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8月22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六届第十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09年9月2日上午9:00在临沂市罗庄区江泉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大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承兑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应公司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请求,公司同意为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贷款、承兑在原26000万元额度(详见2009年6月3日上交所网站临2009-012号公告)的基础上增加20000万元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总经理自本议案批准后的12个月内可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合同或协议。
由于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于孝燕女士回避表决。赞成的4票,反对的0票,弃权的0票。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09-023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大股东银行贷款、承兑增加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额度及累计为其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额度为46000万元。
● 本次没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2525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应公司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请求,公司同意为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贷款、承兑在原26000万元额度(详见2009年6月3日上交所网站临2009-012号公告)的基础上增加20000万元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总经理自本议案批准后的12个月内可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合同或协议。
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议案,由于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于孝燕女士进行了回避。其他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临沂市罗庄区工业街东段
法定代表人:王廷江
经营范围:制造:日用陶瓷及机械、家用供暖设备;加工:木片、塑料制品、饲料;经营批准的进出口业务;汽车货物运输(不含化学危险品运输),集团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输;生产原铝、普通重熔铝锭(仅限子公司经营);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000万元,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93,403,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华盛江泉资产总额约为华盛江泉资产总额约为735,360.78万元,总负债约为375,079.2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60,281.57万元。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担保合同为一揽子合同。
因经营发展需要,应公司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请求,公司同意为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贷款、承兑在原26000万元额度(详见2009年6月3日上交所网站临2009-012号公告)的基础上增加20000万元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总经理自本议案批准后的12个月内可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合同或协议。
2、担保期限:一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符合公司为其担保的条件,董事会同意为其及其控股公司贷款、承兑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尚可,资信状况较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为该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其日常运作的正常开展,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获利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止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2552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