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9月2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纸刊登了题为《维维竞购双轮酒业》文章,个别网站也进行了转载。上述报道的全文请投资者阅读2009年9月2日《21世纪经济报道》。
针对上述报道,本公司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向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征询。现根据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答复函及本公司对报道的相关事项的核实情况,特发布澄清公告如下:
1、本公司没有参与竞购双轮酒业股权事宜。
2、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地政府的邀请,报名参与了在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安徽双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竞标事宜。根据竞标条件,经核查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名条件有障碍,目前正在申请办理退出竞标手续。
3、本公司出让双沟酒业的股权事宜,经公司2009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并将提交2009年9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09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暨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在2009年7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披露了“公司为了发展酒业,目前正在计划寻找收购其他酒业公司的股权,此事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事件的进展情况。”
4、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的征询函;
2、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答复函;
3、本公告的原件。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