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过户手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429号)及《关于核准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 证监许可[2009]430号)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包括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85.13%的股权、深圳市梅江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6.67%的股权以及百合春天三期项目资产的过户工商登记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上述股权及资产均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09)010455号)。
独立财务顾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意见》认为:“天香集团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天香集团本次交易所购买的包括松江集团85.13%的股权、深圳梅江南66.67%的股权以及百合春天三期项目资产有关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法律顾问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认购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过户的鉴证意见》(德恒DHLBJLC000291-11号),认为:“滨海投资本次认购天香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资产转让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天香集团已经合法有效地取得相应资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