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1日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2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共持有股份407,11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4%。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分别出席/列席了本次大会,会议由董事长俞向前先生主持。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09年度中期现金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407,1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0%。
2、关于聘任公司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07,1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0%。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以上文件备置于公司办公地点以供股东查阅。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