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09年8月30日、8月31日、9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对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09年7月28日、8月3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将协议转让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权的事宜,转让完成后将涉及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详情请见2009年7月28日、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书面征询,控股股东除了上述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的事项外,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资料,股东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023,614股,占本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99987%。至此,该公司仍持有本公司股份62,173,510股,占本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0.56%。减持前,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5,197,124股,占本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1.56%。
4、公司不存在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了上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