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讯方式)通知于2009 年8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给公司内部董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给公司独立董事。会议于2009 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 人,实际出席11人。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逄奉建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决定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可分次发行;
2. 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在一年以内;
3. 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决定;
4. 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
5. 本次短期融资券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增加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请示、募集资金说明书、承销协议和各种公告),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办理有关登记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贷款9,000万元(包括5,000万元流动资金和4,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即公司对其4,95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其余贷款由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按相关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提请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9月22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股东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09-036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4,950万元;
◎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8,370.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 年9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讯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现场出席11人;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贷款9,000万元(包括5,000万元流动资金和4,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即公司对其4,95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年,其余贷款由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
住 所:新疆阿拉尔玉阿新公路44 公里处西支渠以西
法定代表人:齐建新
注册资本: 叁亿陆仟捌佰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粘胶纤维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5%
截止2008年12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1,175,195,094.80元,净资产368,000,000.00 元,项目建设中未产生收益。截止2009年6月30 日,该公司总资产1,171,767,753.61 元,净资产370,324,380.18元,营业收入234,685,226.24元,净利润3,161,694.32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关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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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此项担保是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公司与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不存在不公平、不对等的情况。董事会同意以上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98,370.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62%。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0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09-037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9月22日上午9:3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9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山东海龙宾馆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讯方式)审议通过。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讯方式)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见2009年9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9 年9 月21日下午14:00-18: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09年7月27日下午18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证券法规部
联系电话:0536-2275007
传真:0536-7252140
邮政编码:261100
联系人:计小勇 于良飞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四、其他
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09-038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将于2009年9月10日兑付,为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息,现将有关事宜进行公告。若短期融资券持有人兑付路径变更,请将新的兑付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短期融资券持有人未及时通知兑付路径造成的延期支付,发行人及短期限融资券托管人不承担延付利息。
一、本期融资券主要条款
1、短期融资券名称: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2、本次发行规模(面值): 5亿元
3、到期日: 2009年9月10日
4、认购单位面值: 人民币100元/百元
5、发行价格: 100元/百元
6、票面利率: 6.7%
7、债券期限: 365天
8、到期兑付金额: 按面值加利息兑付
9、起息日: 2008年9月10日
10、兑付日: 2009年9月10日
11、兑付方式: 托管机构代理兑付
12、托管机构: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兑付办法
发行人将全部本息划款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期将本息款划至托管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投资者应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并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兑付规定办理总会事宜。
三、发行人: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261100)
电话:(0536)2275888
传真:(0536)2279008
联系人:赵黎明
四、登记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金融街33号(100032)
联系电话:(0536)88087972
联系人:李扬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