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条”由发改委牵头制定,内容包括扩大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范围、削减行政许可事项、改进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减轻民企税费负担等若干方面。“20条”有望于年内出台。
⊙本报记者 吴婷 见习记者 秦菲菲 张牡霞 ○编辑 衡道庆
扩大民营资本市场准入范围
“事实上,今年以来促进民间投资一直是发改委的重头工作,发改委下半年的工作安排中也强调了这个问题。”发改委有关官员对记者表示,政府投资之后民间投资的兴起,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政府投资主要偏重于民生工程、基础设施,而产业发展则要看民间投资。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研究员张永军对记者表示,扩大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范围是“20条”中最大的亮点。
据透露,对于民资市场准入范围的扩大,“20条”划定了基础产业、基础设施、金融保险、文教卫生和公共服务五大领域。
张永军表示,民营资本资金量相对较小,相对国有企业较为弱势,而一些领域投资准入的限制对民营资本更是相对不利的政策,这种政策不消除,对民营企业实现盈利将会有很大障碍。
事实上,放宽一些领域的民营投资准入限制对这些产业本身也是很大的利好。张永军指出,基础产业投资规模大、周期长、技术上要求较高,原来一直以政府投资为主,如果放宽准入限制,由民营资本进入的话,将能有效地促进这些产业规模的发展壮大。
投资的扩大需要融资层面的支持。据了解,研究制定《放贷人条例》也被写入“20条”草稿中。张永军认为,该措施能有效帮助民营企业融资,为投资进一步扩大提供支撑。
各地积极配合
对于“20条”,各地发改委均在热切等待,并表示将积极配合制定配套措施。
湖北省发改委投资处有关官员向记者表示,该省发改委在“20条”出台后将制定一些配套措施,“就等国家发改委的意见出台了”。
广东发改委也在积极作准备,广东发改委副主任王亚明日前主持召开了一次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就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
6月5日,浙江省发改委率先起草完成《关于进一步推动项目建设,确保投资有效增长的意见》,《意见》提出,要继续通过BT、BOT、与中央企业合作等方式,加大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的力度。
福建省政府日前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试行)》,允许集体、民营、外资等各类非政府的民间资本依法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并简化投资行政审批,拓宽民间投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