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临时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B3学术报告厅举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7,538,934,118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90800%。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姜建清董事长主持,杨凯生行长、赵林监事长和本行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票277,532,849,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08%;
反对票6,06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87%;
弃权票16,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5%。
会议同意本行向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30亿元等值人民币。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日
股票代码:601398 股票简称:工商银行 编号:临2009-24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09年5月25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年会上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8月28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自核准之日起生效。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的修订情况,请参见本行分别于2009年3月26日及2009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cn)刊登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及《2008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