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于祥明 ○编辑 衡道庆
国土资源部昨天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 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和摸清闲置土地情况,及时制订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方案。对此,专家表示,出现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现象原因复杂,而要真正化解矛盾,还须金融、证券等机构多头配合。
国土部下属研究机构、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一位权威专家说,国土部对土地闲置问题相当重视。他向记者直言,就其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前期一些地方批地过猛,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及时开发。与此同时,由于市场资金非常充裕,导致一些房企囤地、炒地现象抬头,而《通知》正是给市场发一个信号。
然而,“客观地说,国土部下发文件对土地市场的影响力是有限的。由于囤地和炒地问题的复杂性,还需要其他部门的合力。”上述专家说。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方部门要在全面清理、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及时制订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同时,《通知》表示,加强土地执法监察,通过建立健全动态巡查、举报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及时纠正和查处以预审代审批、通过办理临时用地方式变相开工建设等未批先用、批而不用、批少占多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通知》还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
事实上,在当日国土部所属报刊上,有关专家发表了《监管囤地有利于维稳楼市》的署名文章,指出应加强对囤地未建的监管,以维护楼市回暖。
另外,记者注意到,在严管土地市场的同时,国土部还延续了一贯的灵活性,允许地方在一定条件下适当调整建设用地区位。
《通知》指出:“国务院批准的2007、2008年度城市建设用地,至今未实施征地,但各种原因确需对原批准的建设用地区位进行调整的,且拟调整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不突破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三类住房”等民生用地面积不减少的条件下,允许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