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彪 基金经理
主持人:之前,专家对上证央企指数的情况做了详细的介绍,接下来我们继续了解上证央企ETF的产品特点。
胡文彪:我们把上证央企ETF的产品特点归结为五个方面:跟踪上证央企指数,拥有优质的投资标的;作为ETF形式的指数型基金,对投资者而言,是高效的投资方式;从全球经济复苏的背景看,现在应该是有利的投资时机;而从管理费、托管费、交易费用来看,ETF远远低于一般的主动型股票基金,具有低廉的投资成本。
我们需要强调,上证央企ETF是国内首只中央企业指数基金,专门投资于中央企业。其在本质上,是蓝筹指数基金。
下面我们了解一下上证央企ETF的基本情况。基金全称是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工银瑞信上证央企ETF,认购代码是510063。将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在交易系统中的简称是央企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是510060。
上证央企ETF的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是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一般情形下,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可以选择其他证券或证券组合对标的指数中的股票加以替换,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其他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得基金日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日收益率偏离度的年度平均值不超过0.2%,偏离度年化标准差不超过2%。
在投资范围上,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备选成份股票,一级市场新发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但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由于招商银行(600036)、工商银行(601398)分别为上证央企ETF的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上证央企ETF不能投资于上证央企50指数成份股中的招商银行和工商银行两只股票。截至2009年8月19日,这两只股票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为15.99%。为了降低基金的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将构建用于替代招商银行、工商银行股票的内部投资流程,上述替代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尽管基金管理人将采取严格的风险管理措施,控制基金相对于标的指数的偏离,但基金的收益率仍然存在偏离标的指数收益率的风险,并造成基金的跟踪误差。
同时,由于ETF采用被动型投资策略,与普通的开放式或封闭式基金具有不同,我公司及相关部门也在积极研究ETF投资豁免适用“基金财产禁止用于: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的有关法律规定的可行性。
从风险收益特征衡量,上证央企ETF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作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是股票基金中风险中等,收益与市场水平大致相近的产品。
本专栏内容仅为嘉宾观点,并不代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观点和立场,也不作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依据,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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