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9月2日,公司独立董事李静先生、夏建中先生及骆国良先生书面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议,拟审议关于公司高管变动的议案。鉴于此,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09年9月2日发出,会议于2009年9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
同意免去陈秋彦女士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暂由副董事长杨佰祥先生作为公司执行董事代行总经理职权。
独立董事李静先生、夏建中先生及骆国良先生同意上述高管变动议案并出具了独立意见(附后)。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九月三日
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变动的独立意见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09年9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讨论的“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现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董事会免去陈秋彦女士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暂由公司副董事长杨佰祥先生作为公司执行董事代行总经理职权;
2、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任免职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签名:李静、夏建中、骆国良
二OO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