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先生:新股申购无效委托有哪几种情形?
兴业证券上海天钥桥路营业部答:根据沪市规定,申购新股时,以下委托无效:1、网上申购数量不是1000股或1000股整数倍的委托无效。2、单一账户网上申购数量超过本次社会公众股网上发行总量千分之一的委托无效。3、单一账户网上申购数量超过9999.9万股的委托无效。4、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以第一笔申购委托为有效委托,其余申购委托均为无效委托。5、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的配售对象,其网上申委托购无效。6、新股申购撤单委托无效。7、超资金量申购的委托无效。8、申购价格错误的申购委托无效。
根据深市规定,网上申购数量不是500股或500股整数倍的委托无效;单一账户网上申购数量超过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无效;单一账户网上申购数量超过999,999,500股的委托无效。其他无效委托的情形与沪市相同。
北京程女士:如何理解《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以中大股份为例,其定向增发向大股东收购资产,定向增发价为16.57元,是否定向增发的股票上市时中大股份的股价必须涨到16.57元以上,否则不符合规定?
江海证券北京东三环南路营业部答:该条款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股价异动,保护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大额的资金流动影响一天的股价容易,但连续影响20个交易日的价格却很难。所以,用于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票的发行价不得低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均价。就中大股份而言,该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基准价16.57元(公告前20个交易日均价),是符合相应规定的,这与该股后期股价走势无关。