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场外和场内方式认购。
场外销售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场外代销机构(即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直销机构即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场外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通过场内发售的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重要提示
1.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79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是上市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本基金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交易。
3.本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4.本基金自2009年9月8日起至2009年10月23日止,通过深交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5.投资者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通过场外发售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场外销售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场外代销机构(即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场外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发展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泰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银万国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元证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联合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河证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安证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信金通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信万通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北证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瑞银证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德邦证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源证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简称“齐鲁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第一创业证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湘财证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信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投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民族证券”)和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宝证券”)等接受本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通过场内发售的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6.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7.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8.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9.场外销售机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基金的首次单笔最低购买金额不低于1000元,不设认购金额级差,投资者在发售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的,单笔认购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最高份额为99,999,000.00份,且场内单笔认购份额必须是1000的整数倍。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以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通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最终认购确认情况。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9年9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3.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元证券、联合证券、广发证券、东方证券、国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平安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北证券、瑞银证券、德邦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湘财证券、安信证券、中投证券、中金公司、中国民族证券和华宝证券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同时进行本基金的销售;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4.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5.基金发起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管理人提示基金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79号文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hftfund.com进行公开披露。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基金代码:162307)。
2.基金类型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的初始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投资目标
采用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有效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度,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有效跟踪。本基金管理人将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小于4%。
6.投资范围和对象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新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增发)、固定收益产品、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投资于相关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今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8.场外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中国银行
在中国银行所有32个一级分行、400多个城市、10000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中国银行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33,或登录中国建设银行网址。
中国建设银行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全国100 家分行、132 个城市的近2700 个网点以及交通银行网上银行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及其他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交通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在以下45个城市的600多个网点对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上海、武汉、北京、沈阳、广州、成都、兰州、西安、南京、无锡、苏州、重庆、大连、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南昌、长沙、福州、泉州、青岛、天津、济南、烟台、乌鲁木齐、昆明、合肥、厦门、哈尔滨、郑州、东莞、太原、佛山、丹东、盘锦、宜昌、黄石、金华、呼和浩特、江阴。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拨打招商银行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招商银行网址:www.cmbchina.com
(5)深圳发展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在以下18个城市的260多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上海、北京、天津、广州、大连、济南、青岛、南京、重庆、成都、海口、昆明、杭州、宁波、温州、珠海、佛山。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拨打深圳发展银行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01。
深圳发展银行网站:www.sdb.com.cn
(6)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在以下50个城市的543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杭州、绍兴、嘉兴、温州、南京、泰州、扬州、常州、无锡、南通、宁波、苏州、广州、佛山、东莞、深圳、石家庄、沈阳、抚顺、葫芦岛、天津、唐山、大连、鞍山、青岛、威海、烟台、济南、淄博、济宁、武汉、西安、长沙、郑州、洛阳、成都、昆明、重庆、合肥、太原、呼和浩特、南昌、南宁、福州、泉州、莆田、厦门、哈尔滨等。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中信银行网址:www.ecitic.com/bank
(7)中国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在以下27家分行的300多个营业网点为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具体的城市名称: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大连、杭州、南京、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济南、成都、宁波、天津、昆明、泉州、苏州、青岛、温州、厦门、汕头、郑州、长沙和长春。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民生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中国民生银行网站:www.cmbc.com.cn
(8)广东发展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在以下30多个城市的500多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京、大连、杭州、宁波、汕头、昆明、温州等。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东发展银行客户服务电话:(020)38322974或(020)38322542,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广东发展银行网站:www.ebank.gdb.com.cn
(9)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在以下55个主要城市的124家营业部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金昌、兰州、南宁、青岛、咸阳。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海通证券网址:www.htsec.com
(10)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在以下21个城市的41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10-8486481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中信证券网址:www.ecitic.com
(11)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在以下42个城市7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大连、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烟台、青岛、西宁、江苏、宁波、杭州、金华、绍兴。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光大证券网址:www.ebscn.com
(12)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国泰君安证券网址:www.gtja.com
(13)中信建投证券
(下转B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