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日新闻、网络媒体对中石油职工团购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正业”)所开发的太阳宫新区B区项目的楼盘做了相关报道。
上述报道中所关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冠城正业的股权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的融资信托行为。
3、该项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逐项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持有冠城正业60%的股权,该股权是公司于2004年8月、2007年8月30日分别受让北京嘉凯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冠城正业40%股权和熊鹰先生所持有的冠城正业20%的股权。(具体请参阅2004年8月28日、2007年8月31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冠城正业另40%股权持有者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公司与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媒体所报道的预售登记融资信托行为。
3、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冠城正业此项交易完全为市场买卖行为。目前,交易双方正在按本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积极履约,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具体请参阅2009年2月25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重大合同公告》)。
三、其他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进行决策,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今后,公司也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