权:6,498,505股
占0.0983%
(六)《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605,473,340股,意见如下:
同意:6,595,104,969股
占99.8430%
反对:3,888,868股
占0.0589%
弃权:6,479,503股
占0.098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