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受到林业行政处罚的公告
2009年09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59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公告编号:临2009-23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受到林业行政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9月4日收到元江县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发出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元林罚书字[2009]第G015)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元林罚书字[2009]第G016)号)和《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元林罚书字[2009]第G01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违法事实和证据:2008年1-3月期间,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元江县因远镇安定镍矿矿山开采镍矿过程中,未经林业行政部门批准在1号堆料场擅自占用林地面积2.2667公顷(决定书G015)、在2号堆料场擅自占用林地面积6.4666公顷(决定书G016)及在3号堆料场擅自占用林地面积0.2666公顷(决定书G017),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限期一年恢复原状;
(2)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共计人民币899990元的罚款。
上述罚款须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上缴,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