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董事会欣然宣布,中国石油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PetroChina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收购方”)依照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和新加坡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就Singapore Petroleum Company Limited(“目标公司”)股本中全部已发行及缴足的普通股(库存股份除外)(“股份”)(已由收购方及与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控制或同意收购者除外)(“要约股份”)作出的强制性有条件现金收购要约(“收购要约”),已于2009年9月4日下午5时30分截止供接纳。
于2009年9月4日下午5时30分,下述两项的总数:(i)由收购方及与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控制或同意收购的股份,及(ii)对收购要约的有效接纳,合共达497,819,894股股份,约占2009年9月4日股份总数的96.18%。
收购方有权并有意行使其在新加坡公司法项下的权利,强制收购其尚未根据收购要约收到接纳的所有相关股份,并申请撤销目标公司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地位。
收购要约截止供接纳
继中国石油于2009年5月24日及2009年6月21日刊发公告后,中国石油董事会欣然宣布,根据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和新加坡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作出的收购要约已于2009年9月4日下午5时30分截止供接纳。
于2009年9月4日下午5时30分,收购方已就263,297,097股要约股份收到对要约的有效接纳,约占于2009年9月4日股份总数的50.87%(股份总数于2009年9月4日为517,584,478股)。
于2009年5月24日,收购方订立了一份有条件买卖协议,据此,收购方同意从Keppel Oil and Gas Services Pte. Ltd.收购234,522,797股股份(“收购”),约占2009年5月24日股份总数的45.51%。收购已于2009年6月21日完成。
于2009年9月4日下午5时30分,中国石油间接持有收购方100%的股权。下述两项的总数:(i)由收购方及与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控制或同意收购的股份,及(ii)对收购要约的有效接纳,合共达497,819,894股股份,约占2009年9月4日股份总数的96.18%。
强制收购及申请撤销目标公司上市地位
收购方有权并有意行使其在新加坡公司法项下的权利,以每股要约股份6.25新加坡元(约29.68人民币元)的收购价强制收购其尚未根据收购要约收到接纳的所有相关股份,并申请撤销目标公司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九月四日
在本公告中,按照2009年9月4日的汇率,新加坡元与人民币元之间的换算定为1.00新加坡元等于4.748人民币元。但是,此换算不应视为新加坡元可以按照该汇率或其它任何汇率被实际兑换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